日前,武汉某交流服务中心以“考察”为名组团公款出国旅游,被中央纪委通报。实际上,借公款出国考察之名,行公款出国旅游之实,武汉某交流服务中心并非首例,更不是首创。浙江温州、江西新余、安徽合肥等地都发生过“出国考察门事件”,在网上也曾闹得沸沸扬扬。武汉某交流服务中心这次出国13天,仅用了半天就工作完了,这样的工作效率可真是“高”啊。只可惜呢,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浪费了纳税人的钱,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刺伤了老百姓的心。这样的事情一多,有关部门不得不把治理公款出国作为一个突出问题来治理。
在众多网友看来,除了开展自查自纠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做到:一是严惩。对于借出国考察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的,将公款出国作为某些单位、某些干部“福利”的,一经查实,必须严惩,并将处理结果在网上予以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严管。各级出国考察管理部门,规范各类出国考察行为,特别是对于考察内容、日程安排、经费来源、费用开支等进行严格审定,并将相关内容网上公示,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三是严考。西天取经,古今称颂。既然是去 “取经”,那么要考查对方是否有值得我们学习的“经”可取?考察去了之后是否真正取回“真经”?不能“看看外面的风景,看看外面的女人,享受异域的风情,享受异域的韵味,享受购物的乐趣”了事。
公款出国考察为什么这么吸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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