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中国现行法律制度规定,因上访被限制人身自由和劳动教养都是违法的。近日,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一个地方县级区政府以处理信信访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名义,发出一个惊人通告:“进京反映问题有理的要由公安机关训诫,或则拘留、劳教!”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高高在上,对人民群众的疾苦和切身利益不管不问。为顾及自己脸面和所谓的政府形象,对上访人员采取简单粗暴的办法,想方设法整治上访群众。个别地方甚至私设公堂,采取粗暴手段殴打上访人员,严重侵犯人权,其行为令人发指!对上访人员进行简单粗暴的“围、追、堵、截”;甚至蛮横地定性为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迫害。这种压制民主的行为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必须坚决制止。
作为公民申冤诉苦上访维权,是受宪法保障的申诉、控告、检举及批评建议的权利。向国家有关机关及领导反映问题,是法律赋予公民的神圣权利。
宪法规定,公民有向政府部门反映问题、提出批评建议的基本政治权利。阻挠、压制、剥夺公民的上访权就是赤裸裸的违宪,而“违宪就是最大的违法”。国务院《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打击报复、迫害信访人。”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信访人的信访事件应当向依法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有关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人直接到上级行政机关走访的,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告知其依《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提出,上级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直接受理的,可以直接受理。老百姓即使“越级上访”依然属于“依法上访”的范畴,岂有随意“拘留、劳教”之理?安阳市殷都区在墙上公然贴出“严惩越级上访”、“越级上访违法”之类通告,实属毫无法律依据的无稽之谈。
什么叫越级上访,什么又叫非正常上访?地方政府掌握了绝对的话语权,这些政府官员以各种罪名逮捕上访人员,主要的理由就是他们“越级”进京上访。政府通过拘留、劳教等方式,是权力膨胀的结果,
安阳市殷都区打着所谓“依法治访”的旗号,以所谓规范信访的名义,将百姓正当的上访视为非法,借机压制打击,甚至将上访群众作为“严打”整治对象。他们对上访百般反映的问题视而不见、充而不闻,而是一味的惩罚,这种蛮横手段直接影响到百姓对政府的信任度,甚至可能颠覆政府的公信力。
如果政府不懂得倾听,不懂得尊重上访人的合法权益,不愿进行换位思考,动辄压制打击,我行我素,一意孤行,堵塞民意通道”将会加剧上访群众对地方政府的不满和对抗情绪,甚至会产生报复行为,一旦酿成社会悲剧,后果不堪设想,望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