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婚:地狱中的浪漫还是血腥?


人死如灯灭,但是活着的人偏偏不让死者安静。多数人类不愿意接受死亡,不愿意接受家人的死亡,所以冥币在清明节以及其他时候在死者的坟头‘寂寂燃烧’。
 
如果说冥币其实是对死者的纪念,大众以及习惯和接受,那么阴婚就显得非常过分。
 
百度百科:阴婚
也叫冥婚,是为死了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那时,老人们认为,如果不替他(她)们完婚,他(她)们的鬼魂就会作怪,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为他(她)们举行一个阴婚仪式,最后将他(她)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并骨合葬。也免得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还有的少男、少女还没定婚就夭折了。老人们出于疼爱、想念儿女的心情,认为生前没能为他(她)们择偶,死后也要为他(她)们完婚,尽到做父母的责任。其实,这是人的感情寄托所至。另外,旧时人们普遍迷信于所谓坟地“风水”,以为出现一座孤坟,会影响家宅后代的昌盛。当时有些“风水家”(古称“堪舆”)为了多挣几个钱,也多竭力怂恿搞这种阴婚。阴婚多出现在贵族或富户,贫寒之家决不搞这种活动。
 
距离我们最近的阴婚案:2008年8月,横山县人鲁养增的19岁儿子因车祸死亡。因当地有“配阴婚”的风俗,他便委托村民王锦成给儿子介绍一个年龄相仿的死去的未婚女子配阴婚。今年6月1日,王锦成通过渭南的芦秀芹,以3.8万的价格联系了一具女尸。当天,鲁养增、王锦成及鲁养增的弟弟从横山县来到西安,与芦秀芹会合。芦秀芹租车前往乾县大王镇,联系武功县的中间人李永涛,因李知道他邻居的外甥女去年因高考成绩不好服毒自杀,2009年6月2日晚,他们就开始挖墓,后因价格没说好放弃。6月3日,听说女儿的墓被挖,乾县的巨某伤心欲绝,将墓地重新修好。就在他到处打听为啥会出这事时,又接到家人电话,说女儿的尸体被盗走了。原来,3日晚,鲁养增几人再次将墓地挖开,将女尸装进蛇皮袋,用被子包好后准备连夜返回横山县。几名涉案人员因涉嫌盗窃侮辱尸体罪被依法刑拘。
 
邯郸市方信律师事务所分析:
虽然在大多数人眼里,“阴婚”被理所当然地视为一种愚昧、不文明现象,其荒诞、迷信的性质一目了然,在邯郸、邢台,河南安阳、林州及山东聊城、临清等地的个别农村,却有不小的市场。当地不少村民认为,人活着的时候没有成家是一大遗憾,所以死后在阴间就应该得到“补偿”。而死者的家人也应该尽到这种“义务”,这也是对已故亲人的一种孝敬或怀念。
 
《燕赵晚报》报道:为赚钱,宋某先后将4名智障女子和两名打工妇女诱骗至临漳县境内掐死,以每具尸体三四千元不等的价格卖给周边县乡村民为死人配“阴婚”,获赃款两万余元。
 
在网络广为流传的阴婚照片上,http://bbs.dkp.com.cn/info.php?tid=376450(可见图片),栖阳逐剑说:我想起朋友们喝酒时曾经谈论过,我也亲自看过,那是2002年中国国家地理杂志第十五期没有说明的封面,著名的阴婚即“殇婚”习俗封面!
这张死人结婚照真的很令人恐怖,以往我都不敢看照片上的女人,她的表情和照片中的颜色以及阴森的背景!穿着花艳婚服的女人的双脚是悬空的,双眼向上僵直地翻着,据说是新娘死后第六天被穿上纸嫁妆与新郎在黄昏时拍照的,照片看不到新娘的脚,因为是悬空拍摄,她的身体后面有个支架……如果放大女人的头部,可以看到她上翻的白眼,那是死人被当作活人拍照无法弥补的恐怖,她身后看有面镜子,里面朦胧的东西是他们的遗像。
 
这张照片真实的情况是:照片里的人是余杭乡村的,那女人叫叶子梅17岁,家里很有钱,是当时的地主家庭,和19岁小伙子王海德结婚了。还没过门,女方得热病死了 他们已经订婚1年了。1922年,后来小伙子不想按当地风俗和死人结婚,就逃跑去当兵,后来被女方家人捉了回来。这照片是傍晚拍的,女人已经死了6天,背后是用木架支撑起来的,她的脚没有着地! 你们看他们背后的2边的字,一横是上凸的,那是专用给死人写的字。随后男人去了上海,开了小茶馆,和一个上海本地女人结了婚,生有1女1子。死在1988年。 
 
阴婚作为以前发生的事情,是被我们理解的。可是,在现在,在电脑手机卫星上天宇航员太空漫步3G等现代文明硕果累累的今天……还发生这样的事情,为配阴婚,盗尸、杀人等事情屡屡发生,该怪他们愚昧?还是残忍?总之,折磨尸体太过分,简直是丧失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