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才是世界上最劣等的民族(6月29日)


谁才是世界上最劣等的民族

 

关键词:愤青与反愤青  劣等民族  《中国谁在不高兴》

 

愤青与反愤青之争在新时期的中国愈演愈烈。比如一本题为《中国不高兴》的愤青代表作刚刚火暴问世不久,就有一本反愤青的图书《中国谁在不高兴》旗帜鲜明地对其观点进行批驳。全书的核心内容是对“中国愤青为冷战招魂,全球树敌,仇恨文明,主张决裂”的批判,认为“愤青会断送现在这个好局面,会把中国推向深渊”。

号称明星经济学家的叶楚华先生等一些80后的“思想家”因《中国谁在不高兴》而走红,遗憾的是本人由于平日工作太忙而没有时间看,仅仅由于其在群里的推荐,顺便点击看了周筱赟在那本书中收录的一篇文章《爱国就可以杀女人吃人肉吗?》,但看后竟然惊谔了。

 

在周先生的文章中,以鲁迅先生的观点为引子,鲁迅先生曾经沉痛地指出,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中国的历史不过是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的往复循环而已。但如果恰而幸为男子,则不论他居于如何卑下的地位,受着主人如何不堪的奴役,却总有比他更卑下的妻女来供他奴役、供他淫虐。一部中国历史,从这个意义上来解读,就只是一部男性针对女性的性奴役的历史罢了!

然后,文章引述了美籍韩裔学者郑麒来教授的就二十五史所做的研究,并从始至终希望通过对于“被侮辱被损害的女性”的声讨的角度来博取尽可能多的读者的共鸣。

叶楚华在文前写道:这个民族有可能真是世界上最劣等的民族,因为这个民族可以以爱国为幌子,杀女人吃人肉。杀女人吃人肉的官员最后载入史册作为爱国的典范。泰坦尼克号沉默的时候,妇女们首先获得逃生机会,而某国某时某地某城池被围困,守城将军首先把自己老婆杀了给将士们吃,接下来,就是杀光城内所有女人吃人肉。xx民族的一个成员,行军打仗带着数万女人,发泄,没粮食就宰了吃。

以叶楚华为代表的反愤青由此得出 “大胆承认中华民族是最劣等民族”的结论,颇有些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意思。

 

谁才是世界上最劣等的民族?当把生之于斯、长之于斯的国家与民族冠之以“世界上最劣等的民族”的称号的时候,会带来什么样的破坏力呢!

 

本人素来认为中国古代在刑罚、战争等方面,特别是在独裁统治时期对人性的泯灭的情况是客观存在的历史的,而且,不管是奴隶制、封建制还是帝国统治时期,都有暗无天日的时代。即使所谓秦皇汉武、唐宗宋祖、洪武永乐、康熙乾隆之类的盛世,都有令人发指的酷刑与见不得人的东西。

但是,难道这就把中华民族归类于劣等民族,而且要在前面加上一个无以复加的“最”字吗?这在客观实际与主观上就说得过去吗?

在承认中华民族历史上的阴暗的同时,我们不能忽视,每个民族都有其劣根性,都曾经对自己乃至其他民族做出过令人战栗的罪恶。

比如被日本人奉为神圣的“大和民族”,从中国的明朝起就在骚扰中国沿海的百姓,“二战”期间更是给中国及整个亚洲地区的国家和人民带来灾难,甚至现在还在做着食人的勾当;比如征服了美洲大地的盎格鲁-萨克逊民族对印地安民族犯下的罪行。

再比如同仇敌忾地抵制洋货最为成功的大韩民族,比如被希特勒奉为最优等的雅利安-日尔曼民族,比如古代彪悍的匈奴人、罗马人,谁又不是血腥杀戮、在自己的手上与心里沾染上洗刷不尽的鲜血呢?

哪一个文明的消亡不是一个野蛮而劣等民族惨绝人寰的血腥杀戮的记录呢?!

——但罪恶归罪恶,又有哪个民族不是以自己的民族为自豪呢?

 

中华民族自古一直在遭遇内战与外族的入侵,从秦朝之后更是以法家治国,酷吏与冤案不断,可谓全世界受迫害最严重的民族之一,如果依然把中华民族冠以世界上最劣等的民族,真的不知道他们的居心何在了!

但如果说古代中国的刑罚与战争残酷,那么在西方历史上就仁慈吗?

建议叶先生及愤青和反愤青们深入学习下宗教统治、中世纪统治以及古埃及的殉葬以及木乃伊的制度。最残酷的是西方宗教对人精神上的垄断,如果觉得有些难度或者时间紧迫,欢迎分享本人的作品“关于孙中山对中国祭祀文化的功过的思考(46日)”。

 

不管是愤青还是反愤青,都在拿鲁迅说事,在把鲁迅先生当枪使。

鲁迅在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批判领域,是一座丰碑,当后人难以超越的时候,就会对其言论进行断章取义地引述,丝毫不管是否生活的时代已经事过境迁,自己是否已经被外人利用。如此难道不是在辱没鲁迅先生在中国思想界的功勋、令鲁迅先生的后代作呕吗?

但可以肯定的是:由于其在特定的领域泰斗级的地位与影响力,恐怕鲁迅先生依然会被当枪使,去为不怀好意的人提供理论依据。

 

中国古人倡导的“亲人犯法尚且要包庇”,这在《论语》《子路篇第十三》: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孔子此说,倘若是指当时不满权贵社会的人,是当时的“政治犯”,父子互相包庇,的确不失正直。可叶公说的是偷盗,是偷了别人的羊。依孔子所说,不管是儿子偷盗,还是父亲偷盗,父子都应该互相包庇。不管这羊是穷人家的羊,还是趁为富人放牧的佣工不留神而偷来的羊。所谓正直,就是不顾他人死活,父子互相包庇。即便父子组成盗窃团伙,也是正直的人。

这种“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所体现出的人性化原理正在逐渐为西方法典所用。因为查案原本就是国家机器的事情,每个人之常情是要对自己至亲至近的人给予力所能及的保护。

我们都宁愿相信:这是中华民族式的文化对世界的贡献,而不是世界对中华民族糟粕的继承?

 

就在我们以“大义灭亲”自诩为高尚的时候,当一群人公然宣称自己的民族是“世界上最劣等的民族”的时候,他们就已经把民族自豪感替换成为民族耻辱心,并将这种情绪传播开来了,助他人势力,灭自己威风,并让自己成为整个国家和民族、历史与未来的公敌了。

当然,愤青者与反愤青者的民族虚无与民族耻辱感也不是孤立存在的。

那些动辄出国留学并为洋主子的利益奔走呼号,为他们效忠的同时还在戴着精英的光环的人,那些动辄将国有资产鲸吞并转移到国外的人,那些心甘情愿地为自己换张绿卡,变换国籍的人。内心大体是也没有什么民族自豪感的。

 

其实每个有独立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以为自己的决定负责,而且没有必要承担太重的心理压力。虽然如此,但人总是需要有立场的,那个立场是藏拙而不是献丑。

中国民间有句话:狗不嫌家贫,儿不嫌母丑。

虽然爱国不是对短处进行遮掩,但更不是把最不方便见人的地方裸露给别人看。

 

但一切貌似国际化进程的支持者似乎都游弋在民族虚无主义的边缘。一个不以自己民族为自豪的人,除了认贼作父、变身为卖国贼之外,也不会给自己找到任何其他出路。

愤青与反愤青的争论,正在由于对国家的爱而沦落为民族虚无主义者。这些人不想回到过去,更无法抵挡未来的车轮,只有乞怜于国际友人的垂青了。

——所有这一切都是辱没祖先的行为,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惟我独尊。甚至不惜成为列强们对华反攻的新型武器。愤青与反愤青之间针锋相对的论战,正在给中华民族带来致命的伤害。

 

我们很遗憾地看到,不管是汉奸还是卖国贼,或者是认贼作父、引狼入室,都不会得到好下场。不要说后世子孙的唾弃,就连在世的时候,都不会得到片刻的安生。

一个不晓得尊重祖先的人势必沦落为不孝子孙,定会遭到后世子孙的效仿与唾弃。

抓住先人的错误不放,甚至拿出来鞭尸的辱没祖先的行为,很容易就会被外族人所利用的,明明已经做了汉奸,却自诩为弃暗投明。

 

对于那些执着于论战,互相揭民族阴暗面的愤青与反愤青人士,本人只想问一个问题:

——请问:您的墓志铭打算如何去写?

 

贾春宝

2009629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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