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伤致残的王翠兰和伤残丈夫马中手拿上访材料
河北省迁安市五重安乡马井村53岁的村民王翠兰,因林地树木遭他人砍伐,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无人过问,于是他逐级上告,乡政府干部为限制她上访,派人将她拘禁,期间辱骂殴打,导致她身体伤残,长期卧床不起,为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她拄着拐杖和丈夫被迫长期上访控告。
王翠兰家山上面的果树还完好无损,下边已被损毁
承包山林地被强行霸占
王翠兰说,2004年6月,五重安乡政府和马井子村干部与迁安市电信局陈立文私下签订了非法开采矿石合同,该合同将我家承包经营管理10多年的山林地强行霸占为采矿区。由我村村民马义负责他的采石场生产,再将开采的矿石拉到陈立文在迁西县窑场。
2005年5月5日,马义明目张胆地砍伐我家承包林地上的86棵山杏树(先期砍伐的未计算在内),为维护我家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我几经上访并向迁安市法院起诉,得到了相关部门和法院判决的支持,认定砍伐的86棵山杏树及被占的山林地属于我家承包经营。
这是王翠兰家被毁掉的林树
我反映的问题得到上级领导关注、重视,并多次督促予以解决,但是因乡党委书记陈春山等到人从中作崇,致使简单问题未得到解决。尤其是从2007年初,陈春山从乡长升任书记后,变本加厉的设障碍、行刁难、施报复——以召开所谓的听证会为幌子妄图推翻已生效的判决,面对陈春山等人的愚民、扰民、挟民、欺民、压民的行径,我据理力争,被迫再次上访。再次上访不但招致山林地被继续强占,林木遭毁损的赔偿问题没有解决,而且又遭到陈春山等人殴打致残,乡党委书记陈春山等人的违法行为无人敢管。
强行绑架 书记毒打村妇
2007年9月17日上午,我去迁安市法院催办我家耕地被人侵占申诉一案,约9点多钟,五重安乡政府、派出所及村干部等人找到我,说给我解决问题,我就与他们一起来到乡政府,派出所所长对我说:“两会期间别去上访了。”我答应所长劝说,之后,乡党委书记陈春山派人把我叫到乡政府让我签双项责任书,我说:“你们让我签了多少双项责任书了?信访答复好几份,就是不给解决问题,我不签,不上访就中了。”
下午3点40分左右,我从乡政府步行回家走到潘勒小铁矿处时,张满、杨权伶等三男四女共七人,乘坐乡政府的两辆汽车追上我说:“防止你上访,奉陈春山书记命令把你拘押到乡政府昼夜看管,不准回家,等开完会再把你放回家。”我没有理睬,就继续往家走,他们拦截后,我就朝山坡上跑,杨权伶抢到我前面,踩住我的头发,张满带头将我按倒在地,其他人拳打脚踢,打得我浑身是伤不能动弹,他们把我塞进车拉到乡政府,从车上拉进会议室。我疼痛难忍站不起来,张满说我是装的。
把我扔在地上,他们锁上门,吃饭去了。不知过了多长时间,陈春山与几个酒气冲天的人走了进来,陈春山说:“让你签双项责任书你不签,上级有令,只要上访人不签双项责任书一律押到乡政府看管。这回,我好好修理修理你。让你爱管闲事,连你家的事都不给你解决,要不然,你也不知道五重安乡谁是老大。”张满对我说:“你站起来面向陈书记说话。”我哭着说:“我的大腿站不起来。”陈春山气冲冲地走到我身后说:“你他妈的,给我站起来说话,”我哭骂着说:“你他妈的我起不来了,你们还想害死人吗?”陈春山下令说:“打死她个屄样的,还敢骂国家干部?”这时,张满踹了我两脚,把我拽起来说:“你他妈的还撒泼吗?”陈春山对我拳打脚踢,并说:“你服不服五重安乡政府的安排?以前乡政府的安排都不算,因为我不是书记。现在由我安排,如果你同意给你解决的方案,把手指印按了,就放你回家,要不然,你别出乡政府大门口。”我的腿实在不能站立,张满把我往后一推,我只觉得脑袋嗡的一下就失去了知觉。
打伤入院 派出所未立案
当我醒来时已躺在五重安乡卫生院输液,医生草率地的检查,说“没病”。陈春山派乡、村干部轮班监视。
2007年9月18日,我丈夫马中得知我遭殴打致伤在乡卫生院治疗,前去迁安市公安局举报,市局让去乡派出所解决。马中到派出所问怎么处罚陈春山等人?民警马学说:“陈春山是乡党委书记,在他领导下,我不敢管”。
9月19日,我腰、腿脚疼痛难忍,站立不起来,为查清伤情,家里人起早,摆脱了监视,丈夫背着我租车去迁安市医院检查,刚检查,监视的村干部就追到医院与医生私语,使检查中断。为向上级公安机关举报,我们绕道逃到杨店子。
9月20日,我们从杨店子租车去唐山市公安局,市局姓同的同志接待,做了问话笔录后,劝我们先回乡卫生院治疗,我们尽快下去查案。他又给乡里打电话,乡政府和派出所人来到唐山市公安局,对我们许下诺言。接回去后,他们又把我放进五重安乡卫生院予以所谓的看守治疗。在逃亡的两天里,我家亲朋家宅院呗监视、搜查。
回到乡卫生院,陈春山并非及早治好我被打的伤,而是对我进行监视,不让我外出或者去别的医院检查治疗,因我不能站立,腰腿疼痛,输液也未得到缓解。
9月21日,丈夫将我偷偷背到当地驰名骨科医生刘乡医生家,经他检查诊断为:“腰部错骨缝,右部掉髖骨。”去刘乡医生治疗两次,乡里都派人“陪”着。丈夫去找陈春山报销医疗费,陈春山说:“你们没有权力去别的地方治病。去别的地方看病不给出钱。”丈夫说:“你们无故随意殴打百姓,还不给治疗,也不让去别处治疗?”陈春山说:“你说谁打着?谁能出来给你们证明是我们打的?”
在乡卫生院治疗10多天,由于乡政府不及时支付医疗费,甚至不找就不给出钱。卫生院给我停了好几次液,还多次赶我们走。我丈夫马中多次找陈春山要钱,也无济于事,我的腿脚肿痛不能站立,我向卫生院院长要求用车去别的医院做检查再做治疗遭到拒绝。又见不到唐山市公安局下来人调查了解案情。
王翠兰在北京上访时被当地截访人员撕烂衣服
逃脱控制 继续上访鸣冤
2007年10月4日,为逃脱陈春山的魔掌,丈夫马中将我背上出租车,绕道来到北京避难救治。陈春山派人追到北京,派人搜查我家及亲朋家没找到我,派出的人威胁我出嫁女儿说:“这次追捕,乡村损失了几万元,都由你妈负责。”
11月2日,丈夫马中背着我来到河北省政府、公安厅等部门,受到领导热情接待,并给唐山市开了转办委托信函。
11月9日从石家庄到唐山市,滞留到11月15日。公安局同处长接待我们,也没有结果。无奈,我们有家不敢回,只能在外隐居至今,以防被抓。
为做司法鉴定,马中于11月16日找到乡卫生院金保力院长,要求他给出具诊断证明、复印病历及开支的费用单据,被拒绝。11月19日,马中求助迁安市卫生局,要求出具上述资料,被以应有司法鉴定单位的证明才给出具而未果。
11月20日,为解决我被殴打致伤残的问题,马中求助迁安市政法委,被以不属其管推诿了之。
11月30日,马中背着我到公安部上访,被五重安乡副书记杨小林、张满、吴宝华等接访人许下回去就给解决的诺言。回去后,陈春山、张满气急败坏,当众大骂我们,丈夫忍不住与他们对骂。
当天下午,杨小林等乡政府10余人和我村张录把我从乡政府楼里拉出来塞进车内,准备拉往马井子村,杨小林等人又揪扯马中,衣服都给撕烂了。由于我受冻挨饿及遭打伤残未愈,加上遭此次摧残,疼痛难忍,当他们把我拉到上次遭打潘勤小铁矿处时,我已昏迷不醒了,张守来见状请示陈春山说:“王翠兰昏迷不醒,这样给拉回她家,出了人命我们可担待不起。”陈春山说:“你们把王翠兰拉乡卫生院治疗,你村必须坚持和上次一样地看管他们,如果再让他们逃跑上访告状,就拿你们试问,另外,上次是乡给马中家出的医药费,这次得你们村出医药费和监视费,整个马中家事件,都是你村干部闹出的事情。但是他们家去别的医院治疗,不给医药费。”
2007年12月1日,我向派出所报案,马学来卫生院做笔录,因为我的胳膊被乡干部抻伤抬不起来,马学扶着我胳膊按的手印,我问怎么处理?他说“管不了乡书记”。从12月1日,村干部张录等人换班看管12天后,我们跑了出来,村书记张守来开车追,我们再次逃亡外地,过着隐居生活。
2008年初,我们上访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检转迁安市检察院承办,未能解决。
为了惩办打人凶手陈春山,必须尽早对我的伤情、伤残程度做出司法鉴定,尽管遇到了阻力,我们仍不懈信访。
5月30日,省公安厅给唐山市公安局开了转办信,并打电话让周国金处长办理;6月4日,周国金处长说:“给办,你们回家等两天。”等到6月22日,我们去了唐山市公安局,23日下午,周处长接待了我们,并做我们的和解工作,我们不同意,他让我们听他的,问要多少钱,我跟他讲了数额,他说:“在理,按你说的赔偿到位就别告了,不赔偿到位,我就直接给你立案,出手续给你做司法鉴定。”我说:“得等多长时间给立案?”,“到7月中旬”他说。我们等到7月中旬,什么信也听不到。为给我买药治病,丈夫在捡垃圾时被砸残。
有家难回 秦皇岛被跟踪
7月2日,乡党委书记陈春山、副书记杨小林、派出所刘玉国、信访局长赵云新到秦皇岛海港医院,说是解决事情,分别来了两次;第三次是7月16日,派出所所长刘玉国以解决事情为名,带两辆车在医院附近跟踪监视。当天晚上有人敲门;17日早上又有人敲了两次门,我们没敢开。后来,我们房东带着船厂社区的刘红治等二人以办暂住证为名,把我们身份证要去,说下午送回来,到下午没送回来,我租车去社区要身份证,到19日也没有追回我们的身份证。
逃往秦皇岛住也不安全。7月21日,我和丈夫租车到北京公安部报案并登记,公安部接待人员说给五重乡打了电话。市乡接访人员用车把我们拉到开滦宾馆,不给吃喝,不让给伤情未愈的马中买药,硬把我强扯上车,拉回乡卫生院,关在一间小屋里。
7月22日,说让我去派出所谈话,做了笔录就送回来,到了半夜却把我送到拘留所,我问“凭啥?”刘玉国说:“北京公安部叫我拘留你的”。
7月23日下午3-4点,迁安市信访局和公安局的人来到拘留所,对我们说:“你们到外面散散风。”让我进另一个屋里,发现是给我录像,说我是“非正常上访,违法”并在迁安电视台曝了光。原来还给药吃,后来也不管了。
8月3日9点放我出来,我要拘留证也不给。当天,刘玉国、周乡长等把我押到信访局,警告说:“不通知你解决事,不得外出”。随后,我又被关在卫生院的小屋里与丈夫一起被非法拘禁到11月7日,由乡政府和村里派出的人员看管。
8月13日,乡政府、迁安市法院、村委会有关人员联合把我们强行拉到乡政府强制开庭,审理擅占我承包的山场砍伐我山杏树财产损害赔偿案,做出了违反法定程序、采信伪证,否认我对山场及山杏树的承包经营权。
在非法拘禁期间,我们的病得不到治疗,就请求看管人员向乡政府反映我们要治病,得到的反馈是“有病自己治,乡政府不管。”无奈,我们绝食,乡政府才出200元为我治病。
再遭毒打 坚持依法上访
11月7日,陈春山带上乡政府和村里人到卫生院,说给我们解决问题,我问怎么解决,陈春山说:“免费治病、吃饭、住宿,刑满释放你们回家。”我争辩拒绝回家。陈春山命令拽我,并说:“把你打死在这!”用脚踢我。张满殴打马中。强行送到家后,我们逃到外面隐居治伤病。
12月1日,我上访到省政法委,接待人说:“给唐市政法委开信”。我说:“不管事,不用开,直接立案侦查吧!”接待人说:“我让管他们就管。”
2008年12月3日,我们去唐山市政法委送转办信,接待人员看了,就给迁安市政法委打电话让王尚给解决,让转办信交给王尚,我给王尚打电话,从王尚责怪、推托的语言,没有解决的意思。
2009年3月2日,乡党委书记陈春山和派出所所长刘玉国等人到山海关,没找到我们,就到我儿子工地威胁我儿子说:“他们要是去北京上访,回来就劳教他们”。
3月11日,我们去国务院和全国人大信访部门上访;12日,国务院5号窗口接待我们说:“你们等着,准给你们解决。”国家人大的说“我们给你们督办”。
中午,我们正往公安部的接待室走,碰到唐山市公安局的周国金处长,说了句话,接着,乡政府候五、王飞、刘淑红,市公安局、信访局郭局长等人都来了。我说:“我被你们骗怕了,不愿跟你们说话。”他们说先吃饭,租车把我们拉到一个偏僻地方,找个旅店住下,派张柏松、李建国监视我们。
3月13日,王飞说:“让周永康给解决”。我们走到那儿,他们跟到那,我们打的逃跑,他们没追上,我和丈夫再一次逃亡在外隐居至今。
四次看押 拘禁达7个月
从2007年9月17日至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4次遭看押,被非法拘禁达7个月;4次遭追捕,为避捕在外逃亡隐居达12个月,多次遭陈春山辱骂及殴打,遭他人殴打4次,丈夫马中遭他人殴打两次。
五年的信访中,我往返唐山、石家庄、北京,到唐山市政法委、公安局;省政府、省委、省人大、省公安厅和国家人大、国务院、中纪委、最高检、公安部走访多次。我已经成了信访“专业户”,“老大难”。难就难在政府不作为,信访事项不但未解决,反而越发复杂。这一切与承办机关办案人员的敷衍、搪塞、拖延、推诿――官官相护不作为的腐败行为有关。陈春山、陈立文等人触犯法律,依法应予制裁。但陈春山等人对我的合法信访设障碍,打击报复,其保护网上下暗地串通,混淆事非,欺上瞒下,导致问题拖延至今。
现在我和丈夫隐居在外,身残加疾病举步维艰,度日如年,请领导针对我信访遭到的阻力与困难,快速为我的伤情、伤残程度做司法鉴定,进接立案侦查陈春山等人限制我人身自由,非法殴打我致伤残、阻止我信访,追究打击报复、非法拘禁的陈春山等人的法律责任。
合法诉求 依法应予保护
我是个没有文化、不识字的老百姓,丈夫马中是名共产党员,退伍军人,虽然林地被占,林木被毁,上访又多次被殴打,致伤残,有冤难申,有家难回,呼天天不应,唤地地不灵。但是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刁难、迫害、报复等行为,我不妥胁、不屈服,信心来源于对党和国家的信任、对法律的信仰。
因此,针对陈春山肆意践踏法律,扰民、坑民的行为,特向上级领导请求:
1、批示公安部门对陈春山等人殴打我致伤残的违法侵权事件立案侦查,追究陈春山等人的法律责任,并赔偿我的各项经济损失。
2、责成某一医疗机构为我检查治疗,所需费用由五重乡政府承担。
3、依法停止五重安乡、马井子村干部对我家人身权力的侵害。
4、尽快解决我承包的山林地被强占、林木被毁的赔偿问题,并依法追究所涉乡、村干部的法律责任。
三年来,我到唐山、石家庄、北京上访20余次,耗资七万余元。现虽处逆境,我仍拼命挣扎而不绝望,因为有党和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政策,有依法治国的成就及反腐倡廉的决心,让老百姓看到了生存希望。
请求党和政府将我的案情向社会暴光,树为反腐倡廉典型案例,使破坏和谐社会、扰民、害民的官员受到警示,为我申冤,给老百姓一个安慰。
以上我所述事实全部属实,如有虚假愿付出生命,敬请各位领导体恤我们老百姓在拼命挣扎中忍受的痛苦与艰辛,尽快解决乡村干部违法乱纪问题,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因为每次上访都需要付出沉重代价,我希望早日安心回家,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在此感谢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关注此案的进展,谢谢!
投诉人:河北省迁安市五重安乡马井村村民王翠兰
200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