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大华/文
从南京再次传来消息,一位老人大白天晕倒在大街上,众人围观20多分钟,竟然没有一人伸出援手,最后还是闻讯赶到的救护人员救了老人。尽管类似事件在其他地方也时有发生,但是它们接二连三发生在一个文明古都,具有典型意义,说明我们这个社会正在经历一场信仰危机,使我感到惊讶、羞耻、不安与伤感。
我关注发生在南京的这些事件,不仅因为南京是我的故乡,而且因为几次事件都发生在我最为熟悉的几个地点。尽管我已有20多年没有回到这几处地点,想必那里早已发生很大的变化,物不是,人亦非,然而一旦想起这些地名和往事,我的内心都要激动不已。
6月2日下午,在浦口区江浦街道市民广场,一位七旬老人倒在地上,口吐白沫动弹不得,竭尽全力想要拨打落在身边的手机求救,几番挣扎都没有成功。而众人围观约20分钟,却无人敢伸出援手。老人终于坚持到救护人员赶到,才得以逃脱噩运。江浦街道就是当年的江浦县城珠江镇吧,我曾经在哪里上过两年高中,对当年那里的一草一木都有着美好的回忆。
2月22日上午,一名75岁的老汉在下关区三汊河公交站台下车时,在公交车后门跌倒在地,半天也爬不起来,躺在哪里呻吟,跟在身后的乘客都不敢上前救他。然而老汉十分清醒,连忙大喊:“是我自己跌的,你们不用担心,跟你们没有关系。”听了这个“责任声明”,众乘客才上前救他,并报警求助,使老人度过一劫。位于秦淮河入江口南岸的三汊河,是我外公居住地,哪里有我的众多亲戚,幼年时期的我常常随着母亲、姐姐去探亲。那时三汊河没有通车,我们从下关中山桥南行,经宝善街和河堤,或步行,或乘坐三轮车,在三汊河码头过河。在我从南京大学毕业的那一年,发现有公交车从新街口直达三汊河,专门乘车去了一趟三汊河,探望了就在终点站旁边的表嫂家。
不知是去年还是前年某日,在我非常熟悉的山西路一带,一位老太在穿行马路时发病,摔倒在地,情况十分危急,但是围观者中没有一人上前救助。一位在机关单位上班的中年妇女见状,大声地招呼围观者,要其中10来人在一张纸条上签名,证明老人摔倒不是她碰撞的,才开始救助这位老太。
再往前,就是那起著名的“彭宇案”了。2006年11月20日,青年彭宇在水西门汽车站下车时,发现一位老太摔倒在地,遂将老人扶起,并送其到医院救治,垫付了所需费用。然而,在得知伤势严重,需要大笔医疗费之后,老太太及其家人咬定是彭宇撞倒了老太,并将彭宇告上法院。鼓楼区法院以“彭某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为由,经过四次审理,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即45876元,10日内给付。”
彭宇案轰动全国,是因为法院不是依据事实,而是根据“常理分析”,对彭宇的举动做出有罪推断。根据这个常理,如果不是彭宇碰倒老人,他不会主动将其扶起,更不会将其送往医院,也不会自行垫付挂号医疗费用。彭宇案的判决是令人遗憾的,它不仅违背法理,对事情主观性地进行有罪推断,而且也否定了“扶助老幼”、“见义勇为”的千古道义和社会公德。
正如人们所料,尤其是在信息时代,彭宇案的判决具有爆炸性,其影响是广泛的、深远的,只能进一步促使世风日下。从那以后,见死不救、袖手旁观的新闻接连不断。据说,彭宇案发生之后不久,南京一位老年妇女摔倒在路旁,路人视而不见,纷纷避让。她显然知晓彭宇案,理解人们的冷漠与畏惧,没有呼救,而是在原地“静卧养息”。所幸的是,她的情况不是太糟糕,最后自己爬起来了,“自救”成功。南京一位小学女生,一直仰慕雷锋叔叔助人为乐的榜样,在放学的路上,将一位摔了跤的老奶奶从马路边上搀扶了起来,回家后高兴地将此事汇报给妈妈,不料却受到妈妈的训斥:你岂能做这样的傻事?你不知道彭宇吗?假如老太太说是你撞倒了她,那你怎么办?
当然,这些故事不仅发生在南京,在全国各地都可以看到类似的事件发生。即使是在现在的首都北京,一国首善之区,也不能例外。根据报载,几年前,在故宫筒子河边,一位女子自寻短见跳河,在水里扑腾着,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指手划脚,却没有一人下水施救,却有人对围观者中一位身着军服的年轻人大声斥责,质问他为什么不下河救人,小伙子满脸通红地走开了。等到专业救援人员赶到后,女子已经沉入水底,未能生还。
我关心在南京发生的这些怪事,不仅因为南京是我的故乡,还因为这些事情勾起了我的一段回忆。我自己也曾有过一次类似的经历,就发生在南京,而且是在我离开南京北上读研之后回到南京时发生的。大约是1983年的寒假,我回南京探望父母,在中央门长途汽车站,发现一位老大伯晕倒在地,几乎不能说话。我毫不犹豫地上前,将老人扶起,在服务人员的帮助下,将他背出候车厅,送往鼓楼医院救治。26年过去了,许多细节我已忘记,究竟是乘坐公共汽车,还是一直将其背往医院,我不记得我是如何将老人送往医院的。反正当年我“风华正茂”,挺有力气,将老人背着送往三站地之外的医院,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我在医院里为老人挂号付费(当时的药费十分便宜),使老人得救,最后还将其送回郊区(应该是顶山乡)的家里。我不知道老人子女是如何知道我的通信地址的,后来我就读的研究生院收到了老人子女的一封表扬信,信上对我感激不尽。院里经过核实后专门为我发了一期“研究生院简报”,全文刊登了这封信。这种简报是编号存档的红头文件,发给我的那一份不知后来丢在了哪里。现在从研究生院的档案室应该可以查到这份简报。我依稀记得,当系主任向我问起此事时,我只是微笑着,没有多说话,认为这只是一件平凡小事,因为每个人都有年迈的亲人,帮助他们是我们应该坚守的美德。后来,我从未跟任何人提起过这件往事。如果不是彭宇案以及彭宇案之后发生的这些事情,恐怕我再也不会想起自己这段所谓的“扶助老幼”的经历。我一直认为,在别人有所需要的时候,扶助老幼、尽力而为,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尤其是七尺男儿的本分和特性。现在,回想起来当年我在中央门汽车站所做的这件扶助老人的小事,我没有丝毫的彭宇式后怕,反而要感谢老人的儿女,他们的感恩之情驱使他们给我的母校写信,对我进行感谢表彰。
在当今社会,一方面由于世风日下,一方面因为机制弊病,彭宇案才得以发生,不仅彭宇流泪,而且有许多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因此,许多人不敢救人,面对急需救助的人,却选择躲避,或者干脆甘心做麻木的看客。这值得整个社会反思,党政司法系统尤其需要深刻反思,采取矫正措施。否则,这个病态的社会是可怕的。
当我看到有关南京街头老人摔倒之后的故事,联想起自己在南京中央门汽车站的经历,每次都感到哀伤。不过,在关于“见死不救”和“麻木看客”新闻发生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承认,见义勇为、救死扶伤仍然是我们这个民族的主流价值观,相关的故事远比前一类要多得多,经常发生在我们的大地上,许多在危急关头见义勇为者的故事常常令我动容。
虽然我已不再年轻,但是我坚定地认为,扶助老幼、见义勇为,一直是我们的传统美德,是我们的主流社会价值观,决不能在我们的身上丧失。我们决不能因为彭宇案的负面影响,而拒绝扶助老幼,不对需要救助的人挺身而出,施以援手。扶助老幼、见义勇为、坚持道义、惩恶扬善,是一脉相承的,应该成为我们的共识、信仰和行动。坚持扶助老幼的人不但不能少,而且要越来越多,我们这个民族才能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