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新闻让我很诧异,也许我是带着有色眼镜,但确实外国投行在中国的近期行为有很多不地道之处,因此,对“魔根大通中国区主席李小加被批准成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行政总裁”一事,持怀疑态度。
六年以来,李小加一直是美国投行在中国的代理人,据说为美国大魔作出了重要贡献,当然包括给中国内地银行引进美国战略投资者方面,因此,我认为选择这样的人物成为港交所CEO肯定不合适。这不仅对维护香港利益留下隐患而且将鼓励更多的人成为外国在中国代理人为外国利益服务,简单地说容易导致卖国贼盛行。
港交所新CEO人选是否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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