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革退休职工医疗救助金管理制度的建议


就芜湖市而言,目前涉及到全市近2万名退休职工医疗救助金的缴纳问题,成了退休老人和银行及征收管理部门一个不小的负担。

本来,职工退休进入社会保障体系后,国家已经承担了他们的退休工资和基本的医疗保障。但就我市乃至我省或者更大区域目前的社会保障体制而言,职工退休后,个人仍需要每月缴纳一定数额(芜湖是10元)医疗救助金。就芜湖市而言,其缴费过程大致如下:首先要去社保部门办理个人缴费登记,再到地税机关办理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卡,最后是持卡去已经联网的银行缴费。

就目前的实际运行情况而言,社保和地税机关及银行间的数据传递偶尔也会发生故障,网络有时候也不够通畅,部分银行对收取10元医疗救助金业务不够积极,社保卡消磁现象也时有发生。因此,为缴10元钱而排长队的现象时有发生,为缴费还要花销一定的交通费用,退休职工对此很有意见。

为了更好地让这些退休老人安度晚年,政府对退休职工医疗救助金的管理有必要进行必要的改革,现有两条建议供政府参考:

建议一:取消退休人员缴纳医疗救助金制度。本来,医疗救助制度属于医疗保障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些退休职工在职时已经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过各类社会保险费,国家有责任将退休人员医疗救助一同保障起来。再说,退休职工每人每月缴纳10元医疗救助金,对社会保险费的筹集功能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因为按照目前全市近2万名退休职工计算,全市每月只能收20万元、全年仅能收240万元左右的医疗救助金,而征收这项费用的管理成本、社会成本却非常大,得不偿失。

建议二:由医保个人账户直接划拨。目前的退休人员,每人都有一个医保卡,社保部门每月都要按照不同的标准向退休职工的个人账户打入一定量的资金,供退休人员看门诊或在指定的药店购药。如果政府暂时还不能取消退休人员医疗救助金缴费制度,有关部门可以通过业务流程的再造,从医保个人账户中按照每人每月10元标准,直接划拨至医疗救助金账户上,以避免退休职工为缴费而奔波,更可以大大减轻社保、地税、金库和银行的负担,节约了大量的社会资源。

如果考虑到退休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本来就不多,扣款后会影响到对他们的医疗保障,有关部门还可以通过和退休职工签订代扣代缴合同,每月在他们的退休工资中代扣10元钱,直接划入医疗救助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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