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村官何以能鲸吞巨款?
2009-7-14
禅城区南庄镇紫洞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子荣在2005年12月至2008年12月期间,利用自身职务之便,多次挪用征地补偿款共2350万元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和营利活动。(人民网)
看到《广州一村支书三年时间鲸吞2350万元征地款》这一新闻,笔者感到非常震惊,惊讶于小小的村官何以能在三年时间鲸吞235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和营利活动,而无人知晓?众所周知,村官是算不上国家行政官员序列的,然而就是这样不算官员的“村官”,竟鲸吞如此巨款,怎不触目惊醒?怎不令人震惊?纵观整篇新闻,笔者认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子荣之所以能够小官大贪,究其原因有以下三个原因:
一、善于笼络人心。“刘子荣平时为人很是低调,生活方面和普通村民没有两样。他家的房子也只是三层的普通样式,在村里一点都不显眼;在待人处事方面他也很好说话,村民的要求他都会尽量满足。”这说明刘子荣非常善于隐藏自己,善于笼络人心。因为他为人的低调,因为他生活的普通,因为他尽量满足村民的要求,在善良的村民眼里,他是个“能人”和“强人”,在紫洞村拥有了绝对的权威,也就是说在紫洞村没人反对他,这样为他在长达三年时间鲸吞村里的征地款而无人反映,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关系“铁”。一个富裕村的主要领导即村支书、村主任,一般和镇政府书记、镇长的关系是很深的。因为镇政府的各项工作的开展,离不开村委的支持。在农村工作中,越是富裕的村,各项工作的开展也就越顺利,各项工作在全镇都能起到先进模范的作用,无疑是对镇党委、政府的有力支持,也是镇党委书记、镇长政绩的一个方面,为镇党委书记、镇长的仕途升迁奠定基础。由此可以推断出刘子荣与南庄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关系一定亲密。这种亲密的关系为他鲸吞村里巨款找到了坚强的靠山。试问:和镇党委书记、镇长关系如此“铁”的村官,谁又会去反映他的违法情况呢?即使反映了,又有谁会相信村民的举报呢?况且村干部的管理权限还在镇党委手中,明哲保身的人就怕弄不好还会祸及自身呢!
三、乡级党委、政府对村级财务的管理、监督流于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这种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导致乡级政府对村级财务管理流于形式,对村级的监督也是停留在表面。由于乡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是选举制度,从班子成员个人利益来说,五年一届的领导班子换届选举,班子成员的选票捏在村官的手里,这关系到乡级党委、政府班子成员的“官帽子”,谁愿意认真检查、监督村级财务,去得罪村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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