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摊的集团管理费可否税前扣除?


  问:分摊的集团管理费可否税前扣除?

  [ 专家回复 ] :

  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处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9条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不得扣除。”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如果是总分支机构之间因总机构提供管理服务而分摊的合理管理费,可扣除;如果是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等集团企业之间提供的管理费,不能扣除。但,如果公司之间,确实发生提供管理服务的管理费,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管理服务的价格,作为企业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不得再采用分摊管理费用的方式在税前扣除,以避免重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