瘫痪的监管身后,我们的房子还敢住吗?


6月27日早晨5点30分左右,上海市一栋在建的13层住宅楼发生整体倒塌。但与此前的这类事故不同的是,这次是整个住宅楼被连根拔起,整体倾覆,仿佛是趴倒在地上了。 事故导致一名现场工人死亡,死亡工人肖晓,男,27岁,安徽籍,系上海梅陇铝合金装潢有限公司员工,事发时进入楼内取工具。听到这样的消息,顿时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一种本能的反应,我们将来要住的新房子或者我们现在正在住的不知道哪天会轰然倒塌的房子,还有安全感吗?如果是一栋已经建起的住宅楼倒塌,那将会是一种什么局面,不敢想象。难怪有人感叹,此高楼倒的正当其时,真是万幸中之大幸。

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吃、穿、住、行”,真的都不能给老百姓以百分百的安全吗?吃得不放心,不是担心打药,就是担心有毒,行一直是个大问题,交通事故一直让人惴惴不安,穿倒还好一些,不外乎就是假冒名牌,不过昨天新闻里据说是有个一岁多的幼童熟睡时被枕头里生产时遗忘的刀片划伤了脸庞。也令人胆寒。现在连我们终身要住的地方都有危险了。想起来,真的觉得很悲哀。为什么人类发展到今天,科技水平、发展水平在提高,可是那些基本的东西却没有保证了。有些古建筑历经风雨,可以千年不塌,可是现在呢?不是现在的人没本事,只是人心坏了。只是监管制度缺失了,更主要的是那些消耗着大量我们纳税人的钱的监管机关们瘫痪了。使他们瘫痪的原因自然是显而易见的——权力和金钱。君不见,即使是如此震惊全国,让全体人民人心惶然的倒塌事故发生之后,依然监管瘫痪,这事故既没被作为重大安全事故进行处理,也没有追究这栋震惊全国的商品楼之所以能够诞生所经历的设计、规划、施工,甚至公司成立、工程招投标、发包、监理等众多环节监管部门的责任,所谓政府问责制仿佛也因为楼主人所属开发商的资质过期和政府公务人员的背景而成为一个空洞的口号了么?最让人诧异的是面对如此多的业主的财产损失,居然对责任人(能够找到的替罪羊们)也仅仅只是使用了法律上没有存在的词——适当控制。难道,因为股东是官员,难道因为开发商有政府背景,难道一个民工的生命就不是生命?难道官就真的比民大?让人啼笑皆非地惊诧莫名的还在于所谓初步结论居然是什么“施工不当”;好一个施工不当,好一个专家结论,这里面不仅仅揭露了商品房从买地盖房整个制售过程中的腐败和房地产行业开发商的普遍偷工减料,而且揭露了某些专家公然上演的学术腐败和道德缺失。

事故发生了监管部门不是忙着沉痛反省找原因,减少损失,维护民众的利益,而是忙着找一些站不住脚,自欺欺人的客观原因,洗脱自己的干系。可是那图纸和审批文件上的一颗颗鲜红印章,你们洗脱得了吗?

       从现场图片可以看到,该栋楼基本已经建好,目前正在内部简单装修,整个楼整体朝南侧倒下,楼房底部数十根混凝土管桩被折断后裸露在外,有的是空心的,有的是实心的,从外露面看,只有部分有钢筋,但都非常细。 这座楼房以这样举国震惊的方式,结束了它的生命。 这栋住宅楼由上海众欣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开发商为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梅都公司据说是梅龙镇政府人员办的公司。这点网友和新闻调查已经得到确凿证据。

“莲花河畔景苑”住宅建筑面积约6.6万平方米,总套数629套,已出售489套。购买时均价超过每平米1.2万元,现在已经涨到1.8万以上。随着这座在建楼盘的倒塌,开发商低价拿地,高价售出的事实被曝光。新民网记者根据现有的公开数据调查发现,地块编号闵字(2003)197号,地块面积为42342平方米,土地出让日期为2003年10月10日,出让时间为70年,项目容积率1.8,中标价格4600万元,但是数据显示,该地块当年实收出让金为只有1800万元,其余2800万元应在2004年分批支付。该楼盘的楼板价仅为604元/平方米,与此同时,暗示个中暗藏玄机的是,该地块出让方式并非公开出让,而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以出让价格来看,604元/平方米的土地楼板价即使在当时也属于绝对低价。与另外一个与之较近的编号为“闵字(2003)236号”的莘庄镇104号土地比较,出让时间为12月31日,两块土地等级都属于6级,但这幅22459平方米的地块中标楼板价格达到了2357元/平方米。而根据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司和承建商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的承建合同显示,总建筑面积80200平方米,总投资额18830万元,每平方米投资额不到2500元,该楼盘的两大成本费用仅为3104元/平方米,以现在的14297元/平方米的销售均价计算,楼盘利润高达360%,获利总额超过四亿。据业主反应,由于销售非常好,房地产公司要求业主全部付清房款。然而,业主们平均花费了上百万的房子,现在就像一堆玩具一样躺在地上了。还好人们还没有入住,如果入住而且在下班放学以后的这个时点后果更不堪设想。而如今它仿佛不是一起重大安全事故而仅仅只是监管部门轻松谈论的一个故事。

在建楼房倒塌的故事有了新进展,事故调查初步意见报告已经出炉,专家组认为上海在建楼房倒塌事故主要原因是施工不当,在一侧堆土过高与另一侧开挖基坑的共同作用下,致使高楼在顷刻间倒掉。施工不当的责任定性,把开发商、监理方和政府监管部门的责任撇得一干二净。接下来,也许就该逮捕拘留包工头和几个农民工兄弟,令人惊愕的楼塌事故大概就可以结束。这样的处理程序和结果,肯定合乎各方心愿。对某些人来说,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目的也许就达到了。借专家组之手找到替罪羊,开发商肯定会乐翻了天。而监理、规划、施工许可等一条线上的蚂蚱们则会大松一口气。果真是这样的结局,我们能接受吗?

与这群被权力和金钱收买为监管部门免责找台阶下的所谓御用专家的意见相比,人们更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座连根拔起、匍匐倒地的大楼,竟然是一不小心“施工不当”造成的,这太令人难以置信了。在一个“高层建筑的设计、施工技术已经非常成熟,只要基础打牢,施工过程中按部就班符合规定,正常情况下,造得再高也倒不了”(中国工程院院士、东南大学教授吕志涛语)的时代,拿“施工不当”来解释13层大楼的坍塌原因,这不是一个弥天大谎,就是拿民众当傻子忽悠。

上海楼塌事故发生以后,网民给专家组设定的调查路径也正是如此。也就是说,在见到高楼倒下时,万千网民已经知道楼倒的原因就是“施工不当”了。这不是先见之明,未卜先知,而是基于此前事故调查逻辑推出的结论。在一些“大鱼吃小鱼”、“权力通吃一切”已成潜规则的地方,许多事故的调查,一般就是基于利益链寻找替罪羊的过程。某些专家的意见,早就脱离了专业、技术和科学,成了利益博弈的依附、责任开脱的遮羞布。无论是广东九江大桥坍塌、湖南凤凰沱江大桥垮塌,还是株洲立交桥倒塌,经专家调查得出的事故原因,都没逃脱公众的遐想。每次担责的,都是博弈力量最弱小、最无权无势的一方。建一栋商品房,要盖无数个章,要经历规划、施工许可、招投标、资质管理、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等各个环节。然而,在上海楼塌以后,这些至关重要的关联方均退避三舍,就连开发商资质过期的事实,调查方也视而不见,仅三天时间,就把责任定性为“施工不当”,效率之高实在令人惊愕!

虽然“施工不当”仅是初步意见,但是,这已让公众对该调查组的专家感到失望。而开发商建设资质过期、股东疑似公务人员的消息,就初步说明大楼倒塌绝不是“施工不当”能解释得了的。

更让人一头雾水的是楼房倒塌是既定事实,如果专家组成员也已表示施工不当,并且这一事件也已经造成了人员伤亡的后果,有关部门应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按照相关法律界人士的说法“这一事件应该说构成了重大安全事故罪”。而根据相关解释,所谓重大安全事故是指因工程质量导致建筑工程坍塌,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情况。记者注意到,倒楼事发至今,有关方面尚未称此事件为“重大安全事故”。

按照当今的建筑水平,一栋13层的住宅不算高难度,不要说什么堆了一堆土,设计的时候就应该有堆两堆土都不会出问题的牢固,责任也绝不仅仅在那堆土上吧。毕竟几十层,甚至可能上百层都可以立起来。可是为什么会出现如此让人不寒而栗的整体倒塌呢?这到底说明了什么问题?

说明房地产问题十分突出,必须下决心治理。现在看来,房地产问题十分突出,楼价太高,地产暴利,官商勾结,该走程序的不走程序,该按设计的不按设计,造豆腐渣工程,如此等等,民众早已是怨声载道,而这一些问题其实都是相关联的一个整体。也许这一次住宅楼的倒塌出于偶然,但其背后必将隐藏着必然的东西,必将揭开人为操作的冰山一角。地产商为了追求暴利,可以不择手段,甚至于不惜以牺牲百姓生命安危为代价。因此,在关系民生利益的房地产问题上,有关方面不能再犹豫不决,必须要在压房价、规范市场上下功夫,如此才能真正维护良好的地产市场,否则一些问题将会积重难返。

说明工程腐败问题十分突出,必须下决心惩处。我在前面讲过,现在的很多事情不是人没有能力、没有水平,而是人心坏了,人心贪了,唯利是图,胆子一个比一个大,钱拣整的拿,工程拣差的做。近些年来,我们已经发生了不少在建工程的垮塌事故,以及并不鲜见的豆腐渣工程,有建筑,有桥梁,有公路,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分包转包、擅改规划设计、擅改质量标准,等等,这一切并非不能监管,而是我们官员的权力太大,缺乏有力的制约和监督,我们的一些官员已经被腐败所击倒,有的是直接行使监管的官员,有的还有更高级别的官员在纵容和保护。因此,查处工程腐败必须紧而又紧、严而又严,从重惩处,否则不足以警醒。

说明监督机制问题十分突出,必须下决心引入业主或者非营利性第三方公信力机构监督。如果看一看我们在工程建设方面的制度机制和程序设计,比如从规划到施工许可、招投标、资质管理、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等各个环节,不可谓不完善、不全面,基本上是环环相扣,可是为什么仍然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类似事故。这其实也涉及到一个监督机制问题,对于上面各个环节的人物,地产商基本上能够摆平,可是如果引入群众业主监督,特别是利益相关的群众监督,就不一定那么容易了。

对以牟取爆利为目的的开发商、承建商和地方官员们来说这栋住宅楼以如此的方式倒下其实是幸运的,因为伤亡事故较轻,因为倒的正当其时,因为倒的“幸运”,最终对他们的处理会是幸运“较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