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要揭露“刷票公司”的雇主 (大河报)


  文/李清

  近年来,国内一些大型评选活动为扩大社会影响、获得公开公正的结果,经常采取网上投票和手机短信投票的方式。但记者发现,集团化投票作弊等新型网络技术,让这种貌似公平的方式出现扭曲。天津一家事业单位的网站技术维护人员小张就曾应朋友之邀,用作弊软件为去年“天津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投票。记者调查得知,制作投票作弊软件及提供投票服务的,是一些专业的“刷票公司”。(见7月2日《羊城晚报》)

  “刷票公司”的出现,说明投票作弊已经专业化和产业化,这毫无疑问属于见利忘义的行为,并且扰乱了社会秩序,误导了公众。比如贪污、受贿的广西某制药公司老总,就曾为自己弄得一个“中国十大杰出青年”称号。所以,这类公司必须被严肃查处、取缔。

  然而,笔者觉得对于“刷票公司”的雇主更值得警惕和揭露。事实上,如果没有这些雇主,“刷票公司”的技术再先进,服务水平再高,也不可能获得业务,要消除这类作弊现象,必须从源头抓起,将那些主动请人帮忙作弊者揪出来。

  为何一些人会找“刷票公司”?原因很简单,很多评选活动如果能够当选,可以获得名声和利益。尽管雇主找“刷票公司”作弊,需要花费一定的金钱,却可获得巨大的收益,因此雇主是始作俑者,并具有强烈的动机。

  当然,消除“刷票公司”的雇主,比打击“刷票公司”要难,因为“刷票公司”是公开活动,起码会在网络上留下它们的作案痕迹,而它们的雇主却藏在幕后,且大都是道貌岸然的主儿,打击起来难度更大。但是,只要有关部门认真去打,“刷票公司”就必然会逐渐消失。

  此为大河报见报稿,详见:http://epaper.dahe.cn/dhb/t20090703_159422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