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天》之(108)——乌鲁木齐发生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续)


截止发稿时间7月6日13时,乌鲁木齐严重暴力犯罪事件致140人死828人伤
 ; 

 

乌鲁木齐发生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

7月6日凌晨,在乌鲁木齐市大湾南路的跑马场地段,多辆公交车被烧毁,消防官兵赶到现场救援。新华社记者沈桥摄

乌鲁木齐严重暴力犯罪事件致140人死828人伤

7月5日下午,一些人聚集在新疆首府乌鲁木齐,攻击路人,放火焚烧车辆。他们掀翻交通护栏,导致一些道路交通中断。警方已赶到现场维持秩序。 中新社发 钟新 摄

 ;

新疆乌鲁木齐市政府今天中午就7月5日乌鲁木齐市发生的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举行新闻发布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乌鲁木齐市委书记栗智在会上通报说,据最新统计,事件造成140人死亡,828人受伤,焚烧车辆261辆,其中公交车190辆、出租车10余辆,损毁商铺203间、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损毁民房住宅14间、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

据初步证实,5日晚乌鲁木齐发生的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是一起典型的境外指挥、境内行动,有预谋、有组织的打砸抢事件。他们利用6月26日广东省韶关市一家玩具厂部分新疆籍员工与该厂其他员工发生冲突事件,大肆炒作,借势发挥,对中国当局政府进行攻击,煽动市民上街游行示威,最终酿制惨剧。

可见,广东韶关玩具厂暴力事件是本次事件的导火索,问题是,在两事件前后十整天的时间跨度里,有关当局在6月26日暴力事件处置和有可能发生的后续暴力事件设防等问题上是否存在懈怠和思想麻痹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