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风田:“采伐证”不除,“林改”难兴
“林改”成功的最关键之处在于要还权于民
按:我国的集体林权改革目前正进行的轰轰烈烈,国家也以前所未有的高度召开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等予以重视。但如果不还权于民,取消“采伐证”“两金”等压在林农头上的二座大山,林权改革要想成功,很难!
这又让我们想起30多年前,正是老一年领导人不畏流言,审时度势,勇敢地进行“包产到户”,把农民种什么、什么时候种、什么时候收获等基本权利彻底地还给农民,才带来了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繁荣。但很遗憾的是,目前的林业部门在这个问题上,还是小脚女人走路,迟迟不愿放弃各种乱七八糟的审批权利,不愿把林农处置自己生产成果的权利还给林农,这也是“中国的土地上不长林”的最核心原因。
从利益上看,当然人为地设置这些管制,养活了林业部门一大批的人马,只是苦了中国可怜的林农。阻碍林权改革最大的阻力在林业部门部门内部。
林业部门那些拥“采”派,动辄以其他国家也有类似规定来了自己找根据。是的,美国等国家是有这个东西,但大家不要忘记的,美国的林农规模巨大,一般都是上万或者是几万、几十万公顷的规模,就象我国的大型国有农场,他们在办理采伐证时交易成本不是太高。而我国的林农规模极小,每户拥有林地从几分到几亩的都有,这些规模极小的小农户面临以国家管制名义而来的“采伐证”时,交易成本的巨大大家可以想象得出,与基层管制部门打交道的之难也可以想象得到。“采伐证”某种程度上就成了基层林业部门巨大的租金来源,也成为林农最大的伤痛。所以政策部门一定要根据中国的国情来制定政策,不能一刀切地什么都要办采伐证。过多的不分青红皂白地审批,只会管死中国的林业。对规模巨大的林场,采伐证完全没有问题,但对小规模的林农,就不要再搞什么采伐证了,把权力还给林农。只有这样,中国的林业复兴才能有希望。
(评论者郑风田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采伐制度或成林权改革瓶颈专家呼吁放宽制度管理
http://www.nbd.com.cn/ 2009-07-07 02:14:00
每经实习记者 何珺 发自北京
2008年7月,中央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林改之后,林农有了相对的林业经营自主权。但《森林法》规定,林农砍伐林木不但需要层层申报,还需受木材采伐指标限制,因此阻碍了林农增收,影响了林农种树的积极性。
林农:采伐指标一证难求
据地方政府公开信息显示,在很多地方,农民申请林木采伐证需经过多级领导申批,还需准备林权证、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等一系列文件,同时要缴纳数十元甚至近百元的“两金”(育林基金、维简费)。更重要的是,即使农民弄明白了这些繁琐程序,缴足了费用,也未必能办下采伐证。
河南省造林大户李鹏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河南三门峡、洛阳等地黑市买卖采伐指标的现象很常见,每立方米指标能卖到100元至200元,而林农自己却很难申请到指标。“木材贩子总是主动和农民联系,哪个农民木材价格低,他们就拿着搞到的指标去砍哪家的树,一般每立方米五六百元的价格从农民手中收来,能以每立方米1000元左右的价格卖出去。”
素有林权制度改革先行者之称的福建省,也存在林农申请不到采伐指标的情况。王先生的家人在福建龙岩市开有一家年产200万株杉木苗的育苗场,他透露,当地直接去申请采伐证的多半不是林农,而是一些从事林木相关贸易的商人。如果林农去申请,获批的数量比较少,手续也繁琐,大多林农甚至都不太清楚如何办采伐证。
一家园艺公司的负责人翁先生也向记者透露,现在办采伐证“有点难”,要和林农和林业局都“搞好关系”。
林业部门:制度正在改革
采伐证成了香饽饽,是否因为国家分配的指标量不足所导致?
谈到指标分配,福建省林业厅林政处一位胡姓工作人员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透露,福建省一年商品材的采伐指标在1700万立方米左右,还是比较充足的。在指标不够用的时候就按林木年龄大小进行排序,年龄大的优先安排。“现在已经有一些县对指标分配方法进行改革,指标(分配)和申请(之间如何协调)处理得比较好。”
也有林业系统的工作人员表示,绝对不可能存在买卖指标的情况。湖南临湘市聂市中心林业站站长龚朝辉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国家的指标都入村到户了,有些人所说的“一立方米指标卖100元”是有所误解,100元左右应该指的是办理指标所需要交的“两金”数额。
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的采访中,福建泉州德化县林业局的曾先生称,每年的木材市场行情决定了申请采伐证的积极性。“行情好的年头下面都争着要指标,县里把指标分到乡镇后,乡镇再往下分的时候常常不够合理,把大部分指标分给乡办林场和镇办林场,而一般林农分到的指标很少,所以现在指标分配改成电脑排序和抽签决定了。”曾透露,最近福建省林业厅也来县城调研,征求采伐制度改革意见。
专家:采伐制度应放宽
如何真正做到把山林的经营处置权交给农民,疏通农民的增收渠道?专家们提出的具体建议各有不同,但指导方向却出奇的一致,对商品林的采伐制度应当放宽。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告诉《每日经济新闻》,重要的是把林木处置权彻底还给林农,既允许他们种树,更要允许他们砍树。采伐的限制导致农民铤而走险盗砍滥伐,而农民一砍树就被上纲上线,自然没有动力再去种树。郑因此建议取消采伐限制。
而中国林科院副院长蔡登谷在接受采访时则认为,全盘否定限额采伐制度是不正确的,森林限额采伐有效地遏制了森林资源的过量消耗,目前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完全取消采伐证。他表示,林权改革后采伐制度的改革也将有所突破,国家正积极研究采伐限额改革的问题,未来可能将采伐限额的标准放宽到5年或10年,让经营者在一定年限内自主决定每年的采伐量。
“大树基金”发起人、知名环保人士冯永锋则认为,采伐指标或采伐证并非问题的根源,关键是农民没有机会参与采伐制度管理,而行政部门在执行管理上又显得很无力。他建议,以村民入股等形式使林农参与管理,将采伐制度由硬性指标分配向指向性引导的方向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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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每经实习记者 何珺 发自北京 】 (责任编辑:祝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