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宾观点:
江小鱼(媒体评论员):
邱建新(南京社会学家):
刘建杰(市民):
杨雪梅(市民):
6月30日晚,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盛路发生一起醉酒驾车导致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造成3人当场身亡,2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有4人受轻伤。经抽血化验,肇事司机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381毫克,而每百毫升80毫克就属于醉酒,显然,肇事司机属严重醉酒驾驶。
经警方调查,肇事司机张明宝,今年43岁,是个体施工队负责人,挂靠淮安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南京分公司,家住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盛路某小区。审讯过程中,张明宝交代说,当天晚上,他跟人吃饭,喝了七八两白酒。饭后,驾车回家,车辆失控后沿途先后撞倒9名路人,撞坏6辆路边停放的轿车。
据了解肇事车首先撞伤一名正在散步的路人,然后继续加速,将一排卖西瓜的摊点撞翻,一辆绿颜色的垃圾车也被撞得支离破碎倒在一边,两名瓜农中一人的头部被撞出一个洞,共缝了十几针,身上多处擦,另一人伤到腿部。此后,轿车没有丝毫减速,而是又掉转方向,斜斜地向路东侧冲去。在路中,轿车将一辆骑自行车的中年女子撞飞好几米,当场死亡。接着,肇事车又撞到了路边的一排车辆,一名胖胖的男子整个人被撞飞到一辆商务车里,经抢救无效死亡。就在胖胖的男子被撞后的瞬间,一个孕妇成了这场事故中最令人痛惜的死者。孕妇被撞后,整个人飞起,落到一辆索纳塔轿车上。孕妇倒在地上,鲜血从她破裂的腹部喷涌而出。当事后民警将她抬上车时,一个已经成形的胎儿从她腹部滑落到地上。民警止不住潸然泪下。
随后,一名年轻的丈夫和他的妻子刚走出超市来到路边,丈夫随即当场失去生命。夫妻转眼间阴阳相隔。在连续夺走五条人命,撞伤四人后,这辆疯狂的肇事别克车最终被一名姓石的的哥追赶后拦停了。
对于酒后驾车,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2000元罚款;如果酒后驾车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后果,司机将会被以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这相对于我国每年因酒后驾车致使几万人丧失生命来说,无疑这样的处罚力度太轻。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增多,车祸越来越成为我国公共安全的一大隐患,而酒后驾车则是造成事故的最重要的原因,酒后驾车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尊重,更危害公共安全,其主观恶性程度已接近“间接故意杀人”。但现有法律对酒后驾车只作经济处罚,即使醉酒驾车最多也只能拘留15天。为此,学者建议应增设“酒后驾车罪”,同时加大交通肇事罪的刑罚,如因酒后驾车撞死人,则应两罪并罚。
齐鲁电视台《开讲天下》邀请630案件现场目击者和专家学者对这一案件展开讨论。 观众投票认为此案应该按故意杀人罪算的有5476票,不算的有1173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