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要有“亮剑”精神
来源:价值中国网 作者:潘军强
“一个剑客在与对手相逢时,不论对手有多么强大,即使是天下第一剑客,他也要亮出自己的宝剑,就是败在对方剑下也虽败犹荣,这就是亮剑精神。”这是电视剧《亮剑》中李云龙的经典话语。在当前反腐斗争中,我们也需要提倡这种“亮剑”精神,即使在位高权重的腐败分子面前,也要敢于亮出正义之剑。反腐倡廉,任重道远,如何让党员干部永葆清廉本色?我认为需要用好教育、监督、惩治“三把利剑”。
用好教育之剑,使人不想贪。香港廉政公署有个反腐败教育战略,可以为我们的反腐败教育工作提供有益借鉴。他们对公民的反贪教育重视“从娃娃抓起”,他们特别制作了一些卡通片放给儿童看,让孩子从小就了解反贪的意义,直到上大学,都不间断进行廉政教育。在社会中持续提倡反贪意识和个人操守,巩固廉洁文化,同时针对贪污风险较高的主要行业,度身定造防贪教育计划,令所有人都“不想贪”。我们应该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省、市纪委精神为指导,学习科学发展观,以爱岗敬业,廉洁从政为主题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宣教工作纳入党组织的重要工作,完善宣传教育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党员培训和党课学习的重要内容,贯穿到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奖惩的各个环节,形成党风廉政教育的整体效应。大力弘扬勤廉兼优的正面典型,树立令人警醒的反面典型,以正面典型鼓舞人,以反面典型警示人。让党员干部时刻恪守“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庄严承诺。
用好监督之剑,使人不能贪。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让权力在阳光下接受监督。要完善监督体系,规范权力运行,按照“立体、宽带、刚性”的监督工作思路,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努力形成“人人抓监督,人人被监督”的工作局面。香港广大市充分行使举报权、监督权,为廉政公署提供切实有效的信息,有效地堵塞制度漏洞,减低贪污机会,令有贪念的人员“不能贪”。一要丰富监督途径。监督途径应由组织监督向执纪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拓展,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式、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做到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权力行使到哪里,工作开展到哪里,监督就实施到哪里。二要拓宽监督领域。监督的范围从工作圈向生活圈、社交圈延伸,不断扩大有效监督的范围。三要创新监督形式。由相对单一的监督向善意提醒、谈话诫勉等多形式监督转变,要主动深入到所有“知情”人群中,在更广泛的社会空间内透视监督对象,使监督对象时刻处于有效监督之中。监督程序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化。四是拓展监督渠道。由单一型监督向复合型监督延伸。积极完善自我监督与纪律监督并重,制度监督与法规监督并举,公开监督与隐形监督并施,防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用好惩治之剑,使人不敢贪。香港何以能成功加强廉政建设并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香港社会坚持法律至上,廉政法律制订出来,通过廉政公署对腐败者的严格惩治,加大了腐败的成本和风险,使所有公务员“不敢贪”。必须大力发扬雷厉风行、精准执行、大力惩处的反腐作风,在任何情况、任何时候都要坚持一个标尺,统一标准,不搞特殊,使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法规制度成为“条条高压线”、“道道防防堤”,谁都不敢触犯,谁都不能违犯,谁都不能逾越,充分发挥制度法规的刚性约束作用,形成坚不可摧的制度“防护网”。重点要查办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与不法分子相互勾结、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件,严历查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贪污受贿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腐败是一种社会顽疾,反腐就要有亮剑精神。我们要有长期作战的决心和勇气,集全社会之力,时刻高悬教育、监督、惩治“三把利剑”,警钟长鸣,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使政治更清明,官员更清廉,社会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