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读报,看到了一篇文章谈到了切不可“得罪百姓”的话题,笔者深有感触,文中谈到了明请历史中天启、崇祯两朝皇帝把百姓得罪尽了,最后弄得闯军破京,清兵入关,明朝覆灭的事例。
笔者认为,文中提到孟先生不太关注皇帝个人品德的得失,而是高屋建瓴抓根本:“民为邦本,使民得所,即为极治。虽有暗昧之嗣君,万恶之阉,穷荒极谬,犹数百年而后亡。……无得罪于百姓,即为国之根本已得,其余主德之出入,皆非损及国脉之故也。”对明史的评价,可能见仁见智,不尽相同,但将“不得罪百姓”作为衡量政治得失的标准,确是卓识。”“殷鉴不远”,苏东国家执政党丧权亡党的根本原因,是长期脱离群众。他们不是没有为群众做过好事,也不是没有经过内忧外患狂风恶浪的考验,更不是不堪一击虚有其表。可是,在历史的关键时刻,群众的大多数不投共产党的赞成票。这些标榜服务劳动者、以劳动者为阶级基础的党,由于得罪了百姓,他们被原来支持自己的群众抛弃了!
以史鉴今,中国共产党以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为宗旨。相对于党的宗旨,“不得罪百姓”,只是一个较低的要求,然而,却是党的全部工作的最后底线;只要越了雷池一步,载舟之水就会成为覆舟之水,原来的支持者,就会站到反对者的行列中去。现在,一些贪官污吏腐败分子,那些弄虚作假贪功冒赏的政绩制造者,那些高高在上脱离实际的官僚主义者,就是人民不拥护、不赞成、不高兴、不满意的,也就是得罪百姓的,百姓对其烦言啧啧久矣。现如今,我党提出了执政为民的理念,就是始终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统一,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的统一,坚持完成党的各项任务与实现人民利益的统一,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努力地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从“不得罪百姓”到执政为民,还需在实践中经受检验,在实践中升华和体现。
从“不得罪百姓”到执政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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