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评刘吉的预测——对毛左派“阶级论”的批判
文/范海辛
这里所说的毛左就是刘吉文中提到的左派,但中国语境中的左派,与世界通行的左派含义有很大不同,本文后面还要提到另一种左派,为示区别,故将刘吉所称的左派按网上的称呼改为“毛左派”。
刘吉一文值得称赞的是他对毛左派的警觉与批判。但刘吉对毛左派的分析批判并不到位,没有找出其错误的根源,本文拟狗尾续貂,对毛左派再作一番深挖。
毛左派的理论资源,可称为“阶级论”(亦可称“阶级主义”)。阶级论虽然源自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但与马克思主义有很大不同。在马、恩那里,阶级理论只具有方法层面的意义,不具价值层面的意义。马克思主义主张解放全人类,承认有超越阶级的人类统一的价值,而毛左的阶级论则认为,阶级的价值才是终极价值,根本不承认有超越阶级的全人类的统一价值存在。将马克思主义阶级理论发展成阶级论的,始于列宁,完成于毛泽东。
阶级论不仅是毛左派的理论资源,同时也是专制主义的一个比较隐蔽的理论资源。因此批判阶级论就不仅是对毛左派的清算,也是对当下专制主义的清算。
阶级论的主要内容有二,一是阶级分析论,二是阶级斗争万能论,三是对西方理论的盲目照搬。
在阶级论者看来,人类社会虽然有多种分野与矛盾对立,譬如官民、种(民)族、信仰、性别、地域、贫富等,但其中最主要的是贫富矛盾,也即阶级矛盾,其他分野与矛盾都从属或自阶级矛盾转化而来。譬如官民、种(民)族、信仰等矛盾,实际都是阶级矛盾在背后起作用。因此,面对社会纷繁复杂的现象,阶级分析是唯一正确的方法,能使我们一下找出各种问题的本质与原因。
如果我们暂且承认阶级矛盾是人类社会的主要矛盾、阶级分析是社会分析的唯一正确方法,但为何一定要坚持阶级斗争而不能搞阶级调和、阶级合作呢?阶级论者认为,自出现阶级后,阶级之间的斗争就成了历史发展的动力。因为每一个历史阶段(指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都分裂成两个对立的阶级,其中一个阶级是劳动阶级,另一阶级则是剥削阶级。这两个阶级的利益是尖锐对立的。劳动阶级是被压迫、被奴役、被剥削的阶级,他们占社会的绝大多数,而占人口极少数的剥削阶级,他们是压迫者、剥削者,是社会的寄生虫。因此,劳动阶级代表了历史发展的方向,是正义的、革命的,与其对立的剥削阶级则阻碍历史的发展,因而是邪恶的、反动的。为何会这样呢?这又与生产力、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有关。劳动阶级代表着生产力,剥削阶级代表着生产关系。剥削阶级之所以能存在,就是依靠这种不合理的生产关系,为了维持这种不合理的生产关系、维持他们的统治,他们一方面靠暴力、一方面靠欺骗。在欺骗宣传方面,历来的统治阶级都歪曲社会问题的本质,掩盖阶级矛盾的真相,竭力鼓吹阶级合作。人类社会要发展,广大劳动人民要过上好日子,那就一定不能相信剥削阶级的鬼话,必须靠暴力革命推翻反动阶级的统治,因为反动阶级一定不会拱手让出自己的利益的。在阶级论者看来,一部人类历史就是一部阶级斗争史,或说是生产力、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史。这是阶级论者坚持阶级斗争、反对阶级合作的理由。
毛左派的另一严重错误是盲目照搬马列的阶级、阶级斗争理论,全然不顾马克思所指出的中国属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特点,不知道在中国,官民矛盾、宗法专制是不同于阶级矛盾的社会主要矛盾。毛左派在中国大搞阶级斗争30年,严重阻碍了中国现代化的进程。
一) 对阶级分析论的批判
阶级分析论所依据的理论,主要是马克思的经济决定论。这一决定论又与马克思首创的历史唯物论有关。应该承认,历史唯物论是马克思主义对历史科学的一大贡献。我们应用历史唯物论来研究人类历史,能在一定程度上揭示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但也毋庸讳言,历史唯物论本身具有一定的片面性,正是这个片面性导致了经济决定论。
马克思认为,人是一种被经济决定的动物。因为按照唯物主义的逻辑:物质决定精神,存在决定意识,客观决定主观,因此产生了马克思的经济决定论。该理论认为,经济是人的第一需要,因此人的谋生方式、谋生活动决定了人的观念意识,决定了人的方方面面。由之可以说,人是被经济决定了的动物。在影响人的多种因素中,经济因素是最根本的、具有决定性的因素,这一因素必然会影响到人类的其他关系——诸如官民、种(民)族、宗教信仰、地域等。阶级分析之所以成为基本分析,阶级价值成为终极价值,皆是由此而来。
马克思经济决定论的错误根源有二:
1、对人的本质的错误理解;
2、对事物相互作用的错误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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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人的本质的错误理解。
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在马克思那个年代,因为阶级矛盾尖锐,阶级关系成了人们社会关系的重要方面,因此人的本质就容易被理解为人的阶级性。
马克思的原话究竟是怎么讲的?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一文中(见《马恩选集》第一卷P.56,人民出版社95年版),马克思这样说:“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当然,你也可以说,将人的本质理解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并不符合马克思的愿意,因为本质与本质的表现是两回事,水通常表现为液体,但水的本质并非液体。本质是隐藏在事物现实表现之下的,并具有始终不变的特性。如果人的本质随着年代不同、领域不同而一直变幻莫测,那显然不是本质,只是本质与他事物相互作用表现出来的一种属性。这样为马克思辩护也有道理,但是,判断作者的意图,不仅要看他说了什么,还要看他没说什么。
或许本文因为是提纲,马克思未作明确阐述,但关键是在此之后的一段时间(欧洲1848年革命之前),处在愤青阶段的马克思与恩格斯,一直在为工人阶级的革命奔走呼号。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我更相信他因为要促进革命的爆发,因此,在这里显然是要强调人的阶级性。然而,相对于马克思在1844年的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曾言“人的类特性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而言,1845年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这段表述是一个倒退(《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原文——“生产生活本来就是类生活。这是产生生命的生活。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引文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96页),因为他1844年对人的本质(类特性)的定义,更接近学术界的主流意见。
那么对于人的本质,学术界的主流意见是什么呢?
德国人类学家米切尔 兰德曼(Michal Landmann 1913- )在其代表作《哲学人类学》一书中,将人的本质定义为“不确定性”或“非特定化”(“人在本质上是不确定的,……人的生活并不遵循一种被事先确定的过程,……自然只完成了人的一半,另一半留给人自己去完成。”引文见该书P.7,贵州人民出版社2006第二版,下面引用该书只注明页码)
非特定化(unspecialization)是针对动物的特定化(the specialization)而言的,动物都是被自然界限定的、决定的、完成的,因而动物在自然界没有自由,它的行为均由本能所控制。人的器官在各方面都不如动物,人的牙齿既非食草也非食肉,人类的后代从出生到成年要经过漫长的时间,因此人只能运用自己的大脑,通过自己的创造、超越来实现自己。
传统的人类学研究都把人分成生理与精神的两方面,因而有体质人类学与文化人类学两个分支领域,而且这两个领域并无内在的有机联系。但是兰德曼吸取了阿诺德 格伦(Arnold Gehlen 1904-1976,德国人类学家)的人类学研究成果,将人的生理与精神两个方面联系在一起研究,从而揭示出了人的本质在生理上的基础。
有人以为自然界虽然未能给我们如野兽般强壮的肢体或如啮齿动物般旺盛的生育能力,但自然界给了我们大脑,这似乎弥补了人的不完善,实际并非如此。现代人的脑容量是猿的3倍,但在我们的古猿祖先不得不从树上下来行走时,它们的脑容量与仍旧在热带雨林中生活的表亲是一样的。脑容量的增加,是我们祖先自行选择的结果,而非自然界的赐予。
美国一位心理学家(理查德 科斯,加利福尼亚大学)最近提出了一个新观点,他认为人类祖先走出非洲丛林时,并不是手拿长矛与飞镖的猎人,而是诚惶诚恐的猎物。人类进化是被大型食肉动物逼出来的。因为科学家在南非发现了许多距今100-300万年前的野兽巢穴,里面发掘出324只狒狒和140只南方古猿(人类祖先)的骨骼化石,其中不少化石上都有大型食肉动物留下的齿印或爪印。
人的非特定化,使我们在许多方面都不如动物。譬如游泳,几乎所有的陆生哺乳动物天生都会游泳,而人类作为哺乳动物的一员,至今已丧失这一本能。游泳是人后天需要学习才能掌握的能力。有的人可以游得比陆生哺乳动物更快、更久,有的则始终不如猫狗的游泳本领。
从听觉上来说,蜥蜴能觉察最轻柔的声音,却对附近手枪的射击声毫无反应。听觉对鸟儿非常重要,鸟儿听觉器官内的纤毛细胞在损坏后能够再生,而人的纤毛细胞就没有这种能力。
因此,兰德曼认为,“人的非特定化是一种不完善,可以说,自然把尚未完成的人放到世界之中;它没有对人作出最后限定,在一定程度上给他留下了未确定性。”(P.192)“然而这句话听起来似乎是说人的不确定性仅仅是一种缺点,某一天人可能会获得确定性。而事情并非如此。”(P.7)
不确定性在兰德曼看来是人类的一种优点,“这是指,首先,人能够决定他自己的行为方式,即他是创造性的;其次,他之所以能这样,就因为他是自由的。”(P.192)他进一步解释道:“人只有缺乏特定化,才符合他的‘本性’。 ……特定化对他没有用,只会烦扰他。”(P.168)
因此,人的本质就是自由、创造与超越。这一定义,已成学术界的主流。
自由意味着不像动物那样被环境所决定,因此把人视作被经济状况所决定既不符合人的本质,也不符合事实。因为面对被限定的经济状况,人们总是可以作出多种选择,这些选择有好有坏,通过理性的比较,人们最后会选择好的方案,从而超越经济状况的限制。
强调人的自由的本质,这会不会走向唯心主义呢?唯心主义完全无视经济、物质对人的影响,这当然是错误的。在物质与人的关系中,物质对人起了一种制约的作用,而非决定的作用。唯心主义的错误在于不承认物质、经济的制约作用,这显然不符合事实。经济决定论的错误在于,夸大了这种制约作用,把制约等同于决定。因此,不是物质决定精神,应该是物质制约精神;不是存在决定意识,而是存在制约意识;不是客观决定主观,而是客观制约主观。制约与决定,虽然只是一词之差,却反映着两种完全不同的世界观。自然界的万物中,除了人,都是处在决定与被决定的链条中,只有人在此链条之外。人除了被自己或自己创造的文化决定外,不被任何东西决定。人当然会被外界事物制约,但人具有自由意志与主观能动精神,因此,人最终能超越各种制约,这才是人被称作为人的根本的原因。也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才坚信,人能够超越资源与环境的制约,消灭贫穷与战争,实现人类的彻底解放。
2、对事物相互作用的错误理解
马克思之所以会陷入经济决定论的泥潭,在于对事物相互作用的错误理解。世界的终极原因是事物的相互作用。根据经验,我们知道,单因一果的事物很少,大多是多因多果。在多因多果的因果链条中,多种因素对于结果的作用一定不是均等的,而是有主有次、有大有小的。马克思显然认为,那些主要原因、重大原因,就是结果的决定因素,这个结论显然不对。
何谓决定因素?从形式逻辑来说,有之必可、无之必不可的,方可称决定因素,也就是充要条件(既充分、又必要的条件)。产生结果的多种因素中的主要因素、重大因素只是必要条件,怎么能称为决定因素呢?即以物质决定精神来说,没有物质当然不可能有精神,但是有了物质却未必会有精神。存在决定意识也是如此。我是一个农民工,我的意识既可以与大部分农民工一样,也可以不一样。最典型的例子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按照经济决定论的逻辑,只要生产力达到一定的水平,这种生产关系就会自然产生。中国两宋与明清时期的江南,纺织、瓷器等手工业无论在规模与数量上,都超过了工业革命时期的英法,按理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应该首先诞生于中国,事实却远非如此。有人说,两宋与明清之际的中国有了资本主义的萌芽,如果不是西方入侵,中国迟早也会产生出成熟的资本主义的。
马科斯 韦伯的研究批判了这种似是而非的观点(详见其著作《中国的儒教与道教》江苏人民出版社)。中国中央集权的宗法制度对明清时代的工商业发展具有严重的阻碍与压抑作用,儒家的文化观念也不支持工商业的发展。因此,没有西方资本主义的冲击,中国所谓的萌芽将永远是萌芽。黑猩猩与人类的基因有97%是相同的,虽然只有2-3%的差别,黑猩猩永远也不会长成人类。
经济决定论之所以是错误的,原因有二:首先,人只会被经济制约,不会被决定;其次,经济只是对人的多种制约因素中的一种,不是全部。
知道了经济决定论的错误,也就容易明白阶级分析法的错误了。在人类社会中,阶级矛盾固然很重要,但不足以囊括、取代其他社会矛盾,也非其他事务的终极原因。人类在原始社会时期,部落、氏族间就一直有战争。按照阶级论的观点,那一定是部落、氏族的统治者所挑动的,但不可否认,部落、氏族间战争的受益者,是部落、氏族的全体成员,非其首领个人专有。部落、氏族间的争斗一直未停息过,也构成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即使在阶级社会中,大量的战争与阶级矛盾无关。中国春秋无义战,难道是阶级斗争的反映?欧洲日尔曼蛮族对古罗马的冲击、基督教与伊斯兰教之间的宗教战争、蒙古骑兵对欧洲大陆的扫荡、奥斯曼帝国的扩张,这些都与阶级无关。当然,古代社会也有阶级斗争,譬如古罗马的奴隶起义(斯巴达克起义),罗马当局对早期基督徒的镇压等。
进入阶级斗争空前尖锐的20世纪,两次世界大战也与阶级斗争无关。你不能说日本侵略中国只与日本剥削阶级有关,难道日本成功占领中国,日本劳动阶级不会从中受益?正是在阶级论的误导之下,中国放弃了对日战争索赔。由此造成的恶果是,整个日本民族(包括劳动阶级)迅速遗忘了战争责任,对战争罪犯的悼念反而成为凝聚爱国主义精神的强有力手段。
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宗教矛盾,都是历史上真实存在的矛盾,这些矛盾之间或许相互有渗透、影响,但是各自有其形成的原因,各自有其解决的方法,并不能互相化约、取代。
虽然阶级分析法来源于马克思的经济决定论,但马克思本人是不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的。这是马克思主义向东方传播过程中必不可免的庸俗化与粗鄙化。
二)对阶级斗争万能论的批判
本节分为下述段落:
1、阶级斗争是历史发展的动力吗?
2、只有劳动阶级能推动历史的发展吗?
3、阶级利益永远是对立的吗?
4、阶级地位与人的道德有关吗?
5、私有制是万恶之源吗?
6、资本主义是邪恶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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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阶级斗争是历史发展的动力吗?
持有阶级斗争万能论者认为阶级间除了你死我活的斗争外,历史进步别无他途。在他们看来,人类从告别原始社会后,之所以能进步到今天,全拜赐劳动阶级与剥削阶级之间的不断斗争。奴隶制之所以解体,就是因为奴隶不堪忍受非人的生活、不断反抗而致奴隶主的统治成本升高,故而以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农民取代了奴隶。新的生产关系被称为封建制,从而使生产力获得提高、推动了历史进步。
资本主义取代封建制,被阶级斗争万能论者认为也是阶级之间斗争的功劳。这些斗争一部分是农民起义,一部分是城市工商阶级与封建贵族之间的斗争。总之,在阶级论者眼中,阶级斗争往大里说是历史进步的引擎,往小里讲则是包治百病的万灵仙丹。这方面,毛泽东达到了“顶峰”。他老人家有“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的最高指示。现在的毛左派也相信,改革开放之所以弊病重重,关键在于没有遵循毛泽东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示,致使资本主义复辟。
果真如此吗?实际上,阶级斗争既具有推动历史前进的作用,也具有阻碍历史前进的作用;而且推动历史前进的,不仅是阶级斗争。应该说阶级斗争是历史发展的动力之一,而且这是在一定的条件下才会如此,在另一种条件下,阶级斗争也是历史发展的阻力。至于毛泽东搞的阶级斗争,严格来说,那不是阶级之间的斗争,而是人民内部、阶级内部的斗争。
奴隶制被取代,一定程度上与奴隶的反抗有关。但奴隶制当初的兴起,也是历史的一种进步。在原始社会期间,部落、氏族间的战争,战俘一般被当作食物吃掉或杀掉。因为那个时期生产力底下,蛋白质是稀有资源。待到生产力发展使剩余食物出现,人们发现,与其将俘虏吃掉、杀掉,不如将其如牛马那样豢养起来供役使有利。奴隶制之所以显得不合时宜、得不偿失,并不仅仅因为奴隶的反抗,更主要的是因为生产工具与技术的进步,否则不会有得不偿失一说。历史唯心论者在面对原始制、奴隶制、封建制这一历史进化的链条时,可以找出两种原因:
1)正义、道德力量的作用;
2)暴力革命的作用。
但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论看来,是生产工具与技术的进步,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暴力革命具有一定的作用,但非决定、更非全部。你总不能把生产工具与技术的进步归功于暴力革命吧?
在漫长的中世纪中,农民与地主之间的暴力斗争甚至不是历史前进的动力,而是历史发展的阻力。因为每一次的起义、革命,不仅破坏了社会生产力、而且每一次暴力革命后,封建宗法制度不仅没有削弱,反而更加稳固了。这一点在长达2000多年的中国历史上尤其明显(中国农民起义不完全是阶级斗争,这一点后面还要细说)。
恩格斯在《论原始基督教历史》一文的一个注释中,提到了伊斯兰世界一种类似中国农民起义的宗教起义,现引述如下:
“伊斯兰教世界的宗教起义,特别在非洲,是一种奇特的与此相反的情况。伊斯兰这种宗教适合于东方人,特别适合于阿拉伯人,也就是说,一方面适合于从事贸易和手工业的市民,另一方面也适合于贝都英游牧民族。而这里就存在着周期性冲突的萌芽。市民富有起来了,他们沉湎于奢华的生活,对于遵守‘教律’满不在乎。生活贫困并因此而保持着严峻习俗的贝都英人,则以嫉妒和渴望的眼光来看待那些财富和享受。于是,他们就团结在某个先知,即某个马赫迪的领导下,去处罚背教者,恢复对教义、对真正信仰的尊重,并把背叛者的财富作为奖赏而收归己有。100年之后,他们自然也处于这些背叛者所处的同样地位;这时需要再来一次信仰净化,于是又出现新的马赫迪,戏再从头演起。从非洲的阿尔摩拉维德王朝和阿尔摩哈德王朝对西班牙进行的侵略战争起,直到喀土穆的那位最后的马赫迪非常成功地抗击英国人止,情况就是如此。波斯以及其他伊斯兰教国家的起义,情况也相同或大致相同。所有这些在宗教的外衣下进行的运动都是由经济原因引起的;可是这些运动即使在获得胜利的情况下,也让原有的经济条件原封不动地保留下来。这样,一切又都照旧,冲突就成为周期性的了。”(引文见《马恩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95年6月第二版,P.458,注释1)
导致资本主义这种新型生产关系出现的,当然有阶级斗争(不是劳动阶级与剥削阶级之间的斗争,而是新老剥削阶级之间的斗争),但此非单因一果,而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其中有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地理大发现、启蒙运动等。
所以,阶级斗争不是历史发展的唯一动力,而且在某些情况下,阶级斗争也是历史发展的阻力。
2,只有劳动阶级能推动历史的发展吗?
在讨论此问题前,先要谈一谈“创造历史”与“推动历史”的区别。粗心者会以为二者一致,实际二者并不完全一致。“创造历史”者既可以是历史发展的推动者,也可以是反动者。而在中国当下的语境中,“创造历史”是褒义,但由此就带来了问题——英雄还是奴隶创造了历史?主张英雄创造历史者被称为“英雄史观”,后者则被称为“奴隶史观”,当然,还有一种被称为常识的“共创史观”(历史由英雄与奴隶共同创造)。
“英雄史观”认为,英雄是阿拉伯数字1-9的任意一数字,排在一长串0的前面。这一长串0就是奴隶、群氓、大众。没有英雄,这一长串0就无任何意义。因此,历史是由英雄创造的,奴隶不过是一长串的0。“奴隶史观”认为,英雄没有参与历史的创造,只有劳动人民(奴隶)才真正创造了历史。
应该说,上述两种历史观都是错误的。你只要生活在历史中,你就不可避免地参与了历史的创造,不仅青史留名的英雄,就是遗臭万年的奸雄,也创造了历史。上述两种历史观争论的真问题应该是,究竟谁在历史中起主导作用、或说历史发展的方向是由谁决定的。
正确的答案是,人民在历史的发展中起了主导作用,他们既是历史发展的动力,也决定了历史发展的方向。少数杰出人物不得不在顺应还是阻碍人民意志面前进行选择——或者是流芳百世,或者是遗臭万年。所谓历史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其含义就是如此。
但在阶级斗争万能论者眼里,说历史发展的主体是人民太宽泛,因为人民中有穷人与富人、劳动阶级与剥削阶级。只有穷人、劳动阶级能推动历史发展,富人、剥削阶级则阻碍了历史发展。情况真是这样吗?
这种观点既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论,也不符合事实。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承认,资产阶级在历史上曾经起过非常革命的作用。没有资产阶级革命,也就没有现代化的今天,你总不能说,是穷人和劳动阶级发动、领导了这场革命吧?
认为只有穷人、劳动阶级才能推动历史发展的观点,是一种民粹主义。实际上劳动者对历史的进步,并不总是欢迎的,他们在某些情况下,也会反对历史的进步,成为反动派。小农生产者之于资本主义,就是如此。但从人道主义的价值观来看,反动者也是有价值的,你不能因为人家反动,就血腥镇压。就是被赋予了神圣性的工人阶级,也不一定天然支持历史进步。不要说工业革命时期工人砸毁机器、反对采用新技术的事了,就是在全球化的今天,工会一般也总是反对全球化的。
要论对历史发展起直接推动作用的,则非科学家与工程师莫属。但在民粹主义者眼中,这些精英人物的阶级身份是十分可疑的,他们通常被视为剥削阶级的附庸,即使不能归入资产阶级,也不能轻易归入劳动阶级。于是,知识分子必须与工农兵相结合的口号被提了出来,知识成为了他们的原罪。
由此可见,穷和富、劳动和剥削,与历史的进步、反动并无必然的联系。劳动阶级从其阶级利益而言,既可以推动历史发展,也可以阻碍其发展。据说,对于生产资料公有,工人阶级都是支持的,此举如果真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那么足以证明工人阶级具有天然的先进性与革命性,但此举也可能破坏生产力、使历史倒退,那么工人阶级岂不天然具有破坏性与落后性了吗?
有人认为,从工人的切身利益而言,他们实际对共产革命并无直接的利害关系。从其阶级性来说,他们更关心的是自己的工资福利。如果资本家被换成了党委书记,工人的工资福利不升反降,那么他们对此肯定心怀不满。毛泽东雄文四卷的第一篇《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他老人家认为,工人阶级的革命性最强,实际情况却非如此。至少在1949年之前,中国产业工人参加革命的比例远远低于农民。
3、阶级利益永远是对立的吗?
阶级斗争万能论认为,阶级斗争之所以不可避免、之所以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在于每一个历史阶段内,劳动阶级与剥削阶级之间阶级利益的对立。
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无论是奴隶社会、封建宗法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虽然都分裂为劳动与剥削两大阶级,阶级利益也处于对立之中,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面是对立的双方还处于一个统一体中,双方都离不开对方。如果双方之间只有对立,没有统一,那么这个社会早就崩溃了。也就是说,即使在阶级利益尖锐对立的情况下,双方还存在着一致的利益,譬如,双方对秩序、稳定的共同需求。因为利益对立的双方博弈的是利益的多或少的问题,而非有与无的问题,如果砸烂旧世界,双方的利益都会灭失,陷入野蛮的动物状态。
因此,即使在阶级社会中,阶级矛盾也是处于对立统一状态,我们不能只看到某一面而否定另一面。
4、阶级地位与人的道德有关吗?
阶级论者认为,剥削阶级分子,都是邪恶之人,因为剥削行为本身就是犯罪;而劳动人民,则天然具备道德优势,因此他们特别崇尚朴素的阶级感情与阶级觉悟。
将道德与人的阶级地位联系起来,这是阶级论者编造的又一神话,其内含两个错误理论:
1)唯心史观的泛道德论;
2)形而上学的阶级决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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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唯心史观的泛道德论的批判
阶级论者认为,财富是由劳动创造,富人之所以富,就是因为他们剥削劳动人民,因此,富人从本质上来说,与强盗、骗子、窃贼一样,都是罪犯。
马克思主义显然不支持上述论点。马克思认为,劳动不能单独创造财富,财富的创造除了劳动之外,还要有生产工具和劳动对象。既然财富的产生是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那么夸大其中一种因素,排除、贬抑其他因素的观点,就是错误的。公允地说,财富是穷人和富人共同创造的。至于剥削,这在历史上与今天都普遍存在,但是,只要雇主所付工资满足了劳动力再生产的成本(指劳动者吃穿用住行以及保险、医疗、娱乐、继续教育、养老、赡养家庭等开销),就不是剥削(详见拙作《剥削辨义》,刊于凯迪网络“文化散论”)。
马克思认为,资本家凭借生产资料占有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就是剥削,哪怕资本家付足了工资。但即使如此,马克思也没有称之为犯罪,因为他知道,这是一种生产关系造成的,而且这种生产关系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在历史上具有进步作用。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有这样两个凭借劳动致富的人,其中甲小富即安,把钱存进银行,慢慢享受;乙则继续省吃俭用,把钱用来办厂,不怕风险,艰苦奋斗,诚信经营。按照阶级论的观点,甲为好同志,乙为犯罪分子,虽然乙为当地提供了税收与就业。这显然是不公正的。
如果历史上的统治阶级(奴隶主、地主、资本家)都被简单地规定为罪犯,那么一部人类历史就成了犯罪史了。这是一种属于唯心史观的泛道德伦,把复杂的社会现象简单地还原为道德行为,使历史简化为善与恶的斗争史,所谓的阶级不过是好人阶级与坏人阶级。这样,毛左派的阶级论也就成了基督教神学家圣 奥古斯丁的神学理论的翻版了。
阶级地位与人的道德不可能没有关系,但二者之间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古人云:“饱暖思淫欲,饥寒起盗心”,这似乎证明了阶级地位与道德之间的联系,但并不能支持阶级论者的富人邪恶、穷人善良的观点。恩格斯曾著有《英国工人阶级的状况》一书,书中揭示了绝对贫穷导致的工人阶级的道德堕落。
在一些富人看来,穷人中的犯罪分子更多一些(所谓“人穷志短”嘛);而在一些穷人看来,富人骄奢淫逸,更易腐化堕落(吸毒、乱伦),而穷人则勤劳节俭,生性善良。应该说这两种观点都是片面的。人的阶级地位(贫富)与人的道德并无必然的联系,贫与富既可以成为犯罪的原因,也可以成为善良的原因。硬要把善恶与贫富联系起来,实际与以胖瘦、血型、地域、肤色等因素来区别善恶一样可笑。
在阶级论者的观点中,还有一种观念要批判。他们认为,劳动光荣,但这个劳动只是体力劳动,脑力劳动在道德上是可疑的。至于企业的经营管理,那就更不被视作劳动了,在他们眼中,这是十足的剥削行为。这是民粹主义的反智论,是小农意识的反映。
2)对形而上学阶级决定论的批判
阶级论者之所以认为阶级地位与人的道德有直接联系,与阶级决定论有关。阶级决定论与经济决定论相似,都认为人是被物质因素决定的动物。一个阶级先进,那么这个阶级的成员自然就先进,一个阶级落后、反动,那么这个阶级的成员也就落后、反动。而反动阶级成员天然地就是“政治不正确”,因而其思想文化作品,也只能是谬误。这一观点在文化上曾十分流行,成为阶级论者抵御批判的盾牌。其理由是“什么阶级说什么话”。在他们眼里,古往今来的圣贤都是剥削阶级分子,历史上除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都是错误的,人类只有到了马克思那里才第一次发现了社会真理(当然,马克思主义还要经过毛泽东思想的改造,才适合中国)。
西方的学术理论为何都是谬误?因为除了马恩列斯外,西方的理论家都是剥削阶级(主要是资产阶级)分子,譬如古希腊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是奴隶主阶级的代表,他们只会为奴隶主阶级说话。近代以来,则都是为资产阶级说话的,因此都是资产阶级的谬论。
剥削阶级分子(代言人)所说的话是否都是谬论暂且不论,是否他们都不能跳出阶级地位的束缚、只能站在本阶级的立场上说话呢?是否孔子只能站在地主或奴隶主的立场说话呢?显然不是如此,你总不能说李白杜甫的诗篇只反映了地主阶级颓废没落的感情吧?人受经济与阶级地位的制约,这是事实,但人也能够超越这些制约。特别是文化,文化的一大功能就是超越各种制约。没有文化,我们就无法超越外界的各种制约。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的作品中,既有阶级地位的反映,也有超出阶级地位的见解。孔子、李白、杜甫都是如此,他们的作品,有些内容超出了阶级、民族与时代的制约,反映了人类的共同的意志与情感,所以才会在几千年后深深地感动着我们。
乌有之乡网站以鼓吹阶级论而著名,但是在今天的环境下,不能再搞批林批孔、大破四旧那套鬼把戏了,于是也祭起了传统文化的大旗,但是他们无法自圆其说的是——既然什么阶级说什么话,这些传统文化究竟代表着哪个阶级呢?你总不能说中国的剥削阶级能代表中国的劳动人民,西方的剥削阶级不能代表西方的劳动人民吧?
5、私有制是万恶之源吗?
阶级斗争之所以被认为是正义的、神圣的、万能的,在于阶级论者对私有制的憎恶。在他们眼里,私有制乃万恶之源。私有制导致人的贪欲,贪欲又导致剥削,剥削被认为是万恶之首。因此以消灭剥削阶级为目的的阶级斗争自然就成了“圣战”。
对私有制不分青红皂白的憎恶还来源于东方共产主义运动(指俄罗斯、中国)中的公有制情结。东方人,特别是中国人,传统上就是恶私而好公的,私等于罪恶,公代表正义与良善(孙中山手书:“天下为公”)。
马克思主义当然不会笼统地、无条件地反对私有制,只是认为私有制是历史发展不可避免的阶段,其产生根源在于生产力的不发达。消灭私有制只能通过发展生产力,而非单纯依靠革命或阶级斗争。
马克思还多次提到“个人所有制”的概念,而他关于“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构想的表述在《资本论》中讲得最为详细,在1867年出版的《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说:“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即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1875年,马克思在亲自修订过的法文版《资本论》中又补充说,历史上存在过的劳动者的私有制,被资本主义私有制否定了;共产主义所要重新建立的,不是“劳动者的私有制”,而是“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制”。虽然我国理论界对此有不同理解,但至少说明马克思并不是笼统反对私有制。
马克思在中年时期为撰写《资本论》所作的人类学研究,使他注意到了与西方历史迥异的东方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存在,注意到了在这种生产方式的社会中缺乏西欧意义上的私有制的存在。在马克思看来,中国就是属于黑格尔所说的“东方普遍的奴隶制”,皇帝是全国财产的最终所有者,土地名义上在私人手里,但这种私有权只是一种使用权,不是罗马法意义上的“所有权”,因此无法抵抗公(王)权。根据罗马法形成的所有权,即使面对王权也是平等的,具有无条件的排他性,故而,英国人的一间茅草屋,也是“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马克思对亚细亚生产方式中的公有制是十分鄙夷不屑的,在他看来,这种公有制显然是东方专制主义的基础,是一种落后的、有待克服的状态。因为,在社会生产力还未达到能满足每个社会成员获得充分发展的物质条件的情况下,私有制就一直是必须的与不可替代的。但马克思对私有制的看法似不全面,私有制似乎是只会带来屈辱与消极作用的“卡夫丁峡谷”。马恩对私有制的积极作用论述甚少,没有注意到私有制对东方社会在现代化转型中的积极作用。
我们可以说私有制是生产力增长的原动力,是市场体制的基础,但本文拟从文化层面来论证私有观念的积极作用。
1)私有观念是理性的核心
我们知道,私有观念是理性的核心。现代化就是理性化,理性化的核心乃是私欲、或说是个人利益。因此,没有个人利益,也就没有理性。人的理性如儿童成长一样,也是逐步发育的。原始社会的财产公有,人们的理性也相当低下。个人的权利与责任,都是模糊不清的。虽然我们已远离了那个阶段,但由于我国未能形成西方依据罗马法的私有制度,因此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残余一直在我国传统文化中起着重要作用,阻碍着我国现代化的进程。
私有观念最重要的作用在于建立起人的理性。现代生活中,一个人没有理性,那是非傻即疯。这里所说的理性不同于面对自然界的理性,那种理性是科学理性,从古希腊哲学发展而来。此处所说的理性被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称为“交往理性”,用来处理人际关系。交往理性的理想境界是互利双赢,其最低境界是自私自利,但不能损害他人;其最大禁忌是损人不利己。
无私者面对利害关系时,与常人不同,总是表现出一种非理性的行为。面对朋友,他们可以“损己利人”,面对敌人,他们又会“损人不利己”。中国古代宗法社会的统治者之所以提倡无私,在于使被统治者成为奴。奴的特性是对上顺从,对周围冷漠,故而形成一种只利于专制统治的一盘散沙的状况。或说,奴与奴之间,无法建立合理的关系,只能是“高拜低踩”——遇上地位高的就拜,遇上地位低的就踩。
最能说明无私与傻之间的联系的,莫过于我朝历史上的对外关系了。理性的核心是利益,而当初的中苏、中朝、中越的双方当事人,都还处于少不更事的只知理想、不计利益的未成年阶段,双方仅仅因意气相投便结拜金兰。但因不知私利及其边界,往往认为你的就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这还被认为是一种“无私的友谊”。双方因有强弱,便依据血缘关系称兄道弟,强者为兄、弱者为弟。如此一来则强者易生庇护之心,弱者易生依附之意。由于利益边界不清,一来二去便矛盾生焉。为弟者认为老大在干涉内政,老大则认为小弟总是要钱要物不听劝告,
于是兄弟关系马上变成敌我关系。此种情形先在中苏间上演,继而在中越间重现,将来定会在中朝间续演。
理性从无私到有私,是一个进步,但理性不是一下子成熟的,必然要经历几个不同的阶段。在告别了“你我不分”的公有、共有之后,理性从不知利害阶段进入唯利是图阶段。这一阶段恰如英国哲学家托马斯 霍布斯(1588-1679)所言,是“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人对人像狼一样”。这是令每一个民族都深感痛苦而又无法避免的阶段。不经历这个阶段的民族是无法长大的,犹如小孩子的撒谎一样。
儿童心理学家告诉我们,正常的儿童都要经历撒谎阶段。但大部分儿童在成年人的教育下,都能纠正这一错误。如果你的孩子不会撒谎,这并非好事,它提示贵子极有可能不是弱智就是自闭症。
理性只有在经历了唯利是图阶段带来的痛苦,才能进入新的合理化的交往阶段。这就是明确各自利益的边界,各利益主体在你活我也活的信念下步入互利双赢的博弈中。只有在这个阶段,他们才能明白,“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2)个人责任与个人主义
私有制的另一历史作用在于确立个人责任。我国现代化过程中,个人责任的缺失一直是一大痼疾。这显然与传统以及计划经济对私有制的压抑有关。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不同,西方是理性主义加个人主义,中国则是经验主义加集体主义。中国是一个缺乏个人主义传统的国家。
个人主义是相对于集体主义而言的社会政治领域内的一种学说或主张,个人主义并不等于利己主义;集体主义也不等于利他主义。可以有个人主义的利己主义,也可以有个人主义的利他主义;同样,也可以有集体主义的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
首先,个人主义所说的个人,是指每一个具体的个人,这是个人主义与利己主义区别的要点。个人主义认为,在集体与个人这两个不同的对象之间,个人具有比集体更为基本、因此也是位阶更高的价值。因为集体是抽象的,个人是具体的;或说,集体是由个人构成的,只有个人的幸福和强壮,才能有集体的富强。而集体的富强并不必然会导致个体的同样状况。这是个人主义的第一层含意。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的共产主义观——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所有人自由发展的条件——被认为是个人主义的。
个人主义的第二层含意是,每一个个人在拥有、享受其合法权利时,也承担着相应的责任与义务。毛左派指责改革开放引发了个人主义泛滥,肯定不是指见义勇为、愿意担责任、尽义务的人多,而是指追逐个人私利、罔顾公民责任的家伙多。但这恰恰不是西方的个人主义,而是中国古已有之的利己主义。利己主义与个人主义的最大区别是只要个人权利,不要个人责任和义务。
中国是一个缺乏个人主义传统的社会。“出头椽子先烂”、“枪打出头鸟”这些处世箴言一直在教育年轻人不要有个人英雄主义。眼下官员失职、失责、失察,鲜见有勇于承担个人责任的官员引咎辞职,被网民讥讽为“打死不辞职”。致使这些官员有如此坚强心理的,正是传统的集体主义文化与制度。在这种文化中成长起来的官员一般认为,作出成绩,那是个人能力;出了漏子,那是经集体讨论、组织通过的,官员只要没有贪赃枉法,就不应负个人责任。
个人主义的第三层含意是个人之间的“求异”高于“求同”。在集体主义文化中,个人不应该与他人相异,而应该与他人相同,因此主张“求同存异”。而个人主义却是一种“求异存同”的文化。强调个人主义,就是强调每一个个人的独特性。他们认为,既然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怎么能要求每个人都一样呢?因此,个人主义是以标新立异为荣,以从众趋同为耻的文化。这种文化发展的结果,必然会形成一个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而集体主义则正相反,在集体主义文化的社会里,慎思、慎言、慎行被认为是美德,因此这个社会只能是一个因循守旧、停滞保守的社会。
如何纠正个人责任缺失、创造力缺乏的状况?是办学习班还是常抓不懈的宣传?这些显然都是教鱼游泳的笨办法,最好、最经济的办法就是实行市场机制,建立个人所有制。唯物史观认为,经济是基础,只有私有制成为基础,才能形成个人主义的文化氛围,也才能纠正那种个人责任缺失、创造力缺乏的前现代状况。
私有产生理性,理性又促进私人利益的合理增长。因此,私有制的社会,一定会支持个人主义文化理念的普及,引导社会走向价值最优——利他主义的个人主义。不是如此,则社会会走向价值最劣——利己主义的集体主义。现实情况也正是如此,我们这个追求公有制的社会,个人价值就是金钱。你看那些贪官,为何拼命捞钱?他除了满足自己非理性的欲望外,就是为了证明自己的价值、证明自己有本事,哪怕他的金钱不能公开,他也一定舍命为之。而在崇尚私有的西方社会,金钱却难以成为个人的价值,也无法证明一个人的本事。金钱在西方只是一种工具,个人的价值、本事被认为是对社会的贡献。你是一个中产阶级,虽不富裕,但你的一项发明或工作为当地解决了一个大问题,那你就是英雄。那些比你富裕的人,只有对你羡慕的份儿。这种社会心理,中国能比吗?
3)私有制才能摧毁人身依附制
私有制的第三个作用在于纠正前现代社会的人身依附。马克思认为,社会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人对人的依赖;第二阶段是人对物的依赖;第三阶段是人的彻底解放。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他这样说:
“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能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引自《马恩全集》46卷下册,人民出版社62年版P.104)
个人无财产,或虽有财产,但无法抵抗政府公权,这必然造成民众对官府的依附。我朝建立后,这种依附演变为个人对组织的依附(生是组织的人,死是组织的鬼),具体而言就是对主要领导人的人身依附。邓小平的改革开放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这一状况,但对公有制的迷思,使这一进程受挫,对“体制”的人身依附依然盛行。
理性、个人责任以及人身独立,这是现代社会对人的基本要求。而没有这些,要实现人的彻底解放,那是不可能的。因此,私有制不是应该跨越的“卡夫丁峡谷”,而是人的彻底解放的必经阶段。把私有制视为万恶之源,更是历史唯心论的表现,是小农生产意识的残余。
6、资本主义是邪恶的吗?
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现代化是一个被历史决定了的历程,各个民族无论其原来的传统文化如何,都必然要经历这个历史发展的自然阶段——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的序言中,马克思指出:“在这里,问题并不在于资本主义生产的自然规律所引起的社会对抗的较充分或较不充分的发展。问题在于这些规律本身,在于这些以铁的必然性表现出来并正在实现的趋势。工业最发达的国家向那些就工业规模来说跟在后面的国家所显示的,只是后者的未来景象。……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支配它运动的自然规律,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运动的自然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它的自然发展的各个阶段。”(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83年版 P.2-4)
对于象刘吉这样受过《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教育的官员来说,马克思的这个评论是他们能够理解的。但我之所以要不厌其烦地在此引述,一是要批判毛左派历史唯心论的错误,另一方面也是要向刘吉这类深受列宁主义影响的官员说明,虽然你们与毛左派对待资本主义的态度不同,但你们共同深信不疑的列宁主义理论是错误的。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作为一种自然规律的发展阶段,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的。有趣的是自命为他的两个接班人列宁与毛泽东,一个是主张“跳过”资本主义,一个是“用法令取消”,好像马克思早就有预感似的。
列宁认为,他可以跳跃过资本主义这一罪恶、痛苦的阶段,方法是用共产党来代替资产阶级、用生产资料公有制和计划经济来代替私有制和市场经济。列宁之所以敢于藐视马克思所揭示的“铁的必然性”,在于他认为马克思的理论过时了。列宁的理论是,资本主义在马克思那个时代是自由竞争的,到了列宁这个时代,则发展到了垄断阶段,这种具有垄断性的资本主义被他称为“帝国主义”。在列宁看来,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与最后的阶段,整个资本主义制度从15世纪大航海时代开始发展,到20世纪将走向崩溃。这个现象与隐藏在背后的机理,马克思没有遇上、也不可能发现,现在被列宁发现了。因此马克思所宣称的“铁的必然性”过时了、失效了。他认为,现在已非马克思所处的时代,历史进入了一个新时代——帝国主义与无产阶级革命的时代。在这个时代,由于资本主义已经完成了全球化,因此无产阶级革命只能在资本主义最薄弱的环节上取得突破,简言之,这场革命将首先在俄国这样的资本主义尚未得到充分发展的国家取得成功,然后用政权的暴力跳过资本主义的发展阶段。
为此,俄国第一代马克思主义者普列汉诺夫与列宁就此展开了辩论。普氏坚持陈旧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只有在资本主义获得充分发展、生产力达到足够程度,进行无产阶级的革命才是有意义的。列宁对此嗤之以鼻,称其为“唯生产力论”,他坚信,他可以用暴力革命加计划经济跨越资本主义。这一伟大的试验进行了70多年,终于在1991年宣告结束。同样有趣的是,早在1846年,马克思、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似乎已经预见到了这一结局。
“这种‘异化’(用哲学家易懂的话来说)当然只有在具备了两个实际前提之后才会消灭。要使异化成为一个(不堪忍受的)力量,即成为革命所要反对的力量,就必须把全人类的大多数变成完全‘没有财产的’人,同时这些人和现存的有钱有教养的世界相对立,而这两个条件都是以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为前提的。另一方面,生产力的这种发展(随着这种发展,人们的世界历史性而不是狭隘地域性的存在已经是经验的存在了)之所以是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还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就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也就是说,全部陈腐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其次,这种发展之所以是必需的前提,还因为:只有随着生产力的这种普遍发展,人们之间的普遍交往才能建立起来;由于普遍的交往,一方面,可以发现在一切民族中同时存在着‘没有财产’群众这一事实(普遍竞争),而其中每一民族同其它民族的变革都有依存关系;最后,狭隘地域性的个人为世界历史性的、真正普遍的个人所代替。不这样,(1)共产主义就只能作为某种地域性的东西存在;(2)交往的力量本身就不可能发展成为一种普遍的因而是不堪忍受的力量,它们会依然处于家庭的、笼罩着迷信气氛的‘境地’;(3)交往的任何扩大都会消灭地域性的共产主义。共产主义只有作为占统治地位的各民族(立即)同时发生的行动才可能是经验的,而这是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相关的世界交往的普遍发展为前提的。”(见《马恩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72年版,P.39-41)。
请注意引文最后部分“不这样”的三个结果,第三个结果就是“交往的任何扩大都会消灭地域性的共产主义”。这可以说是理性主义预测的完美典范。
毛泽东全盘继承了列宁主义的错误,不仅用法令取消了资本主义,而且将列宁的唯意志论推向极端——大跃进、文革,就是他意图超越马列的实践。
务实的邓小平虽然没有那么多教条的羁绊,但由于深受《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的影响,还是缺乏实事求是的理论底气,同样将资本主义视为负面的、邪恶的东西。他的“四项基本原则”就是这一心态的反映。由于理论力量的薄弱,同时由于东方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影响,,使其无法挣脱对公有制的迷思。世人皆知邓氏的改革就是在补资本主义的课,但由于理论的软弱与浮浅,刘吉一类官员虽然百般抵赖,还是成为频遭毛左派攻击的软肋。
资本主义被视为邪恶,与马克思主义的缺陷有关。虽然马克思知道封建宗法制度比资本主义更邪恶,但他对资本主义的理解有着太多的误识。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的本质就是人的贪欲。他说,资本来到世上,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资本家为了300%的利润,不惜上断头台;资本使人世间一切温情脉脉都变成冷冰冰的金钱关系;资本主义发展出了“金钱拜物教”等等。马克思的这些谴责只有现象学上的意义,没有理论上的意义,因为资本主义的本质不是贪欲。
马科斯 韦伯正确揭示了资本主义的本质。
理性一词在英文中有两个单词,一为reason,一为rationality(名词,理性),但是理性主义却不是reasonlism,而是rationalism。“理性化”一词也与reason无关,而是rationalize。rationality来自于其词根ratio(比率)与ration(定量、配给)。这两个词中,都含有计算、计量的意思。因此,理性主义逐渐从唯理论这种纯哲学的认识论中的一个学派变为有经济学内含的一种学理。更为奇特的是,rationalism与rationalize在中文中既可译为理性主义与理性化,又可译为合理主义与合理化。我们中国人所熟悉的合理化建议,又可称为理性化建议。
韦伯显然不同意他的学术前辈卡尔·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对资本主义本质所下的定义(金钱拜物教)。如果资本主义是象马克思所言的那样,为了300%的利润,不惜上断头台,那么资本主义作为人类历史上的一种新型的私有制形态,又如何与它以前的那种奴隶主、封建主所代表的私有制区别开来?显然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本质的分析未能做到象韦伯所说的“价值无涉”,而是被情绪遮蔽了理性。
韦伯举了一例来说明什么是资本主义的精神。一些做纺织品生意的货庄主(putter out)收购农民交来的亚麻布,然后坐等客户上门。他们过着闲适的生活,“那时营业时间不很长,大概是每天五到六小时……收入尚可……同行之间关系比较好……他们每天在小酒馆里消磨很长时间……。”有一天,这种闲适的生活结束了。起因为出身于他们这一行的“某个年轻人来到农村,仔细挑选适合于雇佣的工匠,大幅度提高监督他劳动的严格程度,由此把他们从农民变为工人。另一方面,他开始改变了行销方法,尽可能直接接触最终消费者;他把一切详情集中掌握在自己手中;他每年走访客户,亲自去征求他们的意见,最重要的是改进产品质量,使之适合消费者的要求和愿望。与此同时,他开始采用薄利多销的原则。”(见《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陕西师大出版社,2002/2版p.39-41)结果是传统的货庄主破产,而这个在经营的每一个环节都力求合理化的青年发了财。韦伯认为,在这个过程中资本并未起多大作用,起作用的是一种勤业的精神,但所谓的勤业精神并非是盲目的吃苦耐劳、早出晚归,而是在利益最大化动机驱使下的合理主义(理性主义)精神,即合理的生产技术,合理的劳动力组织,合理的生产流程安排,合理的工资,合理的劳资关系,合理的商品价格,合理的营销活动,合理的质量控制与合理的客户管理等。在这里,合理主义实际就是使主观合于客观之理,至于此理是从演绎所得还是从归纳所得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些“理”必须能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因此,有了利益的内核后,理性主义开始了与经验主义的融和,但不可否认,这是以唯理论为平台对经验论的整合。
过去我们认为,资本主义内在的、不可克服的矛盾是生产的社会性与占有的私人性,由此造成过剩型的经济危机。马克思认为这是生产关系落后于生产力,开始表现出对生产力的阻碍。无产阶级代表着生产力,因此,全世界发达国家的无产阶级联合起义,就能推翻资本主义,实现共产主义。但是,过剩型的危机被资本主义的合理性给纠正了,现在虽然还有经济危机出现,但这已经不是生产的社会性与占有私人性之间的矛盾了,而是贪欲与理性之间互相在寻找边界。这种危机已经不是痉挛,而更像生长的一种必不可少的节律了。由此我们可以预见,马克思憧憬的共产主义正在从资本主义的母体内孕育,其中起着积极作用的就是理性主义/合理主义。因此随着生产的合理与分配的合理,资本主义是可以不经暴力革命,和平长入共产主义的,西方发达国家已经部分展现了这种可能性。
因此,资本主义既不是邪恶的,也不是神圣的,而是历史的、自然的。它的本质是被理性制约着的贪欲。如果说奴隶制、封建宗法制与资本主义这三种私有制是三种汽车的话,那么奴隶制汽车有发动机(贪欲)、无刹车与方向盘(理性);封建宗法制则有发动机,也有了方向盘,但缺刹车;资本主义汽车,既有发动机,也有方向盘与刹车,是理性与贪欲达到平衡的一种体制。计划经济的汽车,可以有五、六个方向盘与刹车,但发动机严重漏油。
三) 对西方理论盲目照搬的批判
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说,“迄今为止,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在他为撰写《资本论》后才发现,这一结论只适用于西欧地区。东方社会,那里被他称为“亚细亚生产方式”,虽然你也可以说存在着阶级矛盾,但不如说官民矛盾是这个社会几千年来的主要矛盾。
西方社会也有官民矛盾,但由于欧洲的封建分封制,无法出现像中国一样的中央集权国家,更由于基督教会的存在,使破碎化的王权遭遇了又一重的制衡。网上有一网友对此有很好的描述,现抄录于下:
“民主的实质是通过一些自下而上的程序安排,改变官民之间极其悬殊的力量对比,使民众具有一定能力可制衡官权力,限制或压缩官侵民利、以权牟私的空间。所以即使民主制的范围受到局限,例如西方古代的‘贵族民主’、近代的‘有产者民主’或‘白种男人民主’,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纵然大多数人被排除在民主权利之外,其利益要求难以得到体现,但毕竟官权力本身已受到限制,不再那么横暴,对社会的攫取与伤害有限,于是社会的主要矛盾就只剩下按资源占有的不同状况所划分的不同阶层之间的‘阶级矛盾’。正因为如此,近代以来,中西方社会的主要矛盾呈现出截然不同的特征:西方以参与者有限的‘等级民主制’在一定程度上制衡了官权力,官民矛盾沦为次要,阶级矛盾成为主要矛盾;而中国由于官权力缺少制衡,一强独大,其利益独立于社会所有阶级之外,官民矛盾仍然是社会的主要矛盾。西方在近代以前的中世纪,官权力与特权阶级合而为一,这一现象使以西方作为主要考察对象的马克思对历史产生了错觉,误将阶级矛盾解读为自原始社会以后一切人类社会的主要矛盾,误认为官民矛盾也只是阶级矛盾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引自凯迪网络,闲言《揭破中苏社会主义衰落之谜》)
清华大学
“农民战争”在欧洲本来并非马克思主义史学专有的提法,英国的瓦特·泰勒事件,传统上就称之为“农民暴动”(Peasants Revolt),德国宗教改革时期的农民武装抗争更历来有“大农民战争”(Grosse Bauernkrieg)之称。中世纪西欧处于“小共同体本位”状态,领主林立,“国家”似有似无;农民普遍隶属于特定的贵族,而与“朝廷”没有多少关系。即便并非农奴的所谓自由农,也与中国式的“编户齐民”有异:他们对贵族有义务(只是比农奴轻),贵族对国王有义务,农民对国王却没有直接的义务,也没有所谓“皇粮国税”问题。于是矛盾与冲突多在农民与贵族两大“阶级”之间,国王反而往往处于调停人地位。因此他们的“农民战争”主要是反贵族,并非冲着“朝廷”来,规模小而分散,从来没有导致改朝换代的。这样的冲突的确可以说是“农民”的“阶级斗争”。
俄国的武装民变,反假皇上,但不反当今皇朝
俄国传统上比西欧专制,18世纪前后有过几次比西欧更大(但还是比中国的“农民战争”小得多)规模的武装民变,如斯捷潘·拉辛、普加乔夫等。其特点是“反假皇上,但不反当今皇朝”,他们声称现统治者是“假沙皇”,而罗曼诺夫王朝的真沙皇流亡在民变队伍中,他们要拥戴其复位。但这些民变从没有反抗罗曼诺夫王朝、要求改朝换代的。耐人寻味的是:这几次民变都并非一般农民(即贵族治下的农奴或国家控制的“国有农”)的运动,而是边疆地区的哥萨克(类似中国所谓的“盲流”)运动,即逃到边地、向往“自由自在”的人们反抗官府控制的斗争。苏联时期虽按阶级斗争理论、同时套用西欧的提法也谓之“农民战争”,但一直有人质疑这种“自由哥萨克运动”与西欧农民反抗贵族的“阶级斗争”能否算一回事。(以上为引文)
秦晖在总结了西欧与俄国的农民战争后,接着对中国历史上的农民战争进行了分析。他指出,中国历史上存在着性质不同的两类农民战争,一类称“佃变”或“奴变”,具有阶级斗争性质,由地主与佃农或农奴之间的矛盾引起的;另一类则称“民变”,性质是官民矛盾。
我们过去照搬马列的西方阶级斗争理论,无视中国与西方历史的明显不同,硬把这两类不同的农民战争混为一谈,都说成是阶级矛盾。而且认为,皇帝是地主阶级的代表,总是站在地主阶级一边。实际情况远非如此。
但是传统中国的“佃变”、“奴变”虽然较多,却与欧洲的农民-贵族冲突一样并非针对朝廷。佃变通常“不反贪官,更不反皇帝”。如清初江南缙绅反清,而佃变大多亲清。如宜兴“国家受天命,豪强皆失势,……(佃户)起而乘之”。著名的嘉定、江阴缙绅反清起义以及太湖缙绅吴昜的抗清“义兵”,都受到佃变、奴变的打击。而朝廷对待民间主佃关系和主佃纠纷,总是从维护“家天下”出发,而不是从维护主佃任何一方利益出发,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一方面打击“豪强”,另一方面佃变如果闹大,官府也会出面镇压。但因佃变本意不在抗官,因此多反抗乏力,极少有发展为“民变”者。
民变主要是官逼民反,是“庄客随庄主造官家的反”,而非农民反抗地主
而佃户如主动参与抗官,往往倒是在其地主的带动下,我们在《水浒》中就可以看到许多“庄主带领庄客造反”的故事。但这就不是佃变,而是民变中的所谓“土寇”了。
中国历史上从陈胜吴广到太平天国这些以往被称为“农民战争”的大规模民变,其实与“佃变”、也与西欧的农民战争性质完全不同。“民变”主要是“官逼民反”。它们或是由朝廷滥用民力(如秦末、隋末、元末)、横征加派(如明末)引起;或由朝廷严厉的国家垄断、经济统制(榷茶、博买、海禁、矿禁等)绝民生路而激变;或因官府严厉的户口控制与流民潮发生冲突,包括官府强制迁徙或强制阻迁(封禁、遣返、追逃等)均可激起民变;或由于吏治腐败、法外敲诈而激成民变(常与以上三因素叠加)。在“民”的一方,则与民间组织资源(族姓组织、宗教组织、行帮组织)是否发达相关。非社会因素,如天灾与“外患”等也会激发民变。 (引文至此结束)
我国历史学家过去把历代农民起义的原因归结为土地兼并,似乎是王朝末年,纲纪松弛,于是豪强兼并土地,导致失地农民成流寇,因而引发农民起义。新王朝建立后,重新均分土地,于是生产力重新获得发展,这就是阶级斗争推动生产力发展的标准公式。
事实上,导致大规模“流寇”的社会危机,往往并不表现为很多农民无法获得土地,而是相反:朝廷聚敛造成的沉重负担、恶劣的吏治以及种种天灾人祸使农民有地不种、弃地而逃,成为所谓“破产农民”(确切地说应该是破产自耕农)。所谓“福字从田”变成了“累字从田”、“受田者与田为仇”、“村野愚懦之民以有田为祸”,“至欲以地白付人而莫可推”,“地之价贱者亩不过一两钱,其无价送人而不受者大半”。正因为如此,大规模“流寇”主要爆发在自耕农为主、租佃率较低的地区。如明末的陕西、华北。而河南、山东租佃率居中,主佃关系不坏,那里就出了许多“土寇”。在租佃率最高、业佃关系也最紧张的地方,即江南,反而土寇流寇都没有,只有一些“佃变”。
也正因为同样的道理,大规模“农民战争”中经常出现抗役抗粮的诉求,如“无向辽东浪死”、“不纳粮”、“三年免征”之类,其号召对象也主要是自耕农乃至平民地主。因为中国历史上前期佃客不服役,后期佃农不纳粮,上述口号与他们关系不大。而免租减租之类的佃农诉求从不曾在所谓的“农民战争”中出现,倒是元明清三代的统治者曾多次诏令地主减租,甚至说出“兼并之徒多占田以为己业而转令贫民佃种者,罪之!”从陈胜到洪秀全,历代“农民领袖”哪个曾对“地主阶级”作过如此明确的谴责?
总之,过去很长时间以“租佃关系决定论”、“土地兼并危机论”和“农民-地主斗争论”为核心的“农民战争史”研究,是很成问题的。今天我们应该看到:传统中国社会危机的根源,不在于“土地私有制”导致的矛盾,而在于大共同体本位的专制制度造成的“官逼民反”。与西欧“农民战争”性质近似的“佃变”现象虽然存在,但大规模民变,无论是“土寇”还是“流寇”,都与我国集权制官僚帝国的专制制度下难解的官民矛盾极度相关,而与民间社会内部矛盾之相关度极小。(引文至此结束)
籍占有的物质资源(土地或资本)并利用市场机制而对人进行奴役的,是阶级矛盾,但较之更古老的是凭借暴力的奴役。如果说阶级奴役是一种恶的话,那么暴力之恶更加可恶。西欧情况实际是一种特例,东方亚细亚才是普遍。无奈马克思的不肖子孙理性不昌,只知照抄照搬,于是以阶级论来裁减中国历史,才有此种误国误民的理论荼毒中华。
四) 结束语
毛左派的产生,实际是亚细亚生产方式中小农阶层对历史进步的反动。从上文对其各种观点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其思想资源基本来源于历史唯心主义,是比刘吉所代表的主流派的经验主义与工程师理性更落后、更保守的一种反动腐朽的势力。但是无可否认,毛左派思想又是最能吸引中下阶层大众的一种民粹主义,对于其懵懂的跟随者,不能只用反动、腐朽抨击,而应以理性引导。100年前,就是这种形势,最后是极左的列宁主义战胜了理性的自由主义,形成了以阶级论为理论的毛左派。百年之后我们又回到了原点。
如果说刘吉代表的主流派是满清末年的洋务派的话,毛左派就是反洋务派的昏庸派。但是刘吉代表的主流派与毛左派在价值观上,又属同一营垒,双方都反对马克思主义的普世价值观,反对超越阶级的人道主义与人性论。刘吉与毛左派的分歧只是方法论上的分歧,其中道理,笔者将在三评中解释。
2009-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