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暂未考虑收缴金融央企红利


    背负巨额利息包袱的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中投公司”)已轻装上阵,将以向国家上缴红利的形式,取而代之每年约666.5亿人民币的利息支付。

    此举昭示中投宛若一家金融央企。本报自国资委获悉,2009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益收缴工作在7月份就已经开始,而国资委监管之外的金融央企上缴红利尚在未定之数。

   解读:这些央企的资产是国家,而国家资产是全民所有的,竟然每年不需要上缴红利,更重要的是民众作为股东却难以享受国有企业的收益.这样央企只照章纳税,而不需要上缴红利.从市场上看,央企完全是一个公司的形态,是市场化的主体.作为央企在公司运营上应该市场化,但是现在许多的央企在操作上还占用了国家垄断,继而获得垄断利润,这里面要加以改革,另一方面一些关系民生的国企不应以利润最大化为其目标,而应便利最大化等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