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的准备,十多年的期盼,十多年的反复,十多年的争论。创业板,一个中国证券史上注定要大写一笔的新生事物,在我们即将迎来建国六十华诞的时候,就要正式拉开序幕了。据悉,创业板首次发审会将于9月17日召开,对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的首发申请进行审核。
这一消息的发布,对于融资渠道狭窄、先前仅靠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为主要融资渠道的中小企业来讲,无疑是一个福音。毕竟,与沪深主板不一样的是,中小板上市的每家企业的平均发行量和融资规模都不大,可以容纳更多的中小企业而对整体资金面影响不大。当然,正如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先生所讲的那样:“要保证创业板的成功,一定要在创业板市场建立起一个股东减持的约束机制,对创业板大股东减持的行为,要事先预告,要大幅拉长创业板大股东减持的期限。另外,要实行一个迅速的退市机制。“只要存在违规行为,马上退市,退市后将不再允许上市。让那些及时披露信息、成长性高的好公司活跃在市场中。”
创业板历史回顾
1998年01月 国家决定由国家科委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的风险投资机制总体方案进行试点
1999年01月 深交所向证监会正式呈送长板市场方案研究的立项报告》;3月,中国证监会第一次明确提出“可以考虑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内设立科技企业板块”
2000年04月 周小川表示,中国证监会将会尽快成立二板市场。
2003年10月 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通过决议,推进风险投资和创业板市场建设。
2004年1月31日 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7年8月 国务院批复以创业板市场为重点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方案。
2008年3月5日 温家宝总理指出建立创业板市场。
2008年3月17日 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2008年将加快推出创业板。
2008年3月22日 创业板IPO管理办法意见稿发布。
2009年3月31日 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自5月1日起实施。
2009年5月8日 深交所发布创业板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
2009年6月5日 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09年7月2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
2009年7月20日 证监会决定自7月26日起受理创业板发行上市申请。
2009年8月14日 证监会第一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在北京成立。
2009年9月13日 证监会宣布,将于9月17日召开创业板首次发审会,将审核7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