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实施后一年出险三次车主须亲自索赔 |
发布时间:2009-09-18 07:55:37 作者:王慧慧 来源:南方日报 |

经销商称售后业务因新规减少一成
作者:王慧慧
9月1日起,按照保监会的相关政策规定,车险代办索赔门槛将会提高。保险事故发生后,必须由驾驶员本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等待保险公司勘查现场, 不允许车行或汽修厂代报案。另外,如果在保期内(一年)出险三次以上(含第三次)的将不允许代为索赔,必须车主本人到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对于此项新规的出 台,东莞各界有人称好有人质疑。
【新规核心】
理赔门槛提高了
记者了解到,根据东莞保监会的统一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应由被保险人或事故发生时的驾驶员向保险公司报案,不允许保险合作单位(车行或汽修 厂)代报案。如遇特殊情况造成被保险人或驾驶员无法亲自报案的,经保险公司同意后允许代为报案,但必须留下代报案人及被保险人的真实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 核实;如果是在保险期限内的第三次以上(含第三次)出险的,则不允许代为索赔了,赔款是直接汇入被保险人账号或者由被保险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自行到保险公司 办理。最受影响的则是车身划痕的索赔,新规明确表明不允许代为索赔,被保险人一定要报现场,由保险公司勘查后才行。对于赔付款的支付方式也有变化,现在车 险赔款只允许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
【保险协会】
这是净化保险市场的必然举措
“很多人认为出台这个政策纯粹是有利于保险公司的,其实从长期来看对车主是有利的。”东莞市保险行业协会叶秘书长认为,保险理赔政策的改变对车 主获赔不利,更多时候车主迫于时间有限或不想麻烦而选择自己承担损失,因此车主行车就会更加小心谨慎,避免碰撞,在减少事故的同时也有利于保障车主安全。 虽然小碰小撞保险公司也能赔,但很多时候车主多留心一点就能避免损失,这个政策其实也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耗损,也能给车主一个提醒。
除此之外,叶秘书长认为,新规的实施,是保监部门净化市场的重要举措。新规实施后,4S店不能代索赔,即车辆发生意外时,车主必须自行垫付维修 费用,再向保险公司索赔。而且所有的款项都打到车主的账户中去,这个规定能够有效减少4S店与维修厂的一些不规范操作,令所有的索赔款都能到达车主手中, 是减少骗赔骗保案最为关键的举措。除此之外,车险索赔需保险公司查看现场或者出示交警证明,也是净化车险理赔环境的重要一步棋。
【车主】
确实麻烦多了
新规实施后,许多车主都有不小的抵触情绪,都觉得这样一来“太麻烦了”。
“我们经常跟朋友一起开车出去玩,常常是坐满一车人,要是出点什么小事故,还要在原地等待勘查人员,我要是等的话,朋友们肯定也不会丢下我一个人不管,这样的话多不好。”车主余小姐说,这一政策对车主而言太不方便,以前出了事故还可以让车行去代为索赔,现在就不行了。
“这样一来的话,买车险还有多大意义?”公务员方先生也认为,平时开车有碰撞常常是因为赶时间才一时心急,在赶时间还要在现场等保险公司,这也 太不为车主考虑了吧。方先生很少开长途,行车速度也比较慢,难免在市区驾驶时发生小碰小撞,若要在现场等保险公司勘查,这样会耽误时间,那他很可能不找保 险公司赔了。
经常跑长途做生意的冯先生认为这一政策确实不够合理。“像我们商务人士常常开车出东莞或者出省,一旦在外地出事了还要车主在原地等保险公司前 来,就太麻烦了。”冯先生曾经试过在高速公路的收费岗撞到自动直杆,车头刮花了,后来找了一个停车场的收费岗自动直杆作为假现场,之后得到了保险公司赔 款。“像这种情况怎么可能把车停在高速公路收费口等保险公司来?会引起大塞车吧?虽然造假我也情有可原吧?”
许多车主认为,这一政策其实没必要执行得太死板,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适当的时候“造假”是可理解的,不仅方便车主,也方便保险公司。
【经销商】
售后业务量减少10%
“以前出了事故,车主都是直接找车行来处理并索赔,车主也不用先自己掏钱垫付,现在新规出来之后,车主们都反映太麻烦,很多人可报案可不报的情 况下,干脆自己掏腰包算了,因为必须勘查现场,很多车主是跟朋友一起出来玩的,不可能一直在现场等交警。再说,要车主先垫付修车费,很多车主当然也会觉得 麻烦或者不放心,干脆就算了。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们的售后业务量。”
一汽丰田某4S店车险主管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车行的事故车处理业务占到了售后总业务量的40%甚至还要多,从近期来看,由于觉得新规麻烦而放弃一些报案和理赔的车主大概占到了30%左右,这样算下来,车行的售后总量因为新规减少了10%左右。
本版撰文 本报记者 王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