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到国外申请专利主要有两条途径:PCT国际申请和巴黎公约途径.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PCT国际申请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
PCT国际申请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定义。狭义的PCT国际申请就是指申请人依据PCT条约所规定的程序向国际局提交国际申请的行为。广义的PCT国际申请,不仅包括狭义的PCT国际申请(国际阶段),还包括以该申请文本为基础,30个月内,向PCT条约成员国请求获得国家专利权的阶段(国家阶段)。
巴黎公约途径,是指依据巴黎公约所规定的优先权,利用在一个国家所提交的专利申请为优先权,在12/6个月内,直接向有意在其获得专利授权的国家提交专利申请的途径。
两者的优劣比较简介如下:
PCT国际申请相比巴黎公约途径,到具体国家办理专利申请相关手续的时间要长的多,给申请人的申请决策提供了更长的时间。在此期间内,申请人可以利用国际检索和国际初步审查程序对该专利申请获得专利授权的可能性进行初步评估,并结合技术发展情况和市场前景等因素确定是否要到具体国家去申请。可以对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合适配置。
PCT国际申请途径相比巴黎公约途径而言,需要“多付出”PCT国际申请国际阶段的费用。
PCT国际申请的提交即相当于在所有PCT成员国提交了专利申请,为“制造”抵触申请提供了机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他人就该技术在这些国家获得专利权。一般情况下,PCT国际申请案申请日起一年内,其所申请之技术即会被公开,例如以在中国的申请案提前公布、申请人以产品出售或发表论文等方式主动公开。因此,基于国际公约所约定,专利申请文件需在申请日起18个月内公开之规定,在该国际申请案申请日之后但其申请之技术公开之前递交的专利申请,会在该PCT国际申请案进入国家阶段的30个月期满前被公开。在此情况下,申请人一旦发现在某个国家有“在该国际申请案申请日之后且但申请之技术公开之前递交的相关专利申请”的公开,就可以采取启动该国国家阶段程序的方法“制造”在该国的抵触申请,以阻止在该国的“相关专利申请”获得授权。而巴黎公约途径则难以具备该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