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中药产品专利化的必要性


 

虽然我们国家的中药产业的确存在专利保护实现中的诸多问题。对此,我在另一个帖子中已经描述过,在此不在赘述。

但是,我们是不是因为存在困难就不去申请专利了呢?

答案肯定是“否”!

因为,如果不去依靠专利来保护自己的技术,就不可能获得垄断利润,回收研发成本就比较困难,就很难有动力去投入大的研发项目,就只能是小打小闹、修修补补的搞些改剂型之类小改进,甚至有些或许只能成为改变,而不能成为改进。这无异于是在等着竞争对手来扼杀自己。

而且,虽然有难度,但是并非就没有希望。比如,养血清脑颗粒、桂枝茯苓胶囊等具备专利权的产品都对或曾经对几个亿的市场份额进行着或进行过垄断经营,获取的垄断利润绝不是一般药物所能比拟的。有些中药厂家甚至就是靠一种专利产品滋润的生存着的。

尤其是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诉东莞万成制药有限公司“养血清脑颗粒”专利权侵权案的胜诉,更被认为是我国中药产业领域知识产权侵权案首例由法院判决专利权人胜诉的案件,标志着我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取得了新进展。

我的观点,我们国家的中药企业应该是通过总结过去失败的经验教训,努力向天士力等成功者看齐才行。如果因为过去对专利制度的不熟悉等原因失败过,就丧失了前进的勇气,那是很危险的。

现在这个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不进则退,只有迎着困难冲上去,才有可能获得生存的机会。急流勇退,是不可能获得发展空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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