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生命的自由和尊严


    
  活了几十年最大的收获是明白了什么叫“不”,不和政府官员打交道,不和公检法的人打交道,不和国有企业打交道。为什么?
  
  明明桌上有一碗饭,随手就能端来吃,可偏偏要围着桌子跑上几十圈,非要满头大汗、精疲力竭后才好意思端起这碗饭吃。这就是政府官员,与他们打交道,一个字累,而且在这种累中,他们会变得怨气冲天、强烈的补偿心理又会促他们很贪、很凶、很狠,一不小心冲撞了他们,所有的气都会杀将过来。所以,与政府官员打交道,凶险莫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遭遇还测。
  
  公检法的人自然不用多说了,我们的公检法的来源,都是香客出身,只不过是套上个袈裟就成了和尚了。虽然他们人在庙里,他们的心还没有出家。通俗地说,他们的精神世界远未达到一个警察、检察官和法官的要求。与这些人打交道会很麻烦,除非自己有麻烦,否则不会与他们打交道。不与他们打交道,自然少很多麻烦。
  
  至于国有企业,形象地说就好比胖得不能再走半步路的大胖子、巨胖子,他们的资源都是别人的给的,一旦断顿立即死翘翘。而且,即使死了,身上的肉再多,也与我们这些平头百姓出身的人没多大关系,因为它的肉都是定向供应的。
  
  总的来说,和他们打交道是一件极没有尊严的事,而且有诸多的麻烦和风险,所以不和他们打交道清静、干净、平静。
  
  那么既要有尊严而又要没有麻烦和风险,天下有这种好事吗?
  
  当然有,从法官到律师,发现在讲台上远比在法庭上有尊严,写文章远比写法律文书有尊严,做专业比打官司有尊严,而且专业只为民营企业服务。
  
  对我们这些从乡村来的,祖祖辈辈都是农民,血管中流淌着的都是贫贱和贫瘠血液,不管我们身处时、何地,永远无法割舍的根深蒂固的平民情结。看不得普通百姓受苦受累,但是我们能为他们做的确实太有限了。
  
  在法院干了十二年法官,工作生涯有八年是在乡村度过的,在那个年代我们充分实践和体验了“马锡五审判方式”。就地开庭,巡回办案,与当地的百姓形成一家人的情感,这种情感成了我在乡村工作岁月的精神支柱。审判如此,执行也是如此。记得刚刚到执行庭是,只有分配的一堆案件,现在法院办案的条件我们都不具备,要排除等法警、等汽车,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轮到一次。一着急,带有所有的案卷干脆住到乡下去,在乡镇司法助理、村干部的陪同下,走村串户,一个当事人、一个当事人上门做工作,整整花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才把手上的案件过滤了一遍。大部的案件就是这样苦脚、苦力、苦嘴中解决了,对那些少数拒不执行的,最后来个一网打尽,该抓的抓、该拘的拘、该抄家的抄家,一下子在整个辖区的威信就树立起来了。当时我们院长、庭长到我管辖的辖区来都会吃大醋,因为基层老百姓和乡村干部对我的热情,让他们受不了,什么事都要问问邱法官再说。按时髦的话说,这都已经是“90”后了,这样的人肯定是已经落伍了,做法官光有老百姓的支持有什么用?
  
  之所以选择民营企业作为我的专业服务对象,是因为他们原本都是从老百姓中来的,和他们有着割舍不了的情感和本能的认同感,也许他们现在都还很草根,发展也很艰难,但正因为如此,才需要我们的帮助。我们只要做好自己的专业,自然就能帮到他们,所以外面的世界再怎么变都和我们没有太大关系,只是一心一意做打造和修炼自己的专业。
  
  关心和关注年轻律师的成长和发展,并不是因为写了百余篇文章、一两本的书,而是原本就有这样的情结。年轻的律师大都来自平民阶层、草根阶层,他们的成长和发展必然牵动我的心,这几年在研究民营企业的同时,在研究自己所从事的行业和职业,就是为了找到适合平民律师和草根律师的发展模式和道路,不攀权、不附势、不阿贵。虽然不敢说已经找到了,但我一直在实践、在探索,从来没有放弃也没有想过要放弃。
  
  现在广东律师业界,开始对于年轻律师、实习律师动手动脚,而且似乎有些肆无忌惮,早就看不顺眼了,一直强忍着不给自己添堵、找麻烦,但最终还是没有忍得住。
  
  做也是做了,说也是说了,反正在别人眼里我们早成为了不伦不类之辈了,干脆给不伦不类到底,给他们一根鱼刺吃,谁干了缺德的事,谁就去慢慢消化。用易中天的话说:我们既唐朝的言官亦非唐朝的仗马,不平则鸣。作为一名律师都不敢为自己的自由和尊严辩护,那就着实在些悲哀了。
  
  天上的虫子
  
  2009年9月3日于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