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天>之(195)——河南平顶山又现重大矿难事故


中新网9月8日报道,据安监总局网站消息,9月8日1时左右,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新华四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现场初步核查,井下当班93人,其中14人安全升井,35人遇难,仍有44人被困井下,救援工作正在进行。经了解,该矿为乡镇煤矿,低瓦斯矿井,属技改矿,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

       据平顶山市委证实,这起事故初步表明是一起瓦斯爆炸事故。新华四矿系维修整改矿井,平顶山市尚未批复此矿复工。

事故发生后,平顶山市立即组织力量投入救援工作。河南省省长郭庚茂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救援。目前,各项救援工作正在紧张进行。

令人揪心的是,维修整改矿井,在政府有关部门未予批复开工的情况下,怎么就可以、可能明目张胆地违规、违法开工呢?既然是政府“尚未批复此矿复工”,说明该矿尚在维修整改阶段,维修整改阶段的危险矿井不但不允许开、复工,而且应受政府相关部门全程监控。如果政府相关部门监控不到位,或根本就没有启动监控程序,那么,就等于政府相关部门已经默认矿井方面开、复工行为。因此,政府“尚未批复此矿复工”并没有给政府逃脱直接责任提供任何有利的依据,正相反,此次矿难直接责任依然在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至于,背后是否存在不为人知的猫腻,相信最终自然水落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