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应尽快开征的9条意见
文/马跃成
物业税已经在多个地方空转了6年,今年又开始在全国推开空转。我理解的是这次在全国空转已经不是试验性的了,应该是实行物业税前的系统运行的调试,这个系统既包括了硬件,也包括了软件都需要调试,调研、准备。
物业税这个东西涉及千家万户、方方面面,工作非常复杂、工作量非常大。虽然一般税收都属于经济问题,物业税也是财政收入的一部分。但是物业税与其他别的税种不同,它涉及到的是民生问题,应该慎重出台,并且要尽量全面体现社会公平的原则。
关于物业税问题,我有这么几点想法:
一、 总是空转没啥意思,尽快转实已经是时候了。空转6年还在空转,该暴露的问题已经暴露了,该调整的应该也调整了,这说明已经具备了转实的条件。难道一项政策空转还需要8年抗战吗?
二、 物业税的目标应当是代替房地产成为财政收入的重要方面,当然不能成为财政经费的主要来源。去年一些地方的财政收入中,一半来自卖地的钱,这不是把政府往死里整吗?
一些老城区已经没地可卖,财政收入跟不上工作对经费的需要。也需要开发新的财政来源了。让他们收点物业费,就不要在那些名人故居、和老房子上动心眼了。很多老城区已经拆的没有了,如果继续拆下去就要挖地三尺了。像安阳的曹操墓一样,成为吸引眼球、刺激经济、增加收入的支点。
三、其实实行《物权法》后,在权利和义务的对应关系上,也需要尽快出台《物业税》,没有全面相应的法律关系,这个社会体系就不完整。目前《物权法》的实施已经面临诸多困难。
四、物业税应当成为调节社会收入差别的重要工具。像现在这样,有房的人还在以多种手段购多套房投资,而没有房的人越来越买不起房的现象是很危险的。政策目标本来是应该鼓励没房的人买房,已经有房的人买房后闲置起来,再寻机高价卖出,让没房的人更买不起房,这于理不通。
五、物业说应当重点在高档房、多套房中征收,普通住宅住户和第一套自住房不应当征收。这也是保证基本民生条件的基础,30年改革成就的最大副作用就是贫富差距太大,一些人真的生活困难。另外,区别性政策实施起来也会比较方便,阻力会小些。
六、目前中国政府财政不支的主要原因是机构庞大、开支太大,每年行政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是9000亿元,所以政府精兵简政是解决经费的唯一途径,小政府大社会不得不尽快推展开来。不然地方政府的钱不够花了,还会存在以征收物业税的名义暴力执法的可能。
七、物业税是一个房地产长期持有的成本,不管是不是将地价转移到物业税中,都会对人们长期持有物业造成诸多的不确定性。因此,对人们囤积房源、倒卖房屋都是有很大的抑制作用。
八、国外有成功的物业税征收经验,像现在中国内地这样大量买卖房屋炒房的情况不多见,像现在这样普遍的大众都企图依靠倒房致富的情况不多见。事实上现在一些境外资金到内地进入房地产市场,基本原因就是中国内地缺少物业税的压力,只要把房买到手,就可以等着涨价获利,没有成本。
九、目前的物业税虽然一直在空转,但是具体的空转形式和内容并没有公开出来,因此也引起坊间议论纷纷,争论不休。所以公开空转的内容已经势在必行。既然涉及大家的共同利益,就拿出来让大家讨论一下也无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