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应当是藏富于民的第一步


减税应当是藏富于民的第一步
杨于泽

    近来有报道说,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减税的可能性,以增加居民收入,进一步拉动内需。据说减税是结构性减税,有的税可能要“无中生有”,像个税、消费税则要向下调。如果能够落实到位,当然是民众与企业的利好消息。
  我们可以说,减税,是现阶段经济形势下凝聚的一个社会共识。在金融危机去年爆发前,人们就在讨论“收入倍增计划”,呼吁普惠式大幅度增加国民收入,由于政策不到位,效果不彰。金融危机爆发后,有经济学家建议向国民“发红包”,直接拉动国内消费,但也有人把它当戏言。现在,中央政府发出减税信号,意味着“官民”共识形成,只待具体政策出台。
  但在减税信号之后,中央又有更宏观的政策阐述,那就是:要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大国民收入分配调整力度,增加城乡劳动者劳动报酬,增强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消费能力。国民收入分配,在政府、企业与个人三方之间流动。调整国民收入分配,自然是改变政府、企业与个人三方所得份额。减税,就是政府“让利”,可以增加企业和个人所得。
    说得更抽象一点,在目前形势下,我们要做两件事:一是国民收入由“国”向“民”转移,政府让利于民,让利于企业,办法就是减税、减费甚至免费;二是财权与事权统一,税收由“上”向“下”转移,大幅度增加省县两级财政收入,使免费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医疗保障落到实处,降低其与民争利的冲动。
  国民收入由“国”向“民”转移自然要减税,其结果是藏富于民,藏富于企业。近几年来,政府采取了若干措施,包括取消农业税、提高个税起征点、提高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待遇,致力于提高居民收入。减税,既然政府有所让予,老百姓自然会有所收获。但我们也应当看到,减税往往使政府有“切肤之痛”,而摊到每个居民和家庭头上,大家受益有限。
  比如,国家取消农业税,农民收入增加了一点,但很快农资涨价了,农民得到的那点实惠被抵消了。如果国家现在减税,可能每人每年少缴税几百元、上千元,这点钱归自己支配后,用来补贴日用尚可,相对于持续上涨的物价、房价、油价,就很不值得一提。想拉动内需,减税可谓杯水车薪。
  显然,要真正藏富于民,减税只是第一步,它不过是表明,我们愿意为藏富于民而努力。我们必须把藏富于民作为一个课题,认真加以研究,找到方法以后下大决心,真心真意实行起来。想藏富于民,我们不妨问:老百姓已经到手的钱到哪里去了?答案是买了房子,交了学费,付了药费手术费。如果能够让他们在这几个项目上少花钱,老百姓不就宽裕起来了吗?
  这涉及税收由“上”向“下”转移的问题。现在中央在税收分配中得大头,而中央财政除一部分用于转移支付,大部分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生产性项目投资。地方政府得小头,却承担着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和职工医疗保险的主要出资责任,同时还要大举进行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地方财政拮据的结果,以前是让学校高收费,现在是炒地皮,然后房价畸高,然后老百姓荷包瘪了,最后是内需不振。
  目前,国家正在想办法遏制房价上涨过快,这意味着政府已经承认,房价畸高影响居民其他消费。如果把它视为藏富于民的问题,我们就不能满足于技术性手段,仅仅依赖金融政策。高房价的根源是地方政府面对发展缺钱花,于是推高地价房价,间接拿走了民众的国民收入分配所得。
  要真正地藏富于民,现实的选择除了减税,还要让税收由“上”向“下”转移。中央与地方之间,应当达成一份税收分配的新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