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女人都难保有一天突然想要个孩子,也许就是一夜醒来,站在镜子前看见自己扁平的肚腩及不丰盛的早餐时刹那生发的感想。所以我理解任何明星“未婚先孕”的决定,何况如赵薇,已经33岁的女人,无论如何也算不得早孕了。
在20岁时高高扬起自己的人生最重要,从而登上人流床的女人肯定想不到,到了28、9岁她们会发现生育也是人生的一部分,甚至比事业男人爱情更加重要。一个28、9岁的女人会轻易放掉一个孩子吗?不会,即便是会,那也是千般哀悼万般无奈的。同理,一个33岁的女人会放掉孩子吗?如果她的经济充裕,充裕到她可以占有一定的社会资源,她又为什么要放弃一个生育的最佳时段,再次失去一个做母亲的机会呢?
现今,大龄剩女纷纷被逼到了一种必须对孩子问题云淡风情的境界,有,则幸,无,则命。当然,这与生育年龄被无限推迟,40岁仍有可能生出健康宝宝的医学成果有关,但这不是根本的理由。根本的理由是,她们没有在适婚年龄去结婚,所以大部分人就失去了生育的最佳时期。
可也肯定有如赵薇般经济宽裕,想孩子想疯了的主儿,在某次爱的意外中决定永远地留下他(她)。全世界85%的孩子都是来自意外,只不过他(她)的父母稍显特殊,有信心留下他(她),却未必用结婚这种方式。但毋庸质疑的是,他(她)也是爱的结晶,甚至比那些为了生育去结婚的“结晶”,更加真纯点。
一边是有限的生育黄金段,一边是靠道德和法律双重保护的爱·婚·育的次序,在这两者的权衡中,我愿意以一个女性之名,维护前者。因为前者更符合自然属性。
当然,这是在一个女性有充分能力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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