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星美凯龙欲与场内广东家具厂家进行战略联盟计划,因巨额保证金问题遭到广东省七家家具协会的联合抵制。虽然,“红星”宣布取消联盟计划并退还了厂家的保证金,但是,“红星”巨额征收厂家保证金的做法仍被媒体冠以“霸王行径”,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作为全国家居连锁的龙头老大,突然在来年的战略规划上,受到经销厂家的联合抵制,这是“红星”始料不及的。虽然,“红星”主动放弃了这一宏伟的战略联盟计划,但是,从其遭遇抵制的事件看,却是反映了“红星战略”与“场内商家利益”之间的一种无形较量。
在家居连锁卖场蓬勃发展的当下,连锁卖场平台成为家居企业快速实现市场争夺的一种首选渠道,但是连锁卖场为维护自身品牌优势和对消费者的服务承诺,势必会在渠道扩张过程中,给入驻家居企业一定的准入限制,以保证家居企业入场后能够按照卖场规划的战略思路行事。
准入限制的措施:一是通过产品品质;二是通过合作模式。
对于大多数连锁家居卖场而言,产品品质的保证,除了让进入商家提供相关的各类产品质检保证证书以外,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让进驻商家缴纳保证金(也称押金),目的是当消费者买得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诉诸法律纠纷时,卖场可以动用这笔资金进行其承诺的先行赔付。同时,可以通过没收保证金的形式,对进驻商家进行变相的惩罚及弥补卖场由此造成的经济和品牌损失。
制约卖场和厂商约定的保证金数额多少,则是一个利益博弈和依二者之间势力大小谈判的结果。倘若,卖场连锁势力和规模较进入厂家强势,那么进驻厂家在保证金的缴纳问题上,只有听招呼,却没有任何谈判商量的余地,否则,就能很难顺利进入卖场;倘若,卖场在连锁初期需要家居厂家的支持,那么在保证金的缴纳问题上,对厂家的限制条件和要求相对较低。
一般情况下,进入强势卖场的厂家,一家是难以反抗卖场的某些强势要求,多数时候只能是认了,毕竟,在卖场其是或多或少受益的,否则,就会主动退场。
此次,广东家具协会的集体抵抗,在家居业界是少有的通过行业协会,来维护厂商权益的集体行动。为什么,广东家具协会集体抵制“红星”的战略联盟意图?帮助广东家具企业追讨那些已经缴纳的保证金?
早在,2008年7月,广东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2008年~2020年),在该决定中明确提出,将家具产业作为以品牌带动的优势传统产业,并将家具产业作为重点以高新技术改造提升的产业。可见,广东家具产业是未来广东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地位举足轻重。
另据之前数据统计,广东省家具企业约6000家,从业人数100余万。按销售市场分,内销企业远大于出口企业,约4500家;兼顾出口与内销的企业约1000家,其中500家基本上以出口为主。广东家具行业已成为全国家具重要的生产、流通、出口基地。
在媒体报道中,据传约65%以上的“红星”商铺是广东家具企业承租。
综合上述材料,不难看出,广东家具企业对“红星”平台的巨大依赖性,同时也说明,“红星”卖场家具产品的构成主力是广东家具企业。这一对看似风雨同舟的企业,在关键的战略联盟下一阶段,出现严重分歧。
不排除几个原因:一是,作为广东省产业重点的组织——家具协会在通过一种形式向国内家居连锁卖场大佬发难,以求保存既有的区域利益;二是,广东家具企业受去年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出口环境恶化之后,转内销过程中,需要更优惠的政策便利,于是合力向“红星”发难,以维持既有的经营利益;三是,受金融危机影响的广东家具企业内部造血功能尚未痊愈,出现经营维艰局面,难以配合“红星”狮子大开口的巨额保证金要求,以保存企业自营的充足现金流,但因“红星”强势的平台优势,深知力不从心,最终选择通过协会组织伸张请求。
在协会联合抵制及舆论压力下,“红星”在与广东企业的战略联盟谈判中,做出让步。虽然,不再提及要求家具厂家缴纳保证金的问题,但是,“红星”又如何保证其消费者利益的承诺,保证这些因经营环境恶化而产销状况不佳的家具企业的产品质量不会下降?又该如何监管这个看似抱团作战能力极强的“团体”质量问题?如何应对后期面临的诸如此类经济利益之争?
可以说,广东家具协会的集体“维权”举动,为其他连锁家居卖场的家居经销商家提供了借鉴的依据,这也为其他连锁家居卖场向场内商家进行强势要求提供了反面教材。家居卖场不可能在日后的运营过程中,再以各种名义向场内商家聚集规模庞大的流动资金,也不可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战略意志向场内商家频频发难。
家居连锁卖场,需要做的是如何在产品供应商和消费者之间取得利益的平衡,在维护消费者和自身品牌形象的同时,监督和管理好自己的场内商家,减少不必要的质量纠纷问题。
进入连锁卖场的家居企业,则需要考虑在后期的合作中,会否因为诸如此类的抵制,而面临被卖场驱逐出门的后果,同时,需要在产品质量问题上,找到值得卖场信任的合作切入点,改变单纯以保证金形式为制约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