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之间的关系是法学领域内的一个重要命题。在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今天,这个命题一样出现了。放在对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实体正义就是要为消费者网购提供完善的权益保障;程序正义是要为消费者网购中的维权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救济手段。
现实中线下商场的买卖中,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之后,尽管消费者有诉讼、仲裁以及消协投诉等解决机制,但是大部分往往又苦于成本、证据等问题,最终选择放弃,权益仍然没有得到有效维护。放到网络购物中,这一问题一样存在。
在目前国家法律的缺位的情况下,网络零售服务商的各种制度设计,有效地保障了消费者权益,推动了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在完成消费者权益的实体保障设计之后,如何帮助消费者在购物中快速、低成本地开展维权活动,是各大零售服务商目前必须要思考解决的首要问题。在这一方面,笔者欣喜地发现了淘宝网在现有的保障基础上又推出了一个重大举措。
近日,淘宝网宣布,2010年成为淘宝的消费者年,“消费者”将成为淘宝今年的第一大关键词。1月15日启动淘宝全网消费保障计划,春节后将会启动国内首个电子商务网站自发组织的消费者权益平台——消费者维权保障平台。通过这个平台,淘宝用户在淘宝网上购物时能够享受到电话呼叫中心、网络维权平台及全网购物保障等全方位保障。淘宝网消费者维权保障平台给消费者提供了一条便利、成本低廉的维权途径,是从程序上去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让淘宝过去几年为消费者权益保障所做的工作,再次升级。
“先行赔付”、“7天无理由退换货”及“假一赔三”等制度让消费者在网购中所享受的权益要高于线下商场,如今淘宝投入巨资搭建保障平台,让消费者能够高效率、低成本地去维权,让消费者权益得到了更全面保护。从这个意义上说,让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所享受的权益保障已经全面超越了线下商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