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规定政府采购者与供应商不得有三代血亲关系


      新闻:国家最新发布《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政府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若与供应商有三代血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新闻解读:这是一个注定很难执行的实施条例。正如有的网友所说:“这样规定有用吗?他完全可以利用自己的人联系供应商啊,可以商定提成啊。问题是如何确保投竞标的公平与公正,如何从重处罚在采购方面的犯罪。”除姻亲关系外,朋友、战友、同学的互信关系有的比亲兄弟还好,“如何防范?”

         其实任何条例、规定都是人订的,也是人执行的,那么它就难免有不尽人意的地方。我们讲直系亲属不能在统一单位工作,这很简单两个不相干的一把手互相把夫人或孩子安排在对方单位,相互提携,哈哈,没有血缘关系,不要说直系亲属,连亲属都不是。可是他们各自不都把好处最大地搂在自己的怀里吗?中国人的那点聪明都用在对付各种规章制度上了,所以中国腐败层出不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