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辞职 实权厅级高官背后?


突然辞职  实权厅级高官背后?

---一位主管城市规划、建设、国土、征地、房管高官坠落

编者按:一位主管城市规划、建设、国土、征地和房管等工作厅局级高官,在年龄不到37岁,就官居副厅级,掌握要害并富得流水的权力衙门,令多少人羡慕不已;就在春风得意之时,却突然辞职下海经商,令世人惊诧不已。

 这背后隐藏着什么动机与阴谋呢?是不是也学起福建莆田原市委副书记兼市长陈少勇(俗称猪哥勇)的市长助理、湄洲湾北岸党工委书记、县委书记郑海雄(俗称猪哥雄),搞全家人间蒸发把戏?

      但是,这位高官运气不佳,他忘了是在重庆,而不是在福建莆田,能象郑海雄那样搞全家人间蒸发把戏?那样就轻而易举地溜掉了!

      现在特地转载《民主与法制》杂志和《民主与法制网》曝光其中种种的猫腻,值朋友们读一读。

《民主与法制》

   突然辞职的厅级官员

    顾绯不到37岁,官至副厅级,令人羡慕不已;就在他春风得意之时,却突然辞职下海经商,令人惊诧不已。

   这背后隐藏着什么呢?

       突然辞官 玩弄“金蝉脱壳”

   2007年,中纪委收到了一封来自重庆的实名举报信。

   举报对象是重庆市渝中区分管城建的副区长王政和渝中区委副书记郑维。

   中纪委对此非常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赶到重庆调查。

   至此,一场涉及数名厅级官员和众多地产公司的重庆地产“窝案”浮出水面。

   其中,有曾在市规划局任处长的沙坪坝区原副区长陈明;原重庆侨联主席罗静虹(王政之妻);由原重庆建筑工程学院教师改行成为九龙坡区区长的黄云;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巡视员、原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唐文峰;原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王斌;原市规划局局长蒋勇和副局长梁晓琦,以及市规划局原党组成员、市规划展览馆原馆长查红。

   而同样毕业于原重庆建筑工程学院的顾绯,则是重庆地产“窝案”主要涉案官员蒋勇、梁晓琦、黄云的大学校友。

   案发前,顾绯与陈明、蒋勇、梁晓琦等人关系密切,甚至互相介绍行贿人。因此,重庆地产“窝案”暴露后,顾绯如坐针毡。

   2008年1月,顾绯突然辞去大渡口副区长职务,并转投北京一家房产公司“打工”,此举在当地引起极大震动。

   许多人不明白,顾绯拿着“官”不当却去“打工”,他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

   随着查处力度不断加大,玩弄“金蝉脱壳”之计的顾绯,“急流勇退”的真实内幕,也逐渐揭开。

     辞职 躲得一时躲不了一世

   2008年4月8日,由重庆市纪委、重庆市检察院联合组成的专案组决定,将顾绯涉嫌重大受贿案交由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查办。一张抓捕贪官的法网迅速撒开。

   兵贵神速。同年4月9日,侦查员通过排查,发现闻到风声的顾绯此时不在重庆,已跟随公司迁到了北京。

   一打听,北京也没顾绯的身影。原来,顾绯早有所警觉,企图用躲避来逃脱检察机关对他的追查。

   对此,专案组一方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对顾绯实行边控,严防逃至国外;另一方面申请公安部门网上追逃,使其早日归案。

   谁知,顾绯到北京后,知道末日即将来临,他精心安排了自己的逃亡路线——先从北京逃到广州,继而飞至杭州,然后回到老家上海。

   惶惶不可终日的他为了能逃过这一劫,来到从小对他疼爱有加的祖母墓前,点香磕头,焚烧纸钱,乞求祖母在天之灵保他过关。

   尽管顾绯虔诚之至,但法律绝不会允许犯罪者逍遥法外。4月12日晚11时30分,上海市长宁区警方在一大酒店将顾绯抓获。

   专案组得知信息后,马上派出干警赶赴上海,将顾绯押解回重庆。

   专案组组长张超向记者介绍说:顾绯是十分精明的一个人,他不但在业务上是个专家型人才,而且能揣测审讯人员的心理,检察官提出的问题他会甄别出意图,时刻保持“警惕”。

    查案之初,顾绯产生抵触情绪,专案组在只掌握他收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1万美金的情况下,顾绯编造大量假话来敷衍。在此情况下,办案人员几乎跑遍了重庆城,而获取有价值的东西甚少,使审讯工作进展缓慢。

   为打破僵局,专案组在寻求突破口、加大外围取证的同时,从生活上关心顾绯,实行人性化办案,耐心给其讲政策、释法律、指出路。

   去年,汶川“5·12”特大地震发生,当时重庆震感强烈。

   恰巧,那天顾绯正在接受审问,房间刚一摇晃,两名办案人员瞬间意识到危险来临,急忙上前护住他的头部,然后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不久,顾绯年过90的外祖母过生日,从小聪明懂事的他是外祖母的最爱,好久没见面了。家人遮掩说顾绯出差了,但外祖母非要在她生日这天与顾绯通电话。

   办案人员得知此消息后,满足了他的要求,顾绯因此很受感动。之后,顾绯态度大为转变,陆续交代了自己的受贿事实。

   接下来,办案人员开始了大量而艰巨的外围调查取证工作。由于该案涉及行贿人员多、时间跨度长、行贿金额小但次数频繁,加之许多行贿人是重庆有名的房地产商,有的身份特殊,顾虑重重,给取证带来很大难度。

   专案组克服种种困难,不分星期天节假日,没日没夜地战斗在第一线。

   历时半年的侦查,顾绯涉嫌巨额受贿的事实终于查清。11月12日,顾绯被移送到该院公诉处审查起诉。

   今年4月17日,顾绯被依法提起公诉。

    精明的副区长 走错了第一步

   顾绯生于1970年2月,上海市长宁区人,硕士研究生,其父在重庆工作,是一名桥梁专家。

   顾绯从小受父亲熏陶,对建筑很感兴趣,高中毕业报考了原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城市规划专业。毕业后,顾绯被分到重庆市规划设计院工作。

   因工作成绩突出,他官运亨通——

   1998年6月,顾绯被任命为渝中区规划办公室副主任;

   2000年10月任重庆市规划局规划编制处副处长;

   2002年1月任重庆市规划局总体规划处长兼详细规划处处长;

   2006年12月,重庆提出区县应配备规划副区长,顾绯被提升为大渡口区副区长,分管规划、建设、国土、征地和房管等工作。

   顾绯不到37岁,就官至副厅级,可谓春风得意,令其同事羡慕不已。有人说,照此发展下去,顾绯一定会成为重庆政坛上的一颗新星,前途不可估量。

   然而,顾绯在荣誉光环罩着的背后,没有很好把握自己,并大“秀”“两面术”,在贪婪的歧途上迈出了人生错误的第一步。

   1997年初春,大地寒意尚未散去,但在重庆市规划局建管处当联络员的顾绯却与一个老板打得火热。

   一天,在一阵酒酣耳热后,经顾绯推荐,该老板所在的公司承接了一个项目建筑方案设计业务。为感谢顾绯关照,该老板先后两次到他办公室送好处费,一次两万元,一次4万元。

    这是顾绯第一次收受他人钱财,他心中难免有些担心,但在花花绿绿钞票的诱惑下,他最终还是将钱揣进了腰包。后来,顾绯陆续给这个公司介绍了一些业务。该老板当然知道投桃报李,经查证,到2006年,他一共7次给顾绯行贿18万元。

   就这样,顾绯在权钱交易中,一步步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辞职前的敛财术

   办案检察官廖祥勇告诉记者,经检察机关审理查明,顾绯在进入重庆市规划局不久,便开始被腐蚀,并一发不可收地利用手中的权力大搞权钱交易,变着花样收取他人贿赂:

   ——出国“考察”收钱。2000年,某房地产公司为了争取市规划局有关处室对该公司开发的一家大酒店项目的支持,邀请时任市规划局渝中区规划办公室副主任的顾绯等人,到欧洲“考察”。

   临出国前,该公司秘书受董事长彭某委派,以给零花钱为名,将用信封装好的2000美元送给了顾绯。

   2004年,彭某得知顾绯将赴澳大利亚“考察”,为了公司新开发的项目能够继续得到顾绯的支持,彭以“考察”需零花钱为由,送给顾绯3000美元。同年,彭某得知顾绯要到香港旅游,又送给顾绯港币3万元。此后,顾绯收受该公司感谢费39万元。

   ——买房得到“优惠”。2001年11月,时任市规划局编制处处长的顾绯欲在“皇冠东和”小区购房,房产商张某为得到顾绯的关照和支持,授意公司经办人员以4000元/平方米的套内单价,按154080元的合同总价款,将套内面积为38.52平方米的1间门面房销售给顾绯。

   经万州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购房时该房价值256158元,顾绯从中获取贿赂价值人民币102078元。

   2004年7月,顾绯以其弟的名义,从彭某公司购买了套内面积为161.73平方米的住房1套。

   为感谢顾绯多年来的关照和支持,彭某授意工作人员按3885元/平方米的套内价格,以579802.05元的合同总价款将该房屋销售给顾绯。

   万州区价格认证中心经鉴定,购房时该房屋市场价值为966337元,顾绯从中获取贿赂价值人民币386534.95元。

   2005年9月26日,顾绯之妻与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以3000元/平方米的单价,以190590元的合同总价款,购买一套套内面积为63.53平方米的商品房。同年10月9日,顾绯仅向该公司支付了70000元房款即购得该房。由此,顾绯从中获取贿赂价值人民币120590元。

   ——过年收取“红包”。2002年10月,重庆某规划设计公司为申办城市规划编制乙级资质,找到顾绯帮忙。

   事后,为感谢顾绯的支持,该公司于同年底以拜年的名义,送给顾绯人民币3万元。

   从2002年至2007年,该公司为感谢顾绯多次帮助安排规划编制及控规调整设计业务,并为该公司的规划设计方案能在重庆市规划局顺利审查通过,每年春节前以拜年为名,在顾绯办公室或住宅楼下,先后送给他“红包”共计13万元人民币。

   公诉人称,自1997年到2008年,顾绯多次收受25人(多为地产行业老板)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64.6万元、美元两万元、港币3万元,并多次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房产,获取贿赂价值人民币60.9万元。

   今年8月25日上午9时,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审判大厅庄重肃穆。

   昔日年轻有为的“副厅级”官员顾绯,正胆战心惊地听着法官对自己的一审宣判:

   被告人顾绯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64.6万元、美元两万元、港币3万元,多次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房产获取贿赂价值人民币60.9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鉴于其在接受纪委审查期间,能如实供诉自己的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0万元;其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至此,这个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后辞职“打工”的贪官,最终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网址:http://www.mzyfz.com/news/mag/f/20091215/200141_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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