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成南京民众收入“被拉高”是统计捣鬼?


 

    1月19日,南京代市长季建业在回应各界代表建议时表示,说到富民问题,其实我很清楚,60%的百姓口袋里并不达每年公布的收入平均数,是“被拉高”的。(据2010年1月20日《扬子晚报》)

    可以这么说,在民众收入问题,季建业代市长说了实话,也没全部说实话。60%的百姓口袋里并不达每年公布的收入平均数,是“被拉高”的,工薪阶层的收入还达不到平均数。这是他说出的大实话,难能可贵。而他没有实话实说的则是导致统计数字不准的真实原因,甚至是用一种假象试图转移人们的视线,这是不应该的。

    季建业代市长说,南京市民的收入里工资收入占65%,全市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什么那么高,是因为部队、科研院所等精英阶层的收入普遍高,所以将收入平均数拉高了。按照季建业代市长的评选说法,六成南京民众收入“被拉高”似乎是统计部门造成的“过错”,果真如此吗?

    我们有必要首先要搞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到底是怎么得来的?去年1月7日,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副总队长邵建民在全市人民生活统计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介绍说,北京市人民生活统计采用国际通用的抽样调查方法,即每年要随机抽选5000户城镇居民家庭和3000户农村家庭参加此项工作。这8000户家庭需要每天记载家庭收支流水账,由市城调队对记账本逐笔编码后,按月录入计算机处理汇总计算而得。计算公式为:居民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交纳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这也是我国各地目前普遍采用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方法。

    由此可见,衡量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结果是否科学准确,决定性因素至少要有两个:一个是样本量是否充分,另一个是样本框设计是否合理。应该说,作为专业统计机构在具体的抽样调查操作上,是不会出现“低级错误”的。同时,统计工作受《统计法》保障,该法第六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就是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

    按理说,有统计人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有娴熟的业务规范和具体的法律保障,统计数字不会出现差错。更何况,面对南京城700多万人口这个大分母,部队、科研院所人员这个分子,那是太小了,无法拉高人均收入。

    其实,统计数字本身并不会说谎,只有受到人为因素左右的统计数字才会说假话。尤其是当人均收入作为考量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政绩时,统计调查出现偏的样本、精心挑选平均数、滥用一维图形、遗漏某些重要数据、混淆因果关系,甚至积极为“官出数字,数字出官”帮忙等现象,也就再正常不过了,都是错误政绩观在捣鬼、在惹祸。

    就现实情形而言,去年,全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严峻考验。面对极为复杂的经济形势,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需要用硬通货说话;各地的经济社会如何迅速恢复和保持较快发展,需要用“快速增长”的数字服人;政府向“主人”汇报年度工作,也需要“令人欢欣鼓舞”的数据作证;强化“投资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完善城乡市场体系,推动经济社会稳步发展,也同样需要以老百姓的“荷包”鼓起来为前提,等等。总之,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需要城镇居民人均收入较快增长,统计数字难免不“被拉高”。

    确保统计数字不说谎,需要彻底遏制错误的政绩观乱捣鬼。惟有实实在在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统计数字才能不发毛、不“被拉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