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身高不足1.6米的宁波大学历史系应届毕业生朱某满怀热情报名参加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尽管所学专业对口,学习成绩优秀并发表过专业论文,用人单位对她各方面的情况表示满意,但只因身高差了两厘米,就被人事部门的一纸规定拦在了考场外。再看时下各类媒体上的招聘启事,几乎是清一色地对年龄和身高作了规定:年龄35岁以下,男生身高1.7以上,女生身高1.6米以上。仔细一想,这样的规定,依据是什么呢?
我们所处的时代充满竞争,学历、社会经验、个人能力、形象、气质等都是用人单位考察的重要因素。有些比较特殊的行业对年龄和身高有所规定,那是情理中的事。但是,与年龄、身高并无紧密联系的单位,有必要作硬性规定吗?揣度其用人心理,大约是认为35岁以上的人,人生的太阳已经偏西,不会有什么大的作为。1.6米以下的女人和1.7以下的男人被世人划入残废之列,或者因为公众形象问题,或者由于本人由此产生的自信心不足问题,会导致工作效益不高等等。若真是如此,则显然是附和世俗的一种作派,其结果只能是将一批优秀人才拒之门外,从而违背党的不拘一格启用人才的政策。
这么说绝非没有根据。朱德总司令当初同毛主席一同打江山时,已经不再年轻,倘若当时对红军干部的年龄有什么规定,红军队伍中必然会少了一位举足轻重的元帅。宋代苏洵四十岁才开始发愤,终究成为唐宋八大家之一。显然,年龄并没有成为障碍。再说身高,列宁不足1.65米,邓小平刚刚1.65米,他们的身高并不影响他们成为举世公认的伟人。年龄和身高究竟能说明什么?它们能代表人的思想素质?能力智慧?社会经验?
选聘国家公务员当然不能无标准,但真正的标准应该从德才兼备上去衡量。如果把身高作为重要标准,矮个儿就注定了一种悲哀的命运。35岁以前没有找到稳定的工作,他们以后的几十年就注定与用人单位无缘。这样未免太荒唐,而且只会造成错误的导向。
(原载湖北《党员生活》2002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