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友:
陷入财政困境的希腊政府也能破产? (1月28日 20:19)
王石:
人会破产,公司会破产,国家亦然。
2002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编订了一项适用于主权国家破产的基本流程计划:建立一种“破产保护”的国际金融机制,让那些负债累累的国家得以申请“破产保护”,并使债务国能够尽快走出危机。全球“破产”国家曾多达28个。
“国家破产”并非国家政权垮台甚至国家灭亡,只是一种对国家经济信用等级的说法,通俗而言就是“一个国家资不抵债”,会计学术语是“主权债务不履行”,就是指一个国家向他国的欠债到期无法偿还,甚至无力偿还利息。
按照现行世界游戏规则,如果一个国家真的破产,那么这个国家的经济将不再由自己做主,而是由债权国推出一个共同监管机构例如IMF,负责对该国的金融进行改革和管理,国家失去了经济自主权,在财政收入中只能留下仅够维持百姓生活最低限度和政府最低运转需要的额度,其余部分均用来偿还外债,一直到外债全部还清。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时,韩国就因当时可用外汇仅有38亿美元,而“到了破产的边缘”。此后韩国总统金泳三和3位总统候选人共同签字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借款580亿美元救命,但其国家经济收支由IMF管理控制,一直到2001年8月23日韩国偿还IMF最后一笔1.4亿美元的贷款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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