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3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3

 

私人财产防火墙

 

陈绪国

 

 

 

物权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从私产保护的形态分析,当属私人财产防火墙。

私人财产防火墙,是法律专门为保护私人合法财产而设置的防侵占、防哄抢、防破坏的三道“三防式”防火墙。这三道防火墙,既可单独发挥作用,也可混合、共同发挥作用,既可借助法律救济的办法来运用,也可以采取自我防备、自我保护的办法来运用。对于私人合法财产,侵占者、哄抢者、破坏者是负物权和零物权;相关私人合法财产,被侵占者、被哄抢者、被破坏者是正物权和有物权。法律不承认、不保护以上非法的负物权和零物权,法律承认、保护以上合法的正物权和有物权。

私人财产防火墙,即法律专门为保护私人合法财产而设置的防侵占、防哄抢、防破坏的三道“三防式”防火墙,不仅仅包括私人现实的的财产与物权,而且还应当适当地包括未来的财产与物权。譬如,《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4]238号)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统一产值倍数,应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确定;按法定的统一年产值倍数计算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不足以支持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应当提高倍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经批准占有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简单说来,其中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应当视为私人现实的的财产与物权,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应当视为未来的财产与物权,这些一并作为私人合法财产保护的三道防火墙范围之内。

私人财产防火墙,或以划分为初级、中级、高级防火墙三大类型。

一、私人财产初级防火墙:防侵占

所谓“侵占”,是侵权人以非法占有、恶意占有为目的,将私人合法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侵害私人的合法权益。

其主要表现形式有:其一,在一个物权圈子里,其他物权人对于私人所有权的非法占有,如用益物权人超越自己的权限擅自占有所有权人的财产,并掠夺他人的利益;其二,在一个信托物权圈子里,其他信托物权人对于私人所有权的非法占有,如侵权人将其保管、管理、代理的他人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其三,不存在物权圈子,但私人合法财产来自不确定对象的侵权,如对方是属于强权势力范围,而私人属于弱权势力,私人合法财产就有可能被他们侵权。以上三种侵占形式,以第一种侵占形式较为普遍,因为财产所有权人与其他物权人经常打交道,侵权人实施侵权能够轻车熟路;以第二种侵占形式较为容易,因为有些私人财产的所有权不是他自己亲自占有与管领的,如股民的股份与股权财产、集体普通成员的股份财产之类的松散型信托式财产,许多时候是不能由财产权完全控制住的,私人财产被信托财产权人侵占的机会是很容易的;以第三种侵占形式最为恶劣,因为物权局外人的侵占,是赤裸裸的强权式侵占,有一点强盗打劫的味道。

防侵占,是私人合法财产防火墙的初级形式,但却是基本的防范措施与防范指标。尽管“侵权人以非法占有、恶意占有为目的,将私人合法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侵害私人的合法权益”的恶劣程度不及“哄抢”、“破坏”这两大类侵权形式,而在实际的物权生活中,这种侵权形式是普遍存在并且相当棘手的,也是不能小觑、掉以轻心的。

侵占私人合法权益者,不外乎主要有以下几种侵权主体:1、权力机关。此类侵权主体,一是过度的“私权公化”而损害了私人的合法权益。如税务部门过高地收取私人的税款,某些行政管理部门收取名目繁多的高额管理费等,加重了私人的经济负担,实质上形成了不法侵害的事实。二是以假公济私的手法损害了私人的合法权益。如某些地方政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名义上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实际上是为了替房地产开发商造势,导致被征地、被拆迁人的物权利益和财产利益深受其害,有的甚至发生了暴力拆迁、暴力征地事件,引发了群体事件甚至于自杀事件。全国六成以上上访事件,也是针对暴力拆迁、暴力征地事件和补偿费过低而引起。2、集体权力机构及其他成员。乡镇、村、组及集体企业的有关负责人因违法侵占集体成员合法物权与利益的行为,也是时有发生,甚至普通集体成员侵犯普通集体成员合法物权与利益的行为也经常发生。其中,分配不公、补偿不公问题相当突出。3、其他侵权主体。其他侵权主体,可能是单独的侵权主体,也可能是混合的侵权主体,甚至于还有来自外资企业的侵权主体,甚至于一家人之中也不能排除会出现内部的侵权主体。

 

二、私人财产中级防火墙:防哄抢

所谓“哄抢”,是侵权人以非法占有、恶意占有为目的,组织、参与多人一起一哄而起地强夺、豪取私人的合法财产,侵害私人的合法权益。

其主要表现形式有:其一,在一个物权圈子里,其他物权人一哄而起地对于私人所有权的非法侵害,如用益物权人超越自己的权限擅自占有所有权人的财产,并组织多人对他人财产一哄而起强夺或者豪取;其二,在一个信托物权圈子里,其他信托物权人伙同他人对他人财产一哄而起强夺或者豪取,如侵权人将其保管、管理、代理的他人的财产一哄而起的私分,非法据为己有;其三,不存在物权圈子,但私人合法财产来自不确定对象的侵权,如对方是属于强权势力范围,而私人属于弱权势力,私人合法财产就有可能被侵权人组织、参与多人一起一哄而起地强夺、豪取。以上三种侵权行为,以第三种较为多见,因为强势群体对于弱势个人明里暗里哄抢、豪夺有比较优势,较容易形成一定哄抢作蘖的气候条件。

哄抢私人合法权益者,也不外乎主要有权力机关侵权主体、集体权力机构及其他成员侵权主体和其他侵权主体三大类别。性质上,哄抢也是侵占的升级形式,与侵占同属于“侵权人以非法占有、恶意占有为目的”。实质上,暴力拆迁、暴力征地事件和补偿费过低事件,已经具备了哄抢的性质,只不过是拆迁管理条例和“公共利益”概念有漏洞,而让强制拆迁者和强制征地者占了空子而已。哄抢私人财产行为,发生频率较高的有以下几处:一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哄抢行为。集体经济组织疏于集体财产共管权、集体财产民主信托权,一部分集体成员一哄而起地分光、吃光其他成员的应得财产或者股份财产的行为较为多见。二是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哄抢行为。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独董与证券交易所或者证券公司密谋串通一气,内部权钱交易,机关算尽,在股票市场上兴风作浪,大肆哄抢散户股民的股份财产。

 

二、私人财产高级防火墙:防破坏

所谓“破坏”,是侵权人以非法竞争、恶意报复为目的,恶意毁坏甚至消灭私人的合法财产,使其不能发挥正常功效,甚至于将其消费掉、消灭掉不能恢复原样原貌,破坏私人的合法权益。

其主要表现形式有:其一,在一个物权圈子里,其他物权人为泄私愤图报复而恶意毁坏甚至消灭私人的合法财产,如用益物权人超越自己的权限擅自占有所有权人的财产,并将其毁损,使其不能发挥正常功效,甚至于将其消费掉、消灭掉不能恢复原样原貌;其二,在一个信托物权圈子里,其他信托物权人丧失物权信托责任,破坏其他成员的合法财产或者权益。如侵权人将其保管、管理、代理的他人的财产或者权利化为乌有,或者破坏了物的正常功效,或者擅自将不属于侵权者的标的物消费、消灭掉;其三,不存在物权圈子,但私人合法财产来自不确定对象的侵权,如对方是属于强权势力范围,而私人属于弱权势力,私人合法财产就有可能被侵权人组织、参与多人一起破坏。以上三种破坏行为,以第二种破坏行为较为多见,以第三种破坏行为最为恶劣。因为第二种情形是,私人委托他人受托的财产与物权,未能成为硬约束的委托,给侵权人破坏私人合法财产与权利造成了可乘之机;第三种情形是比以上两种情形都更加恶劣,因为侵权人本身与所有权人没有物权关联,故而形成了赤裸裸的破坏。强势群体对于弱势个人财产与权利的破坏有比较优势,较容易形成一定破坏作蘖的气候条件。

 

破坏私人合法权益者,也不外乎主要有权力机关侵权主体、集体权力机构及其他成员侵权主体和其他侵权主体三大类别。性质上,对于私人合法财产的破坏,比较对于私人财产的侵占、哄抢更加严重。因为财物一经破坏,就难以恢复原状或者根本不能恢复原状。应当说,破坏私人财产与破坏私人财产物权是一样性质的问题。譬如,行为人破坏他人的电脑设备、损毁电脑电子数据,毁损他人的汽车、房屋等等,这些是对于私人直接财产的破坏;另外,还有的是对于私人财产权的损毁破坏,如某些私营矿主在开矿采矿过程中,将大量的石块、废渣堆压在农田中,破坏了基本农田建设;将大量选矿的废泥、废水、废液污染了农民的村庄、土地、庄稼、林木和水塘、水库、河流等,其中,里面就包含了对于农民土地使用权、水源水流使用权的破坏,这也被看作对于私人合法财产的破坏。类似情况,还有企业主违反国家规定,向附近地区农村的土地、河流、空气中等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破坏了土地、河流使之不能种植养殖,这也是侵害了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即土地财产权。如果因企业污染伤害了村民或者其他人的身体健康,则是伤害了人的身体健康权。

 

私人财产防火墙,可以概括出三大规则、四大重点。三大规则是:一、政策性物权保护与技术性物权保护相结合的规则;二、现实物权保护与未来物权保护相结合的规则;三、依法保护与自我保护相结合的规则。四大重点是:1、重点抓紧处理好突发性侵权事件;2、重点抓紧处理好群体性侵权事件;3、重点抓紧处理好变异性侵权事件;4、重点抓紧处理好历史性遗留事件。

 

宪法第13条、民法通则第75条先后规定了保护私人合法财产及其合法权益的规定,物权法从多个条款多种角度延伸了这些法律规定。其实,保护私人财产合法权益不仅仅限于三道防火墙,而应当是多道防火墙。这三道、三级防火墙,是高度概括、高度浓缩了的私产保护装置,是便于理解与记忆的东西,努力掌握运用他,是大有裨益的。

 

 

 

 

相关链接:

价值中国陈绪国《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3·零物权》;《“零物权”在物权法中的法学意义与特殊作用》;《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63·国家财产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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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88解放地奴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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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2·私人增益所有权的合法规范》;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63·国家财产防火墙》;

 

 

 

 

其他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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