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市中法院25日审理河南政协原副主席孙善武受贿案。孙善武任职期间,单独或伙同家人共收受9人财物,折合人民币910.49万元。据此前报道,孙善武在洛阳就任期间,曾在旧城改造、洛南新区开发上有所作为,赢得洛阳人的拥护,被认为是“好官”。
河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孙善武
新华网济南1月25日电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5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河南省政协原副主席孙善武受贿案。
潍坊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孙善武利用担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家人共收受9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10.49万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孙善武的刑事责任。
从好官到贪官也许就在一念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