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房产“病”,得先淡化其GDP功能强化其社会功能


      

  回顾2009年让许多业内人士在争吵中大跌眼镜的房地产:一线城市房价普遍涨幅高达50%以上,个别高达300%以上,二三线虽然没有明显跟进,但也有20%左右的涨幅。笔者曾经说过,房产不同于其它任何商品,由于它与基本民生密切相关,即使抛开它在国家经济中地位不谈,无节制的后果也将是灾难性的!2009年体会着不同人群对房地产在情绪上的相当极致的表达-或兴奋,或忧虑,或恐慌,或愤怒的时候,政府开始忧虑而且忧虑的绝不仅仅就是房产泡沫对经济方面的负面影响。于是又一次的治“病”就这样顺理承章地开始了。仔细端详近来这些措施,尽管称之为“刻舟求剑”有些欠妥,但让人对“疗效”没有太大的信心却是不争的事实。房地产目前占了GDP的6%,四分之一的投资在房地产行业,50多个产业与房地产关系密切。要根治房地产价格屡抑屡涨的问题,有识之士都知道必须要进行颠覆性财税改革,但此举定会牵一发动全身,一簇而就,不可能。于是选择了变动较小的做法,“国四条”-支持居民购买自住房,抑制房地产投资投机,大力兴建保障性住房,加强监管;打击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囤地捂盘,要求开发商土地出让金首付比例至少达到50%;修改转售二手房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收紧银行信贷等等。可是仍有“地王”新鲜出炉,“囤地炒地”更加巧妙。房价还会涨,是许多人的一致看法。恩格斯说过,当利润率高达300%的时候,人们就会不惜牺牲生命去追逐。现在不用“牺牲生命”有些人能轻松追到299%的利润。现在问题是治理措施到此为止还是会慢慢针对病根进行改革式治理呢?当然,对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足,一切就无从谈起。    

     房地产绑架我国经济

  日本。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和九十年代初,日本房地产泡沫解体之后,日本经济在此后的二十多年里没有走出过阴影。海内外,早就有很多人在讨论中国是否会步日本模式后尘的问题。现在又有迪拜世界事件。多年来,尽管国家政府也对房地产市场多有不满,但一旦当房地产遇到危机时,必出手相救。这次金融危机之后,政府出台的庞大应付危机的资金,也有很大一部分流向房地产。毫不夸张地说,房地产已经绑架了中国经济,因此也绑架了为经济负责的政府。

  与中国目前85%的家庭无力购房(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调查)比,国家争取从现在到2012年末的三年里,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的“雄心勃勃”的计划显得有些搞笑。

  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中国房地产这种荒谬的局面呢?人们指向土地供应市场,指向政府的责任。的确,就土地而言,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长期以来,政府行政限制土地的供应量,政府也搞寡头式垄断。同时,政府所推行的“招拍挂”制度也阻碍着竞争性土地供应市场的形成。

  很显然,各级政府的卖地财政提高了土地价格;为了消化高价土地,发展商就抬高房价。这似乎很合乎经济逻辑。多少年来,人们所听到的似乎也只有经济学家的声音,那就是供求关系。但是,在供求关系之外,还出了什么问题呢?

  供求以外的因素 是该考虑淡化房地产的GDP功能了

  房地产市场现状的形成当然有很多原因。但依笔者看,最大的因素莫过于发展房地产市场的主导思想的严重失误。简单地说,在中国,房地产被视为仅仅是经济政策的一部分,而非社会政策的一部分。因为把房地产视为经济政策,其GDP功能(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被凸现出来,而其社会功能(社会成员对住房的需求和人们的“空间权”)就被忽视。因为商品房兼具投资和消费价值,人们对其价格上涨有预期。开发商利用这样的社会预期去囤积土地和新房,购房者也会迫不及待地去卖房。从而一步一步地把房价逼向新高。要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就要扮演一个很重要的角色。但在中国,政府不仅没有起到正面的作用,反而恶化这个局面,使得人们对房产价格的上升的预期牢不可破。地方政府无视住房的社会功能,而只强调住房的财政功能,即“土地财政”。土地转让金普遍占到地方财政收入的30%以上,许多地区60%到70%的基础设施投资依赖土地财政。除了一般商品房的大幅涨价之外,住房的社会功能的缺位,更体现在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供给的极度缺乏。

  纵观世界各国,凡是房地产市场发展健全和公共住房解决得好的国家,都是把房地产作为国家社会政策的一部分。这些国家并不把房地产看成是其经济增长和发展的一个重要资源,就是说,房地产对GDP的贡献不是这些国家政府的首要考量,首要的考量是社会发展,是社会成员的居住权。经济因素当然很重要。房地产的发展也必须考虑到供求关系,否则是不可持续的。但是这种经济考量是在宏观的社会政策构架内进行的。

  欧洲一些国家在早期也是把房地产作为经济增长来源,也同样产生了很多社会问题。随着原始资本主义向福利资本主义转型,住房政策,尤其是公共住房政策越来越变成这些国家的社会政策的一部分。  到今天,很多国家尤其是北欧国家,房地产完全属于社会政策,对房地产对经济增长的考量已经变得不那么重要。应当指出的是,那些把公共住房仅仅看成是对穷人的救济的福利国家,公共住房也是不成功的。在这些地方,公共住房最终变成了贫民窟。

  在我国,房地产从一开始就被认定为经济增长的一个最主要的来源。或者说,房地产是包括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GDP主义的一个核心组成部分。在GDP主义的指导下,房地产成为生产(建设)性投资,而非社会性投资,从而剥夺了房地产的公共性。房地产本来就是一种特殊的社会产品,因为其直接关切到社会成员的空间居住权。同时,房地产也直接关乎社会稳定和和谐。但在GDP主义构架内,房地产的唯一考量是利润,而非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

  这样,无论哪个角色,政府、发展商还是投资者,都想从房地产那里获得巨额的利益。正因为这样,在中国房地产投资过程中,带有极大的投机性。一些投资者甚至仅仅是为了投机。当房地产被投资者或投机者所操控时,其和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实际需求就没有了任何关系。(类似的情况也表现在投机性金融经济和实体经济毫无关系上。)应当指出的是,地方政府也是这个过程中的投机者。不管地方政府投机的动机(如地方财政考量)的理由如何,在制造房地产泡沫方面,地方政府和发展商同样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实际上,大量的泡沫是地方政府和发展商利益共同体的结果。更为严重的是,对房地产投机的巨额利益,也正在促使中央国有企业大举进军这个产业。

  GDP主义盛行,有关方面就很难推出有效的房地产发展政策。这些年来,面对社会的不满,尽管也有一些政策出台,例如“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2010年要建设310万套保障性住房,其中180万套廉租房,130万套经济适用房。2009年前八个月里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在中央预算安排的重大公共投资项目中,保障性住房的投资完成率只达到23.6%。什么样的措施能保证今年不重蹈去年的覆辙?  更重要的是,抑制房价政策结果刚好是政策初衷的反面,就是说,每出台一个控制房价从而帮助中低收入家庭的政策,就把房价推到一个新高点,从而又一次为低收入家庭雪上加霜。原因再也简单不过,无论是发展商还是地方政府都有巨大的动力来扭曲政策,从政策“寻租”。

   房地产成为资本的“游戏物”

  正因为房地产的唯一目标是“钱”而非社会大多数成员的需要,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呈现出过度的开放性和投机性。在剥夺了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居住权的同时,中国各地的房地产不仅向国内的“炒房团”开放,而且更向国际资本开放。很大程度上说,房地产已经成了国内外资本的“游戏物”。从技术上说,要遏制炒房和投机并不难,例如可限制购房的数量、规定住房居住的最低年限、收取房产税(即是在宣称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美国也是征收房产及其房产继承税的)等等。问题在于,所有这些可以非常有效的举措并不符合发展商、投机者和地方政府的共同利益,没有人会使用这些技术来限制房地产。进而,如上面所说,房地产也绑架着中国经济和中央政府,有关部门也没有动力真正去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尽管它们也面临社会的压力。毕竟,在这个体制内,对有关部门来说,经济利益大大重要于社会利益。

  很显然,就房地产而言,政府面临双重的挑战。一方面是房地产泡沫。房价泡沫一旦破灭,总体经济就要遭殃。另一方面是社会成员的居住权。在各种社会文化因素的作用下,大多数中国人非常认同居者有其屋这一说法,年轻人普遍并认为幸福和房子息息相关。这两方面的后果都会影响社会政治的稳定。最严峻的是,在强大的既得利益的面前,有效的抑制房地产泡沫的政策似乎已经用尽了。一定要有很大的决心从观念上改变从而来促使房地产政策变革式转型,居者有其屋-住房生活质量不断提高才不仅仅是个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