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应该如何“回应”听证会“作秀”之说?
盛大林
近年来,社会上对听证会的议论不少,其中最多的莫过于认为召开听证会是“作秀”。有人在报刊上撰文提出:“恳请某些方面的听证会还是不要召开了,除了浪费纳税人的钱之外,也不过是给必须涨价这件事穿上一层民意的外衣”。对此,国家发改委6日在官方网站上发表文章表示:如果政府有关部门真想作秀,岂会让‘蹩脚’的‘演员’来砸‘牌子’?”文章称,在政府定价领域引入听证会制度在我国公共行政决策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不能不加分析地认为听证会在作秀。今后,价格听证会不仅要继续开,还要开得更好、更公开、更透明。(据1月7日《工人日报》)
舆论对政府的工作提出质疑或批评已经司空见惯了,但有关的政府部门马上作出回应的并不常见。大多数情况下,有关部门都是装聋作哑,或者悄悄地采取一些措施。因此,国家发改委这么快就对前两天刚刚出现的“作秀”说作出回应,本身就是一种进步的表现。不过,是否回应是一回事儿,回应得能否服人是另一回事儿。
“价格听证会不仅要继续开……”这句话显然是针对“不要召开”之吁的,可质疑者真的是希望听证会停开吗?肯定不是。稍有理解力的人都能领会到,那位作者说的不过是激愤之言,是为了表达对福州等地举行的听证会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以及国家发改委日前就此所作表态的不满。质疑者的真实意思显然是:听证会越来越流于形式了,与其这样,还不如不开!
我也宁愿相信物价部门不是“真想作秀”,更不会希望让“蹩脚”的“演员”来砸“牌子”,但在客观上确实有很多听证会看上去像是“作秀”,而且听证的“牌子”也确实被砸得差不多了。大多数的听证会,公众不知道代表是如何产生的,甚至不知道代表的身份;听证会前,代表往往迟迟拿不到听证材料,根本来不及调查研究;申请涨价的企业总是强调亏损,却不愿意公布相关的数据……舆论上几乎听不到支持涨价的声音,听证会上却总是支持涨价者占绝大多数;即使是听到了很多反对的声音,也往往是“听”而不“取”。面对福州市水价听证会不公开代表身份的做法,国家发改委竟然回应说福州的做法“符合规定”——试想:如果连代表的身份都不公开,公众怎么知道消费者代表是不是真正的消费者?听证会的公开透明又从何谈起呢?
诚然,国家发改委“符合规定”等说法也是符合事实的,因为现行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确实没有要求必须公开听证会参加人的身份。可公众需要的仅仅是“是否合规”这样的判断吗?不是的。事实上,福州市物价局已经申明不公开代表身份是合乎规定的,而人们已经意识到问题的根源在于听证制度存在漏洞。作为听证制度的制定者,国家发改委应该回答的问题是:代表身份不公开是不是合理?听证的制度是不是应该完善?等等。
经过多年的实践,我国的听证制度确实已经暴露出了很多问题 。对此,国家发改委也作出了一些修补和完善。比如,2006年3月1日开始实行的成本监审制度就是一次很有价值的制度改进。但仅此是不够的。国家发改委如果真想让听证会开得“更好、更公开、更透明”,那就应该有针对性地对听证制度进行完善,比如明确规定代表的身份必须公开、消费者代表应该占多大比例、申请涨价的垄断性企业必须公开关键的数据、必须让代表提前多少天拿到听证材料,禁止申请涨价的企业私下与听证代表接触,等等。同时,还要加强对各地听证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