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维:地方保障房任务应将追责进行到底(地产评论)


洪维:地方保障房任务应将追责进行到底(地产评论)

 

洪维

 

2010年10月12日,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日前发布的文件,相关部委将对省级政府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进行考核和问责,落实不利者将被追究责任。根据要求,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要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全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地要全面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加快建设进度,强化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全面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

住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而保障性住房是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重要渠道。2010年10月11日央视《新闻1+1》报道,北京市大兴区的明悦湾小区九栋保障性住房中,八栋被查出问题引发关注。保障房一个在字面上就让人感到非常温暖的词,关系到国计民生,但是似乎建设者的热情和公众期盼的热情不能成比例。按计划,今年全国要建设保障房580万套,但是5个月过去了,全国保障房的开工率却只有70%。公众不仅担心保障房的质量,还担心其建设速度。

央视《新闻1+1》举例说,兰州市承担着甘肃省主要的租房建设任务,但全年4316套廉租房的建设目标至今开工的却只有300套,达标率尚不足10%。甘肃省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已经向兰州市相关部门发出了黄牌警告。当记者采访兰州市国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时,出现如下对话,问:根据国家部委的有关规定,要在9月底前今年廉租房项目要全部开工建设,我们没有按照这个进度完成这样一个指标你怎么看?答:国家要求九月底之前(开工建设),实质上的话我们认为拆迁一开始,(开工建设)这项任务就已经正式启动了。问:你认为的标准跟国家的标准还是不一样的,是这样吗?答:我们认为就是动迁一开始,拆除一开始,(开工建设)这项工作就正式启动了。可能跟咱们国家的要求、标准可能有点区别。问:

(甘肃)省建设厅认定的标准是什么?答:(甘肃)省建设厅认定的标准我还说不太清楚。而记者从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他们所认定的开工标准是开挖地基建设主体工程,前期的征地拆迁工作都不能算作项目动工的开始。随后,兰州日报表扬说,近年来,兰州市委、市政府紧紧抓住国家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有利时机,出台政策,扩大保障范围,克服土地和资金紧缺等困难,加快廉租住房、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五大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指导处高佳处长告诉记者,“建设资金不足也拖住了建设进度。目前,我市已建成和在建的廉租住房到位资金仅有8亿多元,建设资金缺口达11亿元,严重影响了廉租住房建设进度。”

保障房所缺的不仅仅是土地,还有资金。按照有关测算,要完成今年全国保障性住房的任务,至少需要投入8000亿元资金,但眼下却只到位了4700亿,占全年计划的60%,缺口将近一半。对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半个月前再次重申,实现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是政府作出的庄严承诺,一定要不折不扣地完成。姜部长还说,各地区要加快建设进度,9月底前必须全面开工,而在现实中还是被打了折扣。

中央三令五申加快保障房建设,但是很多地方似乎却按兵不动。去年1到11月,我国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仅完成年度计划供应量的46%。今年8月,国土资源部更是查处了92宗擅自改变土地性质的保障房用地。如此的反差,究竟道理何在呢?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七条 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分为: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如果此次地方保障房任务完不成,省级领导应引咎辞职,否则,由于权力不受监督和限制,政府的权力欲望不断膨胀,“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事实面前都成为了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