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审计视角:
为杜绝类似“黑砖窑”事件提建议
高级审计师 张政斌
近日,各级媒体报道了“黑砖窑”事件,在震惊之后给人们留下更多是反思。为从源头上铲除滋生类似问题的土壤,以至来年不再有“黑砖窑”事件出现,笔者用审计视角提几条建议,供参考。
1、在居民身份证中植入芯片,用卫星定位系统为千里寻亲的“白发人”提供技术支持。这样,如发生取得合法身份证公民被非法拐卖或被非法控制事件,公安机关只要接到报案,就能在最短的时间里锁定目标人的身份证确切位置,即使身份证不在目标人身上,也能为寻找解救人质提供线索。
2、建立企业事业单位用工全员合同及其备案制,无合同即视为非法用工。合同格式内容可按行业或特殊工种统一设定条款,未尽事宜在备注栏说明。这样,无形中就能为用工企业加个“紧箍咒”,为劳动者加个“保险杠”,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3、建立劳动者工资及社保基金个人帐户,彻底取缔劳动者直接从企业主手中领取报酬办法,为每一位劳动者的劳动安全保障加一把锁。就是说要把领发工资形式,从过去劳动者直接从用工单位领取报酬变为间接从政府劳务大厅领取,企业的一切用工行为必须以签订合法劳动合同为前提。为促进此项措施的落实,须有以下配套办法予以支持:
①劳务大厅实行免费登记、免费介绍,监督签订劳动合同时注明工资必须定期汇入劳动者在劳务大厅开设的个人帐户,让每一位劳动者充分享受社会发展的成果。
②变工资在企业帐务上直接支付为间接支付,即不允许再出现企业会计直接用现金或实物支付劳动报酬,全部改为工资拨付到个人帐户上支取,并辅以年度审计报告予以确认,否则视为非法并予以制裁。
③对有信誉、有条件企业的职工工资及社保资金实行以单位自行按月(旬、周)向当地劳务大厅的相关个人帐户缴入政策,主动接受劳动管理部门监督;对无条件的小型企业,实行每月定期将所有职工工资及社保资金向劳务大厅预交政策,而后再由劳务大厅分发到相关个人帐户。
④所有劳务大厅实现全省乃至全国联网,让每一位劳动者都可以在用款地(凭卡及自设密码)取到现金,以减少携带现金之不便。
⑤劳动执法监察机构要定期不定期突击检查各企业用工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以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4、建立企业主市场退出机制,净化经营市场环境。如严格规定企业主在经营期间有什么样的行为,就必须无条件退出市场,终生不得再兴办经营企业并列入不良行为“黑名单”。以后,如再出现黑名单中身份证号码之人员欲申办企业,工商不登记、不年检,税务、卫生不办证,银行不贷款,劳保部门显著位置公示、使劳动者远离其。
如此一来,有了合同备案制及其企业主市场退出机制,就不怕非法用工之风刹不住,就不怕“黑窑主”将蒙混一时演变成蒙混一世,就不怕社会用工实现不了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有了个人帐户,截断了单位与个人的直接雇用关系,就不怕恶意欠薪行为存在,就不怕劳动者由“企业人向社会人”之观念转变不了,就不怕和谐社会建立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