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通过中介公司购房签订合同的一些提示


    每天都有电话或上门来咨询房屋买卖过程中遇到种种麻烦的人,这些所谓的麻烦其实很多在事前都是可以避免的,只是很多人都会用一句:“我们普通老百姓,哪懂啊!”这样的话来回复我。我在悲哀的同时也很无奈。以下是今天闲来无事,所写的一点心得,希望能对这些“哪懂啊”的老百姓有一点帮助吧。

1、  所有签署的书面文件(单据),请务必自己保留一份;

2、  对于买卖双方及中介公司所签署的三方居间合同内容,请仔细查看里面的条款,如有不懂之处,请及时与律师联系,咨询清楚再签字,不能仅听中介人员的介绍就直接签字。尽量不要亡羊补牢,那么损失可能更大。

3、  在现在的信贷政策之下,请约定先行把资料送银行审查,看是否能顺利贷款,再决定房屋买卖交易的继续进行,以防止合同签定了,首付款支付了,却因贷款下不了而承担违约责任,甚至被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造成巨大损失。

4、  如果不能如第三条所述进行,那么请在合同里约定一个弹性的使用贷款支付房屋款的时间,别用具体的时点把自己限制死,那样很容易造成自己的付款违约。同时在寻找贷款银行时,请与多家银行联系,并且尽量不要让中介公司牵着鼻子走。如果中介要求指定一家银行办理贷款时,请提出反对意见或要求中介公司给你书面承诺,未及时办不下来贷款造成对卖方的违约责任由中介公司承担。

5、  在约定支付中介费时,请提出以下意见,一中介服务进行到一半时(如交件后)支付部分中介费用,房屋交付及后续事项全部结束后再支付剩余中介费用。千万别约定在交易过程中间就要全部支付中介费用,这样容易导致中介人员后续可能怠于履行自己的中介服务义务,也容易导致双方之间的纷争。

6、  密切注意三方居间合同与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的条款不同之处,尽量让两份合同主要条款保持一致。

7、  注意约定房屋设施的归属,户口的迁移,水电、物业、维修基金的转接手续的约定及相应的违约责任、补救措施。可以明确留下房屋的一个相对较高的尾款做为押金,按约办完的支付尾款,未按约履行的直接转为赔偿金。

8、  建议聘请律师审核所要签定的合同及其他书面文件,听取律师给予的法律意见。千万别总是亡羊补牢,那么律师也很难帮到你。

9、  当然作为卖方,请注意房屋过户前,请事先了解买方情况是否能得到银行贷款,别到时拿不到钱再打官司解除合同,可以参考第三条来进行交易的约定。

10、              对贷款的弹性时间加一个合理的限度,一方面有利于买方获得贷款,另一方面在弹性限度时得不到贷款之时约定可以解除合同,以保护自己。

11、              对税费用的分担问题,请双方约定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