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郎之争掩盖着地方决策的程序问题
杨于泽
据《中国之声》报道,古夜郎国故地湖南新晃县16日宣布,将斥资50亿元重建“夜郎古国”,用地达到30平方公里。而贵州方面以古夜郎首府在黔北为由,认为湖南新晃抢走了本属他们的文化遗产,开始针锋相对。
成语“夜郎自大”,本指古夜郎国人不知天高地厚,是一个贬义词。现在湘黔争相自视为古夜郎国人的正宗“继承人”,又有报道说,湖南新晃正与贵州赫章争改县名为“夜郎县”,事情已闹到国家民政部了。夜郎作为地名,夜郎作为文化遗产,乃至夜郎作为身份,一时间炙手可热起来。
夜郎之争本身,其实并无多大必要。夜郎故地在贵州,但古代国界、行政区划是随时代变迁的,夜郎故地在贵州只是其主体在贵州,并不排除周边地区曾是古夜郎辖区。湖南新晃唐宋两置夜郎县,打出夜郎的旗号,兴旅游,利民生,也算名副其实,而且不一定排他。贵州不动,湖南新晃一动,贵州方面就提异议,没有道理。
在夜郎冠名权之争背后,隐藏着一个地方决策的程序问题。湖南新晃决定斥巨资打造“夜郎古国”,建设4大景观,共20个分主题景区。我们不知道新晃县年财政收入是多少,投资50亿元搞项目建设,有可能透支新晃县10年以上的政府财力。这样的投资,到底是县领导说了算,还是业经民众多数同意?
政府推动投资有三种模式:财政包揽,民间投资,官民参投。政府的钱,其实就是民众掏腰包。商人投资,也不外乎从银行贷款,如果投资成功,可以还贷;如果投资失败,商人拍拍屁股开路,留下银行呆坏账终究要纳税人埋单。不论投资模式如何,投资决策必须“民主、科学”,以避免拍脑袋工程。
现在地方政府上项目,也搞项目论证,出过可行性报告。项目可行性被研究,但结论到底是谁的,很难说。2008年全国“两会”期间,山东济宁市长张振川宣布投资300亿元建“中华文化标志城”,遭到108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反对。事实上,山东方面早聘请北大、复旦进行了项目可行性论证,有全国权威专家参与,看起来符合程序。但主持复旦论证的葛剑雄教授坦言,“中华文化标志城”是领导拍板必建的,专家论证只是从专业角度完善方案而已。则所谓专家的科学论证,只是领导拍脑袋的幌子而已。
有了“承旨”的可行性论证,项目能够行之多远,就要看运气了。今年5月有媒体报道山东安徽两省三地争夺西门庆故里,其中安徽黄山市徽州区打造“西门庆故里”、《金瓶梅》遗址公园等项目,完成投资9亿元。在人们想像中,西门庆、《金瓶梅》遗址之类与黄山结合,一定会游人如织,财源滚滚。可笑的是,报道刚出来,黄山市徽州区就对外澄清:由于游客稀少,相关项目关张矣。
湖南新晃投资50亿元建“夜郎古国”,预计年游客500万人次,这是一种过于乐观的想像。“夜郎古国”够神秘,但它真的比黄山加“西门庆故里”、《金瓶梅》遗址更有文化魅力吗?有人可能愿意去看看,但每年吸引500万人次,缺乏依据。投资50亿元之巨,对于当地政府、银行、民众来说,无疑潜伏着巨大风险。
拍脑袋决策,这应该算一个最新案例。以此观之,地方政府的权力是不是太大了?如果投资失败,谁来承担责任?切关民众利益的事,当地民众应当享有发言权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