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利奈尔
“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看仁的造字,一个单立人,一边是二,也就是说二人才为仁,一个人谈不上仁。一个人是什么?自己爱自己。即使是自己爱自己也是两个,一个自己,一个被爱的自己,所以必须是两个。所以,仁的核心,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
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仁,“仁者,人也”,要以人为本;另外,仁者爱人,关爱别人才能称仁。我们每一个人都生活在自己的环境中,自己的人脉关系都有远近、亲疏、长幼的分别。那么,对处于不同位置的人,仁爱的表现就要有所不同。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以自己为中心,建立了一个逐渐扩大的人际关系圈,越是接近这个中心,你的仁爱就要表现得更充分一些,然后推广开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父母妻子都不能善待,就谈不上爱他人了。如果不孝顺父母而能亲爱他人,那一定是有所求。所以,“仁者,人也,亲亲为大”,就是跟自己最亲近的人,仁爱要表现得最充分。
儒家的这套伦理观念,有一个根本性的原则,就是推己及人。一定要从自己这里出发,一点一点地往外推,把这种仁爱的感觉推广到整个人际关系中。修身为本,说的就是从自己最亲切的下手处出发,去推动、发扬和实现仁爱的主张。
“义者,宜也,尊贤为大。”儒家思想中有仁就有义,仁义是不可分的。仁爱是观念、是出发点,是心性的表现;那么具体外化出来、落实下来就是义、义务。对自己的父母很亲,对自己的子女很亲,夫妇很亲,这个要表现出义务来。对父母有对父母的义务,对子女有对子女的义务,夫妇之间有夫妇之间的义务。“义者,宜也”,宜就是适宜、合适。既然最合适,那就是应该如此,没有什么理由好讲,不能讲条件,不能讲回报,做人就是要有做人的义务。如果孩子将来不回报我,我就不爱他了、不养他了;或者子女认为父母以前对我不好,他们老了就不赡养他们,让他们自己等死,这就是不义。不义就是不宜,在这种事情上讲条件是不宜的、不对的,因为这样做,你就失去了做父母或者做子女应尽的义务。
人生在世,义务是无所不在的,但从表现的角度来看,作为一个人最重要、最应该尽的义务,在儒家看来就是“尊贤为大”。尊崇品德高尚的人,是人生义务的最高表现。如果义不以尊贤为大的话,那么,推广开来就可能泛滥成江湖义气,比如以命抵命、为朋友两肋插刀之类的,虽然看起来很有义气,但缺了“尊贤为大”的基本前提。在黑道上混的人,很多都是讲义气的,但是,为什么结局往往不妙?坏就坏在丢掉了“尊贤为大”这个根本。
后面说了“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礼节、礼仪是怎样产生的呢?就是从仁和义中来的,把仁和义表现在人与人之间,让我们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就是礼。“亲亲之杀”,就如去市场卖东西要杀价,杀是降的意思、逐渐递减的意思。“亲亲之杀”,从仁的角度来说,就是“亲亲为大”。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随着亲缘关系的不断疏远,礼节的庄重程度就应该逐渐降低。“尊贤之等”也是同样道理,人的品德也是高低不同的。过去说“大贤为师,小贤为友,不贤者教之。”遇见真正很了不起的贤人,就要拜他为师。过去尧舜禹三代圣王,都有尊贤的故事。比如“尧让天下于许由”,尧帝出行遇见大隐士许由,许由是大贤,就要让天下给他,要拜他为师。小贤,一般就是心好的人,思想不错的人,那就和他交朋友。对于不贤之人呢?也不要遗弃他,要教化他,让他变得贤德起来。所以,在儒家看来,尊贤也是有等级的,这个等级不是我们有意划分,而是自然产生的。
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仁,“仁者,人也”,要以人为本;另外,仁者爱人,关爱别人才能称仁。我们每一个人都生活在自己的环境中,自己的人脉关系都有远近、亲疏、长幼的分别。那么,对处于不同位置的人,仁爱的表现就要有所不同。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以自己为中心,建立了一个逐渐扩大的人际关系圈,越是接近这个中心,你的仁爱就要表现得更充分一些,然后推广开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父母妻子都不能善待,就谈不上爱他人了。如果不孝顺父母而能亲爱他人,那一定是有所求。所以,“仁者,人也,亲亲为大”,就是跟自己最亲近的人,仁爱要表现得最充分。
儒家的这套伦理观念,有一个根本性的原则,就是推己及人。一定要从自己这里出发,一点一点地往外推,把这种仁爱的感觉推广到整个人际关系中。修身为本,说的就是从自己最亲切的下手处出发,去推动、发扬和实现仁爱的主张。
“义者,宜也,尊贤为大。”儒家思想中有仁就有义,仁义是不可分的。仁爱是观念、是出发点,是心性的表现;那么具体外化出来、落实下来就是义、义务。对自己的父母很亲,对自己的子女很亲,夫妇很亲,这个要表现出义务来。对父母有对父母的义务,对子女有对子女的义务,夫妇之间有夫妇之间的义务。“义者,宜也”,宜就是适宜、合适。既然最合适,那就是应该如此,没有什么理由好讲,不能讲条件,不能讲回报,做人就是要有做人的义务。如果孩子将来不回报我,我就不爱他了、不养他了;或者子女认为父母以前对我不好,他们老了就不赡养他们,让他们自己等死,这就是不义。不义就是不宜,在这种事情上讲条件是不宜的、不对的,因为这样做,你就失去了做父母或者做子女应尽的义务。
人生在世,义务是无所不在的,但从表现的角度来看,作为一个人最重要、最应该尽的义务,在儒家看来就是“尊贤为大”。尊崇品德高尚的人,是人生义务的最高表现。如果义不以尊贤为大的话,那么,推广开来就可能泛滥成江湖义气,比如以命抵命、为朋友两肋插刀之类的,虽然看起来很有义气,但缺了“尊贤为大”的基本前提。在黑道上混的人,很多都是讲义气的,但是,为什么结局往往不妙?坏就坏在丢掉了“尊贤为大”这个根本。
后面说了“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礼节、礼仪是怎样产生的呢?就是从仁和义中来的,把仁和义表现在人与人之间,让我们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就是礼。“亲亲之杀”,就如去市场卖东西要杀价,杀是降的意思、逐渐递减的意思。“亲亲之杀”,从仁的角度来说,就是“亲亲为大”。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随着亲缘关系的不断疏远,礼节的庄重程度就应该逐渐降低。“尊贤之等”也是同样道理,人的品德也是高低不同的。过去说“大贤为师,小贤为友,不贤者教之。”遇见真正很了不起的贤人,就要拜他为师。过去尧舜禹三代圣王,都有尊贤的故事。比如“尧让天下于许由”,尧帝出行遇见大隐士许由,许由是大贤,就要让天下给他,要拜他为师。小贤,一般就是心好的人,思想不错的人,那就和他交朋友。对于不贤之人呢?也不要遗弃他,要教化他,让他变得贤德起来。所以,在儒家看来,尊贤也是有等级的,这个等级不是我们有意划分,而是自然产生的。
儒家在讲修身的内容,从大的方面就是这三样:仁、义、礼。这三样是不悖离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儒者把这三样做好了,道德修养也就出来了,人际关系也可以处理顺当了,有了这身本事就可以治国了。
我们再看下面:“在下位不获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这一句在下文中也有,估计是传抄过程中的衍文,可以删掉。
我们再看下面:“在下位不获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这一句在下文中也有,估计是传抄过程中的衍文,可以删掉。
“故君子不可以不修身;思修身,不可以不事亲;思事亲,不可以不知人;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前面讲了治国的基本程序,得出结论是“为政在人”,人是第一要素。怎样选取为政的人才呢?就是“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看他修身如何,修身的核心就是仁义,要力行仁义。仁义要怎样行?就是要亲亲为大,要在侍奉亲人当中把仁义体现出来,从自己最亲切之处出发。而要做好这一切,“知人”是一个基本前提。
“思事亲,不可以不知人”,如果我们不辨忠奸贤愚,分不清小人君子,在外面结交不清不白的人,稀里糊涂跟着奸人跑了,最后还要连累自己身边的人,使最亲近的人陷入窘境。过去的刑罚,动不动就诛连三族,乃至诛连九族,所以要想事好亲,还要有知人之智。你是否一眼就能看清这个人有德还是无德?是正人君子还是小人?传统文化里面有一整套的观人之术,清代的中兴名臣曾国藩,现在很多人追捧,他建立了那么大的功勋,基础是什么?就是知人啊!曾国藩写了一部《冰鉴》,就是知人辨人之术,辨别一个人有没有智慧、有没有能力、有没有德行。
当然,“知人”和“知天”是相辅相成的。要真正认识人,还要有知天的功夫,要明白天道是什么。《道德经》里面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天道就是自然之道、自然规律,大到天地小到具体的事物,都有其自然规律。蛇有蛇路,鸟有鸟道,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会打洞,这是天道在世间的自然显现。你认识了这些自然之道,就能够辨别具体的事物、具体的人物。比如大家都喜欢看人观相,不管是历史上很出名的麻衣相法,还是柳庄相法,最终还是离不开“相由心生”这个根本。什么是知天?你真正体会到“三界唯心、万法唯识”,那就算是知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