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虫洞(北京)卫生科技有限公司 戴天岩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SFDA”)、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等13个部门从2009年9月开始联合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去年以来,有关部门共查处681家违法发布虚假药品信息的网站。SFDA出了多期的《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公告》。
一、出现网络售药的根源
在网络上开展售药活动的“药品”(含器械),基本都是保健品、食品、普通器械、无证器械、假进口之名的产品(性保健产品)、慢病治疗产品,原因是:(一)很难办理药证。因为一个药证办下来,临床试验、申报、公关等都下来,起码得2年时间、200万元以上的费用,所以,基本都是保健品当药卖或是伪进口“药品”。因为不具备齐全的药证手续,所以,就不能称之为处方药(或OTC),于是,进入医院的这道门槛被彻底堵死了,进入大宗药店这个渠道当然也很难,任何连锁药店的店长、医院主任都不会去冒这个风险的。所以说,这两个主渠道都被PASS掉了。
(二)剩余的渠道,就只能靠会销和网络销售了。会销靠的人力,基本和直销类似,就是一个接一个会议,依靠苦口婆心的说服教育社区的老年人,达到销售的目的。尽管表面的产品销售差额巨大,但因为养着大量的人力,也消耗大量的会议成本,所以,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撑,做会销赔本也比比皆是。网络销售则不同,说白了,就是一个美工、美工、再美工的成本,大多的产品就是使用大多假冒的企业名称,当然是不容易查到的研制单位和生产单位(国外的假冒名称),更不需要做什么网络正规注册和SFDA的前置审批了,就是一张网页解决问题,甚至都谈不上网站了。因为自己知道会经常更换的,所以,不会花费大量的成本投入到一个网站上。被查到了,再换一个再开张,反正是网络服务器多的是。网络销售的成本低,所以,是很多假药销售亲睐的集散地。
二、网络售药的内涵界定
目前,政策规定的网络售药有两种:(一)药品经营企业资质的单位(以下所说的经营、自营品种均指获得GSP的企业)在网络上销售自有品种,药品从“企业→顾客”(严格说不能叫“患者”)。强调的是自有品种、药店经营的品种,所以,品种基本范围很窄,做不到真正的网络售药,销售品种自然也就确定为OTC了。这显然导致中国网络售药不可能有成功模式,目前经过SFDA批准的也就10家左右,类似于金象网络售药类似的模式。在线平台的特点:具备撮合成交、订单功能、网上支付、配送机制,即网络达成交易,才称之为网络售药。
(二)第三方交易平台,可以从事向医院的销售药品,说白点,就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从“药企→第三方→医院”。“第三方”是可以和企业、医院都发生交易的。这里不想谈GPO、美国Broadlane、Primier等模式。在线平台的特点:具备撮合成交、订单功能,目前不具备网上支付、配送机制,即网络达成交易。如海虹药网及各个政府的药品集中招标网等,这里不解释体制造成的原因。
由上可知,目前所查处的681家违法发布虚假药品信息的网站,实质并不属于严格的“网络售药”,只是属于“虚假信息宣传”,因为这个机构不可能经过SFDA的网络药品交易资格审批,大多数也不可能具备撮合成交和网络支付的功能,所谓“网上卖药”只是虚假信息宣传而已。
三、国内大量潜在的非法经营和违法案例
目前,中国大量的药品广告公司、信息公司、药厂、医药公司等,多数都在网站上合法宣传自己的药品品种,究其实,只要这些网站具备了撮合成交、订单和网络支付的功能,就可以界定为“网络售药”(药品、医疗器械当然一样了),就构成了非法经营和违法案件了。这种交易严格说多属于“第三方交易平台”,一般是售药(或器械)给企业(代理拿货公司)、医院,甚至是个人。
这种不油然、不在意、无意识的违法行为,尽管只是经营自己的品种,显然也在违法之列。目前,不少大的生物、医药、健康门户网站或交易性网站都存在这种情况,是否违法?不是看政策是否允许(政策当然不允许),而是看SFDA查不查了。客观说,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当然也不会知道这样的情况也属于违法行为了,只要做政策研究就明晰知道了。
越来越多的非医药公司(企业本身不经营药品等产品,只是促进实现交易,提取交易服务费率和销售提成)看到网络售药的利益空间,都开始建立网络交易平台开始售药了,当然不可能经过SFDA的前置审批,反正也就这样做了,怎么办?这就涉及到一个行业规则和道德宽容等问题,我们的政府是应该修改网络药品交易的规定,还是睁只眼闭只眼就这样呢?
四、谈“网络售药”现有制度缺陷
“网络售药”的分级和严格定义迫在眉睫,我建议网络售药可以阶梯分为:
(一)网络药品宣传。主要是宣传、订单功能,不存在网络支付功能,主要是自营或代理的产品。可以容许所有合法的企业参与进来。支付主要形式还是线下、人工交流撮合成交、线下配送。对品种数量可以做一定的限制,如200或500个品种。目前已存在,但没有严格界定。
(二)网络药品自有品种交易。主要是指宣传、撮合成交、订单、网络支付、配送管理,实现网络交易平台的P2P功能,可以实现交易平台的“企业-企业”、“企业-个人”,只限制于自有或经营品种,不能开展与医疗机构的采购交易。目前已存在。
(三)网络药品品种扩展交易。主要是指宣传、撮合成交、订单、网络支付、配送管理,实现网络交易平台的P2P功能,可以实现交易平台的“企业-企业”、“企业-个人”,除了自有或经营品种外,可以经营合作的品种,不能开展与医疗机构的采购交易。这是实现网络售药的根本,这个政策“瓶颈”不突破,中国网络售药就永远不可能形成面对社会大众的模式。面向大众的,必须品种足够多,网点覆盖广,价格还要低,还要足够的用药知道常识。对于大量的OTC是可以操作的。目前政策制度没出台,存在的行为即非法的。
(四)非医疗机构客户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即自身不是医药企业,没有自有和经营的品种,只起到信息服务的功能。在“网络售药”的政策上,目前是禁止的,所以,国内出现最多的药品信息交易服务,严格说,都是违法的。因为SFDA从来没有允许过这类的交易资格出现,也正因为如此,中国网络售药一直停滞不前,也多由这个原因导致的。第三方交易,特别是面向大众和企业的交易,迫切需要政府解决政策的通道。目前政策制度没有出台,存在的行为即非法的。
(五)针对医疗机构客户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即目前政策规定的狭义“第三方交易平台”,主要是指“企业-交易中介-医院”的交易行为,多数情况下属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范畴。目前已存在。
五、网络售药的政策完善和再修订
“网络售药”的政策制度应该体现服务于民的宗旨,应该有利于更快发展电子商务的目的,有利于信息渠道开放、有效、传播,有利于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成本为社会谋福利。“网络售药”的政策需要改进的地方有很多,应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隶属于卫生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多部委共同制订:
(一)扩展和新增交易资格。扩展原有的药企的交易品种(除了自营品种外,可以增加合作品种),新增药品网络交易的信息服务商资格(中介本身不经营任何品种,主要实现企业-企业、企业-个人的交易服务目的)。
(二)对于交易平台的宣传。应该给予鼓励,促成中国出现最大、便民服务的交易平台出现。鼓励做这个领域的投资、广告投放等。
(三)政府重点监管无证经营、交易品种范围。政府建立及时监管数据库,及时根据交易品种的变化,对于非法品种、大多处方药品种、精麻毒放品种,及时预警,限制交易。
(四)实名制全程监管。对于所有参与交易成员、客户均实行实名制管理,以便监管药品的流向,并限定个人客户购买的单次药品数量(多次购买的毒副忠告和提示),对企业客户做好票证管理。
(五)药品毒副及药物代谢不良反应的“一事一测”。药品销售后,不少药物会出现不良反应,在客户出现不良反应个人提示后,针对客户需要,由国家指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开展“DNA指导安全用药”检测,对不良反应进行“一事一测”,这样不但有效在第一时间监控药物的效果和药物代谢情况,也能避免确实医生指导用药带来的问题,针对大量证据显示的不良反应情况,必须停止该药品的销售。
(六)建立行业信用档案数据库。建立信用管理模型、信用跟踪、信用评价、信用报告、信用评级及公示等措施,规范行业的行为。【提供生物芯片临床诊断产品:医院生物芯片诊断工作平台、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检测芯片、优生优育TORCH抗体检测芯片、免疫性不孕不育抗体检测芯片、宫颈癌HPV的靶向性细胞检测、呼吸道病毒感染抗体检测芯片、性传播疾病抗体检测芯片、幽门螺杆菌Hp抗体谱检测芯片、心血管病感染因子抗体检测芯片、微生物芯片分析系统平台、高通量药物侦检系统(哈姆斯-HMTS)平台、心肌梗塞联检生物芯片、乙肝表面抗原及e抗原定量检测芯片。若加入向日葵爱芯医院行动计划,可免费获得60万元的生物芯片工作平台。】【提供生物芯片科研和医学产品:生物芯片整体解决方案、兽药残留芯片检测系统、食品安全芯片检测解决方案,合作共建研究中心服务、生物芯片实验室建设服务、芯片平台建设,生物芯片扫描仪、芯片杂交仪等仪器,耳聋基因芯片、乙肝病毒耐药检测芯片、抗核抗体检测蛋白质芯片、结核分枝杆菌耐药检测芯片、G+细菌鉴定与耐药检测基因芯片等,食源性致病微生物检测试剂盒、兽药残留芯片检测试剂盒等,HLA基因分型检测方案、血小板基因分型。】【提供安全用药监测解决方案:安全用药基因检测服务,指导医患安全用药,适用儿科、精神科、内分泌等。】【请索取产品项目资料:虫洞(北京)卫生科技有限公司,戴天岩 经理,手机:13051069337,E-mail:[email protected],msn:[email protected],qq:104974415,虫洞医学与生命科学网http://blog.sina.com.cn/cnyr】。
注:因笔者对行业了解不足,欢迎批评和交流,MSN:[email protected]。
来源于:虫洞医学与生命科学网(http://blog.sina.com.cn/cny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