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恩是赢家?


以微弱优势胜出的陈晓是否从此便可笑傲国美?成功保住大股东地位的黄光裕是否又能心甘情愿?更为重要的是,中国的家族企业该从这部商战片中反思什么?  

贝恩是赢家? 

=于清教 

黄光裕应反思

整个事件中,国美高管的集体反戈确实出乎了黄光裕的预料。在陈晓宣布了“股权激励方案”后,5大高管态度明确支持这项方案。他们为何“背叛”国美?“背叛”黄光裕?道理很简单,黄光裕掌权期间,他们不仅没有得到任何股权、期权,甚至连薪水也不比同行标准高,而“股权激励方案”则会让他们这一处境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因此,“谁对我们好,我们就支持谁”。不知黄光裕对自己的强势领导方式是否就此进行过深刻反思?

而国美股东将天平倾向陈晓一方,在投票率81.23%的情况下,持股量在40%左右的机构投资者,大部分倒向了陈晓,也显示出他们对黄光裕不再信任的信号。在黄光裕将国美运作上市之后,充分体会到了资本的力量,不断套现,持股比例从75%下降至34%,套现上百亿。而诸位股东们由于黄光裕的一再套现而深受其害,投资者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使他们最终做出了这样的选择。

在笔者看来,其根源在于黄光裕的财富价值。

出身卑微的黄光裕,在积累巨额财富后,缺乏与其相应的人生观、价值观,这一问题在国美上市以后更为明显。在公司治理上,国美的上市,意味着已从家族企业变成了公众企业,这就要求创业者放弃了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权;在企业家人文道德上,一个人拥有的财富越多,对社会的责任就越大,真正的企业家应该是一群自愿为社会责任所驱使的驴子。

但虎性的黄光裕一直将话语权视为最低限制,其曾经在澳门赌场的一掷千金,更是与敬天爱人式群体的儒商风范相距甚远,这些,都值得黄光裕反思。 

陈晓真的胜了吗?

公众对陈晓的“讨伐”与“谴责”未停止过。但有一事实不能忽略,职业经理人陈晓一直在法律框架下行事,一直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行事。而公众的言论却更多地定位在道德层面。陈黄之争,从根本上说,是公司的控制权之争,双方基本上是在法律框架内争夺控制权。陈黄之争也不例外。

而从上市公司层面讲,国美是所有股东及员工的利益载体,陈晓作为职业经理人,在法律上他不应是单纯对黄光裕个人忠诚,而是应该对国美董事会及国美的所有股东负责。

这一点,陈晓似乎认识得更加清楚。整个事件中,陈晓一再强调职业经理人、现代公司治理制度,给国美股东及投资机构一种规范、透明的形象。虽然陈晓的“关店”策略所取得的漂亮业绩数字不为外界看好,但“股权激制”却赢得国美局内人的人心所向。

但公众对陈晓的负面评价也并非没有理由。

陈晓在不同时期、面对不同投资者能够表演不同形象的本领,足够外界惊叹;陈晓“借用”国美的钱成功“收买”旧部,足够外界愤慨;陈晓在整个事件中对付黄的招数足够外界眼花缭乱;陈晓为打赢战争投入不明来路的2000万元公关费,足够外界猜想;而陈晓将中国最大的内资零售企业引入外资,并放出部分控制权,也足够外界迷惑不解。

即使这样,陈晓还是胜了。这场看似陈晓的胜利,更确切地讲,应该是“股权机制”的胜利,是机构投资者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主导了陈晓的胜利,是民企治理环境所趋的胜利。 

贝恩渔利

当黄光裕与陈晓争斗愈演愈烈时,站在背后的国际投行贝恩资本则是偷着乐。

伦敦花旗银行分析师梁嘉认为,从今年4月开始和国美接触,不到8个月,贝恩就获利22.4亿元,收益率超140%。不仅如此,贝恩还在11人的国美董事会中拥有4个席位,比重超过40%。如果将陈晓和孙一丁也算作贝恩一方的盟友,那么贝恩在董事会中的“势力”已超过半数。仅以此就说明贝恩是此次国美内战中的最大赢家。

国际投行最喜欢看到天平上拥有两个旗鼓相当的对手。因为只要轻轻地压在任何一方,就可以成为获利的重要法码,自然也就赢得更高的回报。贝恩资本自然深谙此道。从最终的结果看,贝恩资本的目的确实达到了。和决战之前相比,其实陈黄两方都失去了一些东西,既击败了黄光裕王者归来念头,又将绳索套在陈晓脖子中,因为贝恩资本可以随时联合黄光裕“做掉”陈晓。

其实,掺杂进更多民族私情的话,笔者认为这场国美争夺战原本为“兄弟吵架”,是贝恩股份的介入,让俩兄弟反目成仇。

贝恩的赢,赢在了对游戏规则的熟稔、赢在了陈晓对外来资本的依赖、赢在了黄光裕对资本运作知识的匮乏,更赢在了中国的家族企业在做大做强时,转型社会公众企业的无所适应与企业家对权力和财富的迷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