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文来
水资源是生物生存和物质生产不可或缺的生活资源与生产资源,也是重要的环境资源。虽然我国水资源总量有2.8万亿立方米,占世界水资源的6%,居世界第6位,但我国人口众多,地域广阔,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2100 立方米,只占世界平均值的28%,是全球人均水资源较少的国家之一,特别是个别流域人均水资源不足300立方米,属于严重缺水的流域。水资源总体短缺制约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也给环境带来了极大的压力。高效利用水资源,用有限的水资源支撑国民经济健康的发展成为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开展水量分配,强化水资源管理,是解决我国水资源问题的重要手段。
一、什么是水量分配
通俗地理解,所谓的水量分配就是将可以利用的水资源数量分配给用水户。水利部《水量分配暂行办法》给出了更精确的定义:水量分配是指对水资源可利用总量或者可分配的水量向行政区域进行逐级分配,确定行政区域生活、生产可消耗的水量份额或者取用水水量份额。
二、我国水量分配概况
我国水量分配并不是新事物,在历史上就存在水量分配的案例。
水利纷争是历史河西走廊主要社会矛盾之一,乾隆《古浪县志》记载:“河西讼案之大者,莫过于水利,一起争讼,连年不解,或截坝填河,或聚众毒打,如武威之吴牛、高头坝,其往事可鉴已。”为了解决尖锐的矛盾,建立了分水制度,政府出面进行分水,并将相应的分水文件刻碑公示,称为“水例”或“渠坝水利碑文”,立于县署,如康熙四十一年镇番卫大倒坝碑,雍正五年镇番县小倒坝碑,乾隆八年古浪县县令安泰勒石“渠坝水利碑文”俱在县署。
1987年,针对黄河流域水资源存在的问题,对黄河可供水量进行了省级分配,这是我国首次由中央政府批准的黄河可供水量分配方案。该水量分配方案由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1987)61号文通知各省(市、区)作为南水北调工程生效前黄河可供水量的分配方案。 为了促进我国水量分配工作,
三、水量分配作用
水量分配具有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1)水量分配有助于缓解水生态危机
我国水资源问题严重,尤其是因水资源过度利用导致的水生态危机引人注目。河流断流频现,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致命性打击,水量分配可有效地缓解水生态危机,因为在水量分配过程中,将生态用水作为一个重要用户加以考虑,按照水量分配严格执行的话,避免了生态用水的挤占,是对过去不顾生态用水有力纠正。
黄河是我们的母亲河,2000年前曾发生多次断流,在国内外引起了强烈的影响。近年来,严格执行了水量分配方案,并通过一系列制度予以保障,黄河再也没有断流。值得提出的是,黄河水量进行分配的时候,留了200亿冲沙等生态用水,基本保障了水生态用水。
黑河是河西走廊重要的河流,流经甘肃和内蒙古两省区,其尾闾就是居延海。由于上游用水过多,导致居延海长期干涸。1992年对黑河水进行了第一次水量分配,1997年,对黑河水量进行了第二次分配,1999-2000年始,在黑河中游地区采取了4次累计33天的“全线闭口,集中下泄”措施,让黑河水流向下游,2001-2002年,长期干涸的东居延海被注入调度的水,黑河的生态环境特别是尾闾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
(2)水量分配是国家水权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水权制度是涵盖水资源国家所有、用水户依法取得、使用和转让等一整套水资源权属管理的制度体系,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水量分配,明晰水量使用权限,能促进上游和下游、农业用水和城市用水、经济用水和生态用水等之间关系的协调,正确处理好开源、节流与保护的关系,解决水资源的供需矛盾。
长期以来,我国水资源综合管理能力还很薄弱,对各级政府缺少明确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指标,区域间、行业间对水资源的过度、无序、低效开发利用普遍存在,出现了河道断流、地下水超采和生态环境恶化等一系列问题。同时,许多河流的上下游、左右岸、区域间对水资源的竞争加剧,水事矛盾频发,严重影响社会和谐。节水型社会建设重要手段就是通过建设国家水权制度,明确水资源宏观分配指标和微观取水定额指标。水量分配就是确定行政区域可以使用的水资源量,它是建立国家水权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3)水量分配能有效地促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尽管近年来我国采取各种办法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整体上来看,我国的水资源利用率和利用效率和先进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水量分配将可用的水资源分配给地方,明晰了地方政府用水总量控制目标,有力地促进区域的强化节水、抑制不合理需求,改变经济社会的用水方式,使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更大的效益,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水量分配是建立水市场的必要条件。由于水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水资源供需矛盾存在很大差异,有的行政区可能会出现水源紧缺,而有的行政区则水源充裕,这就为建立水市场提供了客观需求。水量分配初步确立了各级政府取用水水量份额,水源充裕的行政区原则上有条件依法将其拥有的取用水水量份额中的一部分进行交易,有偿转让给水源紧缺的行政区。在建立和完善交易规则和制度的基础上,这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市场对水资源合理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4)水量分配能有效地解决和预防水事纠纷
近年来,我国水事纠纷频繁发生,个别地区曾因夺水引发伤亡事件。随着用水需求的增加,水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水事纠纷将会越来越多,影响社会和谐,亟需采取有效的水资源管理手段,缓解水事矛盾。通过制订水量分配方案,明确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可有效预防水事纠纷,逐步缓解区域之间、行业之间争水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支撑经济社会健康。
在我国历史上通过水量解决水事纠纷屡见不鲜。晋祠难老泉之东水潭中,有一座
(5)水量分配是依法进行水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
水量分配是水资源源管理基础性工作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45条明确提出,“调蓄径流和分配水量,应当根据流域规划和水中长期供求规划,以流域为单元制订水量分配方案”,该法第46条规定,“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应当纳入国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开展流域水量分配,明晰流域和省级行政区用水总量,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水资源管理的必然选择。
水量分配是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明确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是强化水资源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水量分配确定各省级行政区的取用水水量,它是确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的基础,也是取水许可制度总量控制指标上线。通过制定水量分配确定各省级行政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水资源边界,有利于地方进行需水管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利用效率。
四、结语
尽管水量分配具有这么重要的意义,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水量分配毕竟是水资源管理的一种手段,他不是“万能良药”,能彻底有效解决我国水资源问题。水量分配本身也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需要在不断的探索中前进。研究水量分配的优点和不足,有利于水资源可持续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