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工作中,遇到了比较牛的某公司水厂给我们发来的该单位化验工职业健康体检人员信息表。说他牛是因为在岗位接触的有毒有害因素中赫然有“铀”这种东西。
很明显这是一种误解,起码我的理解,他们的工作中不可能接触到这种物质。否则他们将需要多少审批和监管?当然,我更觉得是该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对于自己单位实际工作中确实接触得到的有害因素并不是很清楚。从他们这次交给我人员信息表的过程就可以看出:
最初的时候,该单位与我们联络的那个人根本就不知道整个的工作流程是什么;告知他流程后,给我们的第一个版本的人员信息表里有些不是职业危害因素的金属元素也被列入其中;最初合同拟好之后,可能是给他们的直接领导过目了,所以被检人员接触的有毒有害因素几乎全都变了,而且非常全面,连铜、硒、氢氧化钠都被列入其中了……
解除了很多这样的公司和单位,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调侃他们了。我们国家里各个用人单位到底有没有真的建立一个有效的安全系统?不用说我们的职业健康监护了,可能很多单位连自己单位里面有什么可能会导致员工健康、安全处问题的因素都搞不清楚。不知道哪里会出问题,又怎么可能建立起相关的防范制度和应急预案呢?这样不出现安全事故才是奇迹哦!
至于这些企业公司实际都在做些什么工作不好发表意见,但是肯定都没有真正地做过工作现场的职业危害因素暴露情况的跟踪和检测,因为如果真的做过这些工作的话,人员信息表就不可能出现上述的变化和笑话了。
随着自己在这个科室工作时间的增加,“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任重道远”的感触越来越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