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周评-Q3网络广告市场规模突破百亿


互联网周评-Q3网络广告市场规模突破百亿-工商总局将推新规加大对网络广告发布监管

2010-10-22

董应群,wilbird D.W.

 

编者:

网络广告的高速增长,使得2010Q3突破100亿大关,相对2009年实现73.3%的超高速增长。网络广告越来越广地影响着广告主。随着网民的快速增长和手机网民的爆炸式发展,网络成为网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越来越重要地影响着网民的消费方式和采购方式,其将进一步带动网络广告的高速发展。

网络作为一个新新媒体,然而其具有其他媒体所没有的得天独厚的优势,其出版的监管门槛极其低,大量的信息发布只需要有一个ICP备案号即可。因为其开放用户创造内容,导致其成为了无主编的媒体。这也使得一些在传统媒体中无法做广告的行业和领域大量现身网络媒体。

随着网络广告的市场份额的扩大和网络逐步成为营销舆情的重要阵地,其遭受的监管毋庸置疑将会越来越严格。但是目前仍然处于监管混乱期,管理部门众多,编者认为至少还需要3-5年才会有一个相对规范的网络经营法规体系的出台。到时网络经营才会进一步规范,行业门槛才会逐步提升。

1.  工商总局将推新规加大对网络广告发布监管

(来源:成都商报

来源网址:http://it.sohu.com/20101018/n275892573.shtml

  明星、名人代言广告或承担连带责任。昨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在第十一届西博会美宁中国广告(国际)发展论坛上透露,《广告法(修订送审稿)》已报送国务院法制办,该修订送审稿将参与广告代言、证明、推荐的广告其他参与者也列为广告主体。如获通过,这将意味着,明星、名人代言虚假广告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外,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加大对网络广告发布的监管

  网络广告发布的监管也是修订送审稿中的主要内容之一。刘凡表示,在数字传播技术背景下,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的兴起,使得中国广告业与发达国家及地区站在新一轮发展的同一起跑线上,但在互联网的网络广告发布监管还亟待规范,本次,《广告法》(修订送审稿)也对广告侵权行为做出细化规定,将加大对网络广告违法行为给消费者或者其他主体所造成损失的民事责任追究力度。

2.  视频网站监管力度加大 掀起版权抢购热潮

   (来源:凤凰网

 来源网址:http://finance.ifeng.com/stock/hybg/20100916/2626923.shtml

  据相关媒体报道,自915日起,国家版权局加大对视频网站监管力度,新浪、百度、土豆、迅雷等十五家网站均被列入到监管名单之中。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称,中国的版权保护环境尚未得到根本改善,侵权盗版现象普通存在,其中计算机软件和网络侵权盗版是最突出的两个问题。

中投顾问文化行业研究员蔡灵指出,国家版权局的此次监管力度加强,列入监管名单的15家视频网站占据了80%的市场份额。希望通过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监管,能对整个视频网站的运营起到规范作用,提升全民版权保护意识。

3.  2010Q3网络广告市场规模突破百亿

(来源:艾瑞咨询

 来源网址:http://www.pcpop.com/doc/0/589/589996.shtml

根据艾瑞即将发布的核心数据显示,2010Q3中国网络广告市场稳健增长,其市场规模达到100.5亿元,在Q2的快速上升之后,保持了稳定上扬的态势,环比增长15.4%,同比增长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