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为何征如何征均未明可能开征吗?


    最近有关房产税的报道再度成为媒体关注的热点话题,主要是因为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和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发表了一些关于房产税的看法。现摘要如下:

    据媒体报道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一个公开场合表示,物业税推出已经是“按月计算”,目前离推出最终时间不会超出一年。他认为,房产税推出后,将使得当前正在进行的这轮房地产调控,达到与过去不一样的高水准。房地产税开征在搭建一个制度框架,过去我们只会在交易环节征税,保有环节并没有到位,它是缺失的,现在就是要填补这个缺失环节,具有制度改革色彩。

  贾康指出,房地产税并不会是政府调控的“最后一张牌”,未来调整一定是多种手段综合使用,比如物业税,其实物业税跟房产税是一回事,都是在保有环节中征税,但因物业税有一个较长立法过程,房产税只需在现行税收政策中进行试点就能推出,因此会选择现行推出房产税。他还透露,目前虽然最后方案尚未确定,但现有信息表明,房地产税不会向“第一套房”征收,投资房将成为房产税调控目标。

    而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房产税试点或许在明年3月前就会批准出台,未来几个月的房价将保持平稳甚至小幅回调,房地产企业须调整策略和转型。她还建议改革土地招拍挂制度和出让金制度,降低土地价格在房产价格中的占比。

    聂梅生表示,从十七届五中全会的提法来看,房地产行业在中国经济中的作用和定位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这次没有再提GDP,而是着重要拉动内需行业在GDP中的比重上升,投资让位于消费,房地产作为投资类的行业未来肯定要为其他行业让出一些空间。她认为,去年房地产行业是拉动经济的龙头,今年如果不调控的话可能会从龙头变成祸首,因为现在的情况太复杂了,尤其是通胀预期持续上行、汇率调整。

    她解释说,房地产价格上涨从来和通胀结伴同行,在通胀预期持续上行的负利率时代,老百姓肯定不愿意把钱存入银行,而是要拿出来买房子买资产,导致房价不断上涨。另一方面,人民币汇率上升后,热钱就要涌入,再加息,热钱更涌入,所以又推动了房地产价格的上升。在此背景下,政府对房地产的调控势在必行,就是要给这一匹狂奔的野马套上龙头,留出空间,实现整个经济的布局。

    聂梅生认为,国庆前出台“限购令”就是为了封死楼市炒作空间,为加息做准备,以免加息后热钱涌入继续推高房价。她预计,“限购令”后,房产税试点可能会很快推出。如果以前是论年数,那么现在就是论月数了,很可能在明年3月人大召开之前推出。因此,未来几个月房价不会大涨,如果调控政策严格落实的话,老百姓的预期可能会改变,房价只会平稳甚至会下调。

   

点评:上述这两位都是以专家学者而不是官员的身份发表自己对房产税的看法,可以说两位专家学者现在的身份应该是不能代表官方的立场,但却又不约而同地提出房产税推出时间已经是按月计算,贾康认为不出一年,聂梅生认为最快明年3月。

    不清楚他们谈论的是自己的看法,还是受人之托发布一些有关信息来测试社会和舆论的反应,或许这也是为启动房地产税的一个环节和步骤。但我从2003年以来就被各种各样有关物业税、房产税的言论所迷惑和困扰,其中包括央行行长、财政部副部长以及十六届三中全会报告。

但是,我至今未看到国家税务总局对物业税和房产税如何征收、监管发表系统的意见和报告,就连已经启动多年的物业税试点城市是如何空转的也没有任何介绍、解释和说明。

前两年曾看到 徐滇庆教授介绍清华大学提出的一个按人头每人免30平方米、其余要征物业税的方案,但税率如何也不清楚。近期则将焦点转房产税,但都是以传言的方式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特点是没有人对信息来源承担责任和负责。

传说中上海是想向第三套房征收房产税,开始时是将其视为经营性物业,然后再按现行房产税的办法计征;后又提出200方以上才计征,税率千分之六或八。现在贾康又提出第一套不计征,那就是有可能向第二套房计征。前一段还有说会向所有物业征税,但税率调整为千分之三或四。

我曾表示过我对房产税和物业税的看法,我认为房产税应该作为一个这次调控房价的工具,仅对第三套以上住宅计征房产税,主要是逼迫多套物业持有者出租或出售手中的物业,其税率应该控制在千分之六或八。

而面向广大国民的物业税则应该十分审慎,尤其是对于一套物业持有者是否要计征一定要十分小心,还必须要经过立法程序,即使仅征千分之一也有可能引发群体抗税现象。而对第二套以上物业计征物业税,而且税率控制在较低的水平,应该还是可行的增加税源、税基的方法。

总之,无论是房产税还是物业税,开征的目的和方法一定要明确,是为了房地产税制改革,还是为了调控房价,两者目的和方向并不一样,其后果也各不相同,不宜混为一谈。

我认为房产税用于调控房价,让其担负类似“空置税”的功能和作用;而物业税则用于税制改革,将交易环节和开发环节的税收和费用转移到持有环节,改变目前过渡依赖房地产开发的经济运行模式。

因此,我认为国家政府部门应该尽快提出房产税和物业税计征的方案供社会各界讨论和发表意见,从而形成于国于民都比较有利的可以执行和操作的方案。而不要象以前那样闭门造车,外界根本不知道税务部门怎么想和打算怎么做。如果连具体的方案都拿不出来,又如何谈论具体实施的时间表呢?

我倒认为应该是在看到官方具体的征收房产税方案之后的三个月到半年的时间,才有可能正式在试点城市实施,否则连怎么征税都不清楚又如何实施呢?观点地产将任志强最近有关房产税的微博整理汇编如下,供读者参考:

有人问房产税,下午和贾所长一起讨论了。他只研究不决定。就国际而言,建筑被称为铁杆庄稼,年年稳定收割。通常征收的两个前题是一产权,家庭收入与持有情况,房屋价值等信息充分清楚,透明。二是税收用途清楚,以支定收。是基层地方可持续的税收体系。中国应改革,减少前期生产环节的税费,变为后者。

目前的房产税试点,可能从增量,高端开始。一普惠制度基础不变,由地方政府决定普惠的免征标准。如第一套,或不管几套而按人均面积减免,或按房屋资产价值等方式确定标准。二按房屋评估或市场价值定打折基数做为税基。从经营性扩大到非经营性住房。三个别城市试点找出问题。以不增加普通居民负担为基础目前房产税是否试点,如何试点,尚未明确,但肯定是一系列税制改革中的一部分。房产税无法解决房价上涨问题,但会影响上涨曲线。改变政府驱利动机,调整税制结构。有利于经济长期稳定发展。如政策出台,首先应向社会解释清楚,目前的试点,不是都收,而是只针对特定情况征收。多数免征。

但如果只按特大户型或别墅征收,则可征收的对象就极少了。香港这种E型的房子。「160平米以上的住房」只占总量的2.5%左右。中国单套100平米以上的住房占总存量的比重不到20%,北京不到17%。估算人均如按60平米减免,则总可征收率在3%以下,不会对税收和市场产生影响。

如按套征收,则所有人都将大套当第一套申请减免。否则只有一套的退休老干部就成了被征税的主要群体了?会议中提出了各种问题,不知道文件制定者想清楚了吗?因为主要不是讨论房产税的会。没有深论和结论。

 

不清楚任志强的数据是否准确,但至少可以为有关部门提供一些途径和思路。但有一点任志强的观点是没错的,就是房产税为何征、如何征一定要向社会说清楚,如果还没有解释清楚就开征的做法是不妥的,肯定后患无穷。

 

                            2010年10月27